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電動車3年過渡期,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到什麼時候結束?這期間需要注意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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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年關於電動車的交通事故數不勝數,主要也是因為電動車速度都相對較快,外加很多電動車駕駛員沒有安全駕駛的意識,為了強化對電動車的管理,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標委會在2018年5月15日修訂發佈了新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定》,並在2019年4月15日正式實施。

新規首先對於三年過渡期針對的車型有幾個技術指標:凡車速大於25km/h;車重大於55kg;沒有腳踏板;電機功率大於400w;電池電壓大於48V;車身寬度大於45公分,這類車屬於電力驅動機動車,分別定性為輕便摩托車和普通摩托車,但由於是電驅動而且前期沒有在銷售源頭管理,所以相對會寬鬆一些,有些地方已經開始執行或後續可能會推行管理(三年過渡期),為這類車劃定自然報廢週期。

法規會在2019年4月15日正式開始實施,不同地區會有提前或者延後,以標準執行日期算起截止2021年同期結束。有執行過渡期的區域也不是什麼都不管放任自由,所有超標的電動車都需要持身份證、車輛購買發票、車輛出廠合格證到相關部門登記備案。

在三年期間內等於也要接受管理只是不按照機動車標準來執行,但三年期間內用車一樣要遵守交通法規,如果因為佔道行駛或者其他違法行為導致事故,機動車車主有權利要求對車輛進行鑑定,如果鑑定電動車超標則要按照機動車標準同等定責。

所以,電動車上路行駛一定也要遵守交通規則,否則在新規下會因無證駕駛被扣車,而且也要按照規定儘快備案登記,避免出現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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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標電動車三年過渡期不同地區並未統一執行,執行的時間只有大致範圍沒有準確統一標準,期間需要注意的問題如下。

首先三年過渡期針對的車型:

  • 凡車速大於25km/h

  • 車重大於55kg

  • 沒有腳踏板

  • 電機功率大於400w

  • 電池電壓大於48V

  • 車身寬度大於45公分

這類車屬於電力驅動機動車,分別定性為輕便摩托車和普通摩托車,但由於是電驅且前期沒有在銷售源頭管理所以管理會寬鬆一些,不同地區已經執行或後續可能會推行【三年過渡期】為這類車劃定自然報廢週期。

新規要求從2019年4月15日開始執行,不同地區或提前或推後,以標準執行日期算起截止在2021年同期,沒有說明執行過渡期的區域近期到期後按照機動車標準開始管理。

有執行過渡期的區域也並不是放任自流,所有超標電動車需要持身份證、車輛購置發票、車輛出廠合格證到相關部門申請備案並登記車輛和所有人信息。

三年期內等於也要接受管理只是不按照機動車標準執行,但期間用車要遵守交通法規,如因佔道行駛或其他違章行為導致事故,機動車方有權要求對車輛進行鑑定是否超標,只要鑑定自然屬於機動車是要同等定責的。

其次車輛未在相關部門登記視為機動車管理,查詢不到登記信息但駛入公路按照輕便摩托車或普通摩托車處罰,無證駕駛吊銷12分車輛無牌無證有扣車的權利,所以備案登記是不能馬虎的。

在過渡期內銷售的車輛或符合電動自行車標準無需駕駛證,如符合機動車標準則需要登記摩托車牌照並投保車型、駕駛需要D/E/F級駕駛證;如在過渡期內買車不符合標準可以要求退車,大部分一線電動車品牌有N多款申報了工信部目錄,是能夠正規上牌的。


過渡期內的注意事項約有這幾點,記住遵守交規就好,等到電池容量衰減嚴重自然報廢后還是選擇置換吧。個人建議、僅供參考。



天和Auto


近些年來關於電動車的交通事故數不勝數,主要是因為現在的電動車速度太快,加上很多的電動車駕駛員沒有安全守法的意識。為了強化對電動車的管理,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標委會在2018年5月15日修訂發佈了新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簡稱電動車新國標,並且這個新國標將在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實施。

