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9 笛卡爾:談談方法(完整版)

笛卡爾:談談方法(完整版)

轉自:政治哲學與思想史

哲學園鳴謝

談談正確運用自己的理性在各門學問裡

尋求真理的方法

說 明

這篇談話要是一口氣讀完嫌太長,可以把它分成六個部分。第一部分,大家可以看到,是一些對於各門學問的看法。第二部分,是作者所尋求的那種方法的幾條主要的規則。第三部分,是他從這種方法裡引導出來的幾項行為守則。第四部分,是他用來證明神存在、證明人的靈魂存在的那些理由,也就是他的形而上學的基礎。第五部分,是他研究過的一系列物理學問題,特別是對於心臟運動以及其他醫學方面難題的解釋,還有我們的靈魂與禽獸的靈魂的區別。最後一部分,是作者認為一定要做哪些事情才能在自然研究方面比過去前進一步,以及是哪些理由促使他寫書。

第一部分

良知,是人間分配得最均勻的東西。因為人人都認為自己具有非常充分的良知,就連那些在其他一切方面全都極難滿足的人,也從來不會覺得自己的良知不夠,要想再多得一點。這一方面,大概不是人人都弄錯了,倒正好證明,那種正確判斷、辨別真假的能力,也就是我們稱為良知或理性的那種東西,本來就是人人均等的;我們的意見之所以分歧,並不是由於有些人的理性多些,有些人的理性少些,而只是由於我們運用思想的途徑不同,所考察的對象不是一回事。因為單有聰明才智是不夠的,主要在於正確地運用才智。傑出的人才固然能夠做出最大的好事,也同樣可以做出最大的壞事;行動十分緩慢的人只要始終循著正道前進,就可以比離開正道飛奔的人走在前面很多。

拿我來說,就從來沒有以為自己的才智完美,有什麼勝於常人的地方。甚至於我還常常希望自己能有跟某些人一樣敏銳的思想,一樣清楚分明的想象,一樣廣博或者一樣鮮明的記憶。除了這些以外,我不知道還有什麼別的品質可以使才智完美,因為拿理性或良知來說,既然它是唯一使我們成為人、使我們異於禽獸的東西,我很願意相信它在每個人身上都是不折不扣的,很願意在這一方面贊成哲學家們的意見,就是:同屬的各個個體只是所具有的偶性可以或多或少,它們的形式或本性並不能多點少點。

不過我可以大膽地說,我覺得自己非常幸運,從年輕的時候起,就摸索到幾條門路,從而作出一些考察,得到一些準則,由此形成了一種方法。憑著這種方法,我覺得有辦法使我的知識逐步增長,一步一步提高到我的平庸才智和短暫生命所能容許達到的最高水平。因為我已經用這種方法取得了那麼多的成果,儘管我對自己的評判一貫從嚴,總是力求貶抑,不敢自負,儘管我用哲學家的眼光看世人從事的各種活動和事業,覺得幾乎沒有一樣不是虛浮無益的,我還是抑制不住對自己認為在尋求真理方面已經取得的那種進展感到極大的滿意,覺得前途無量,如果在正派人從事的行業中有一種是確實有益而且重要的,我敢相信那就是我所挑選的那一種。

然而很可能這是我弄錯了,也許只撈到點黃銅、玻璃,我卻把它當成了金子、鑽石。我知道,在牽涉到自己本人的事情上,我們是非常容易弄錯的;朋友的評判對我有利的時候,也是非常值得我們懷疑的。不過,我很願意在這篇談話裡向大家說清楚我走過哪些道路,把我的經歷如實地一一描繪出來,使大家都能作出評判,好從群眾的議論裡聽取大家對我的意見。這可以說是我在慣常採用的那些自我教育辦法之外添上的一種新辦法。

因此,我並不打算在這裡教給大家一種方法,以為人人都必須遵循它才能正確運用自己的理性;我只打算告訴大家我自己是怎樣運用我的理性的。從事向別人頒佈訓條的人一定認為自己比別人高明,如果稍有差錯就該受到責備。可是這本書裡提供的只是一種傳記性的東西,也可以說只是一種故事性的東西,其中除了某些可以仿效的例子以外,也許還可以找到許多別的例子大家有理由不必遵循,所以我希望它會對某些人有益而對任何人無害,也希望我的坦率能得到大家的讚許。

