11.13 聽說ofo小黃要“黃”了

聽說ofo小黃要“黃”了

首先申明,我並非落井下石,對於OFO,我還是它開放社會最早一批的用戶,99元的押金足以證明吧...

其實,我很早集齊了5家共享單車會員(上班踩單車20分鐘或者等公交車20分鐘,省去不少痛苦...)現在呢,一家沒有!

酷騎單車:固定樁的,綁定公交卡150元(卡丟了);

小藍單車:號稱坐墊軟/舒服,車太少,不久就退了;

小鳴單車:最低1毛錢,最開始找朋友分享了我的邀請碼,現在是我退出來,把我老婆套進去了;

OFO:去年退的,車太次,就找不著一輛看著體面的;

摩拜:後面公司搬著離家更近了,騎車都不用,就退了。

聽說ofo小黃要“黃”了


現在以站在局外的用戶來說:真不看好共享經濟了

共享經濟的本質是:激活「閒置」價值。

舉個栗子:我有一部自行車,但是我長時間沒有,正好有人(小強)最近想騎行鍛鍊身體。你說借吧,一次/兩次可以,但是次數多了也怪不好意思的,就約定一天1塊錢,1個月30元。

雖然看著費用和目前的共享單車差不多,但是本質不一樣。

首先,車是我的,我有絕對的所有權,小強對於車是使用權。在小強使用車的時候,得幫我把車保養好吧(損耗問題),而且保管好吧(停放問題)。而且,我和小強是個人對個人(C2C)

但是OFO代表的共享單車,這麼大體量的單車投放到市場,損耗問題和停放問題就凸顯出來了。為什麼?因為車反正是你OFO公司的(B2C),壞了我也不管,甚至有人惡意破壞的,如來維修不及時,停在路邊一堆一堆的。還有停放問題,隨意停放太常見了。

聽說ofo小黃要“黃”了

這樣導致的結果:

車損壞了

車被扣了

車被驅逐出城市

聽說ofo小黃要“黃”了

最終導致的結果,用戶體驗越來越差。後面雖然推出了免費騎,搶紅包,都無法調動大家的積極性,想必再談付費,談何容易?

修車要人吧,得給錢;

擺放要人吧,得給錢;

業務溝通要人吧,得給錢;

車輛的增減,得給更多錢;

...

一家沒有持續盈利的企業,無法再從市場上融資,每日的債務高築,後果就可想而知了。

但是,祝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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