4月15日電動車新國標一旦執行以後,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車將禁止銷售、上牌、上路,無牌無證的超標電動車上路行駛如果被查到會被依法扣留車輛,並進行屬性的界定,如果鑑定為符合機動車技術標準的,那麼將對駕駛人員按照駕駛機動車的標準來進行處罰。如果是已經登記上牌的超標電動車,那麼可以給予3年的過渡期,到2021年12月31日後就被禁止上路了。

當然了也並不是所有的電動車都只有三年的過渡期,有幾類電動車在三年以後還是可以繼續使用的,第一種就是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車,第二種就是在4月15號之前購買的符合舊國標的電動車,這兩類電動車不需要三年後強制報廢。
新國標對於電動車的定義式最大時速不超過25km/h,總重量不超過55千克,電機功率不超過400W,標準電壓不超過48V,還必須要有腳踏的功能,並且對車身大小和材料也做出了嚴格的限制。

其實個人對於這個規定還是比較贊同的,或許電動車新國標的實行對於我們的出行方便有了一定的影響,但是卻可以很大程度上降低因為超標電動車帶來的交通事故,也能夠降低電動車違章的概率,這顯然是一件極好的事情。你們覺得呢?


大師哥評車


又堵車了,原來去上海4個小時到,現在16個小時還沒到,中國應該限制機動車輛,車滿為患,少進口外國石油,保護環境,減少汙染,實行新國標2號,加大每小時100公里以上電動車研製,發展,讓空氣更新鮮。


波濤294


也不都是三年過度期,我們無錫4月15日以前的歷年來已經在公安交管部門登記上牌的一百多萬輛電動車(絕大多數是超新國標標準的)不需要再作任何登記,沒有過度期,可以一直騎下去。還有近一百萬輛沒登記上過牌或上的外地牌照的(大都是買車時的小車行給上的)電動車在今年9月底前到交管部門登記(也可網上登記),符合新國標的上正式電動車牌照(新牌照),不符合新國標的所謂超標電動車,登記上備案牌照,過渡期五年。


蘇B有耳


過渡期管理辦法是針對超標車設置的,每個地區的管理辦法都不一樣,過渡年限也是1-5年不等,並不是所有的地方都是3年過渡期,而起始時間和結束也都是不一樣,需要看每個地方的政策。

這是部分地區的政策,目前已經有更多的城市推出過渡期管理辦法,而在過渡期內電動車使用的話需要注意的就是遵守交通規則了,目前全國都在進行嚴格的電動車整治活動。

北京,北京公安交管部門重點對本市未懸掛號牌或臨時標識,以及偽造、變造號牌、臨時標識,逆行、闖燈越線、載人載物等電動自行車突出違法行為開展集中整治。其中,未申領臨時標識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將面臨1000元罰款的處罰。

太原,從5月1日起至8月31日(“二青會”召開期間),對外觀尺寸、整車質量、設計時速等技術標準嚴重超標的,如“超級路霸”、“黑金剛”、“陸地巡洋艦”等類型的電動自行車,將按照“機動車無牌無證”違法行為進行嚴格查扣,堅決杜絕非法超標車輛上路行駛;

廣西,整治時間:2019年5月15日至2019年6月30日,重點整治摩托車超員、無牌無證、酒駕醉駕、不戴安全頭盔、逾期未年檢、逾期未報廢等6類重點交通違法行為;電動自行車超員、醉駕、闖紅燈、佔用機動車道、無牌等5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新能源快訊


不要以為出事故都是電動車的原因,現在好多汽車在高峰期都走非機動車道,出事的幾率也很大,其實只要都尊重交通規則安全事故是很少的。


轉身卻未曾離開469


安全出行!安全出行!安全出行!


HardcoreRock


政府不能隨便剝奪民眾的財產。這是法律問題。4月15號以後不符合新標的電瓶車不準銷售,這可以理解。在這之前買的,也已上牌的非新國標車不得強制限騎。這是信譽問是題。不能無視民眾的財產。


卯仔


人家說的重點是《超標按機動車定責》!!!

現在的評論又堵車了,又交通事故了,又不讓老百姓活了,又不管理源頭了!

沒不讓你騎啊!

取得摩托車駕駛證,給你的大型電動車上牌!上保險!誰攔著你了?你開唄!

最重要的點《無證駕駛超標車以後交通事故按機動車定責》!!!沒人攔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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