我自幼受書本教育。由於聽信人家的話,認為讀書可以得到明白可靠的知識,懂得一切有益人生的道理,所以我如飢似渴地學習。可是等到學完全部課程,按例畢業,取得學者資格的時候,我的看法就完全改變了。因為我發現自己陷於疑惑和謬誤的重重包圍,覺得努力求學並沒有得到別的好處,只不過越來越發現自己無知。可是我進的是歐洲最著名的學校,如果天下有飽學之士的話,我想那裡就該有。我把這所學校裡別人所學的功課全部學完,甚至不以學校講授的學問為滿足,凡是大家認為十分希奇、十分古怪的學問,只要撈得到講它的書,我統統讀了。此外,我也知道別人對我的評判,我沒有見到任何人認為我不如我的同學,雖然他們當中己經有幾位被選定為老師的接班人了。最後,我覺得我們這個時代人才輩出,俊傑如雲,不亞於以往任何時代,這就使我可以自由地對所有的人作出我自己的判斷,認為世界上根本沒有一種學說真正可靠,像從前人們讓我希望的那樣。

儘管如此,我還是重視學校裡所受的各種訓練。我很明白:學校裡教的語言文字,是通曉古書的必要條件;寓言裡的機智,可以發聾振聵;史傳上的豐功偉業,可以激勵人心;精研史冊,可以有助於英明善斷;遍讀好書,有如走訪著書的前代高賢,同他們促膝談心,而且是一種精湛的交談,古人向我們談出的只是他們最精粹的思想。我也明白:雄辯優美豪放無與倫比;詩詞婉轉纏綿動人心絃;數學有十分奧妙的發明,用處很大,既能滿足好奇心,又能幫助各種技藝,減輕人們的勞動;宣揚風化的文章包含許多教訓、許多裁言,勸人淑世為善;神學指引昇天大道;哲學教人煞有介事地無所不談,博得淺人敬佩;法學、醫學等類學問給治學者帶來盛名厚利。而且我還明白:博學旁通,連最迷信、最虛妄的東西也不放過,是有好處的,可以知道老底,不上它們的當。

可是我認為自己用在語言文字上的功夫已經夠多,誦讀古書、讀歷史、讀寓言花的時間也已經不少。因為同古人交談有如旅行異域,知道一點殊方異俗是有好處的,可以幫助我們比較恰當地評價本鄉的風俗,不至於像沒有見過世面的人一樣,總是以為違反本鄉習慣的事情統統是可笑的、不合理的。可是旅行過久就會對鄉土生疏,對古代的事情過分好奇每每會對現代的事情茫然無知。何況寓言使人想入非非,把許多不可能的事情想成可能。就連最忠實的史書,如果不歪曲、不誇張史實以求動聽,至少總要略去細微末節,因而不能盡如原貌;如果以此為榜樣亦步亦趨,每每會同傳奇裡的俠客一樣陷於浮誇,想出來的計劃每每會無法實現。

我很看重雄辯,並且熱愛詩詞。可是我認為雄辯和詩詞都是才華的產物,而不是研究的成果。一個人只要推理能力極強,極會把自己的思想安排得明白易懂,總是最有辦法使別人信服自己的論點的,哪怕他嘴裡說的只是粗俗的布列塔尼土話,也從來沒有學過修辭學。一個人只要有絕妙的構思,又善於用最佳的辭藻把它表達出來,是無法不成為最偉大的詩人的,哪怕他根本不知道什麼詩法。

我特別喜愛數學,因為它的推理確切明瞭;可是我還看不出它的真正用途,想到它一向只是用於機械技術,心裡很驚訝,覺得它的基礎這樣牢固,這樣結實,人們竟沒有在它的上面造起崇樓傑閣來。相反地,古代異教學者們寫的那些講風化的文章好比宏偉的宮殿,富麗堂皇,卻只是建築在泥沙上面。他們把美德捧得極高,說得比世上任何東西都可貴;可是他們並不教人認識清楚美德是什麼,被他們加上這個美名的往往只是一種殘忍,一種傲慢,一種灰心,一種弒上。

我尊敬我們的神學,並且同別人一樣要求昇天。可是人家十分肯定地說:最無知的人也同最博學的人一樣可以進天堂,指引人們昇天的天啟真理不是我們的智力所能理解的。我聽了這些話,就不敢用我的軟弱推理去窺測那些真理了。我想一定要有天賜的特殊幫助,而且是個超人,才能從事研究那些真理,得到成就。

關於哲學我只能說一句話:我看到它經過千百年來最傑出的能人鑽研,卻沒有一點不在爭論中,因而沒有一點不是可疑的,所以我不敢希望自己在哲學上的遭遇比別人好;我考慮到對同一個問題可以有許多不同的看法,都有博學的人支持,而正確的看法卻只能有一種,所以我把僅僅貌似真實的看法一律看成大概是虛假的。

至於其他的學問,既然它們的本原是從哲學裡借來的,我可以肯定,在這樣不牢固的基礎上決不可能建築起什麼結實的東西來。這類學問所能提供的名利,是不足以促使我去學習它們的,因為謝天謝地,我並不感到境遇窘迫,要拿學問去牟利,以求改善生活;我雖不像犬儒派那樣自稱藐視榮譽,對於那種只能依靠虛假的招牌取得的名聲我是很不在意的。最後說到那些騙人的學說,我認為已經摸清了它們的老底,再也不會上當受騙,不管它是鍊金術士的包票,還是占星術士的預言,是巫師的鬼把戲,還是那些強不知以為知的傢伙的裝腔做勢、空心牛皮。

