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1 公安部督辦!涉案金額上億元,廢舊電池回收商最高判刑7年!

近日,電池回收商陳某、張某等14人因涉嫌汙染環境罪被江蘇淮安市清江浦區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並建議法院分別對陳某、張某等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到七年不等的刑罰。

公安部督辦!涉案金額上億元,廢舊電池回收商最高判刑7年!

這件廢舊電池案件後果惡劣,損失嚴重。在不到一年時間裡,陳某等人非法收購、拆解廢舊鉛蓄電池18600餘噸,煉製鉛錠達9349餘噸,涉案金額達1億多元,非法獲利1000餘萬元。經鑑定,生態環境損害虛擬治理成本至少需要2000萬元。

公安部督辦!涉案金額上億元,廢舊電池回收商最高判刑7年!

國家環保總局等多部門明文規定,廢鉛酸蓄電池的收集、運輸、拆解及再生鉛企業,應當取得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後方可進行,回收拆解應當在專門設施內進行,需將塑料、鉛極板、含鉛物料、廢酸液分別回收、處理,具備完整的廢水、廢氣淨化設施,不得隨意將其排入下水道或環境中。因此廢舊的鉛酸蓄電池必須將其交給合法的電池回收企業進行系統性回收。

公安部督辦!涉案金額上億元,廢舊電池回收商最高判刑7年!

​近幾年,廢舊電池回收已經被列入重點整治對象,經銷商不得把廢舊電池隨意賣給別人,不具備資質的回收商嚴禁從事廢舊電池加工。據快修小俠瞭解,只有少數大型電池企業具備這樣的條件,而商家通過廢舊電池的差價賺錢的路子越來越窄了。不建議大家繼續囤積廢舊電池,既不安全,也不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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