就是因為這個緣故,一到年齡容許我離開師長的管教,我就完全拋開了書本的研究。我下定決心,除了那種可以在自己心裡或者在世界這本大書裡找到的學問以外,不再研究別的學問。於是趁年紀還輕的時候就去遊歷,訪問各國的宮廷和軍隊,與氣質不同、身分不同的人交往,蒐集各種經驗,在碰到的各種局面裡考驗自己,隨時隨地用心思考面前的事物,以便從中取得教益。因為在我看來,普通人的推理所包含的真理要比讀書人的推理所包含的多得多:普通人是對切身的事情進行推理,如果判斷錯了,它的結果馬上就會來懲罰他;讀書人是關在書房裡對思辨的道理進行推理,思辨是不產生任何實效的,僅僅在他身上造成一種後果,就是思辨離常識越遠,他由此產生的虛榮心大概就越大,因為一定要花費比較多的心思,想出比較多的門道,才能設法把那些道理弄得好像是真理。我總是如飢似渴地要求學會分清真假,以便在行動中心明眼亮,一輩子滿懷信心地前進。

的確,我在專門考察別國風俗的階段,根本沒有看到什麼使我確信的東西,我發現風俗習慣是五花八門的,簡直同我過去所看到的那些哲學家的意見一樣。所以我由此得到的最大的好處就是大開眼界,看到有許多風俗儘管我們覺得十分離奇可笑,仍然有另外一些大民族一致贊成採納,因此我懂得不能一味聽從那些成規慣例堅信不移,這樣,我就擺脫了許多錯誤的看法,免得我們天然的靈明受到矇蔽,不能聽從理性。可是,我花了幾年工夫像這樣研究世界這本大書、努力取得若干經驗之後,終於下定決心同時也研究我自己,集中精力來選擇我應當遵循的道路。這樣做,我覺得取得的成就比不出家門、不離書本大多了。

第二部分

我那時在日耳曼,是那場尚未結束的戰爭把我招引到了那裡。我參觀皇帝加冕後回到部隊的時候,冬天已經到了,只好留在駐地。那裡既找不到人聊天解悶,幸好也沒有什麼牽掛,沒有什麼情緒使我分心,我成天獨自關在一間暖房裡,有充分的閒暇跟自己的思想打交道。在那些思想當中,第一個是我注意到:拼湊而成、出於眾手的作品,往往沒有一手製成的那麼完美。我們可以看到,由一位建築師一手建成的房屋,總是要比七手八腳利用原來作為別用的舊牆設法修補而成的房屋來得整齊漂亮。那些原來只是村落、經過長期發展逐漸變成都會的古城,通常總是很不勻稱,不如一位工程師按照自己的設想在一片平地上設計出來的整齊城鎮;雖然從單個建築物看,古城裡常常可以找出一些同新城裡的一樣精美,或者更加精美,可是從整個佈局看,古城裡的房屋橫七豎八、

大大小小,把街道擠得彎彎曲曲、寬窄不齊,與其說這個局面是由運用理性的人的意志造成的,還不如說是聽天由命。如果考慮到這一點,那就很容易明白,單靠加工別人的作品是很難做出十分完美的東西的。我也同樣想到,有些民族原來處於半野蠻狀態,只是逐步進人文明,感到犯罪和爭吵造成麻煩,迫不得已才制定了法律,它們的治理程度就比不上那些一結成社會就遵奉某個賢明立法者的法度的民族。由神一手製定清規的真宗教,就確實精嚴無比,勝過其他一切宗教。拿人的事情來說,我認為,斯巴達之所以曾經十分強盛,並不是因為它的每一條法律都好,其中就有許多條非常古怪,甚至違反善良的風俗;其所以如此,原因在於它的全部法律是由一個人制定的,是為著同一個目的的。我又想到,書本上的學問,至少那些只說出點貌似真實的道理、卻提不出任何證據的學問,既然是多數人的分歧意見逐漸拼湊堆砌而成的,那就不能像一個有良知的人對當前事物自然而然地作出的簡單推理那樣接近真理。我還想到,既然我們每個人在成年以前都當過兒童,都不能不長期受慾望和教師的支配,教師們的意見又常常是互相牴觸的,而且誰的教導都未必總是正確,那麼,我們的判斷要想一塵不染,十分可靠,就像一生下來就完全運用理性、只受理性指導一樣,那是簡直不可能的。

我們雖然沒有見過誰把全城的房屋統統拆光,只是打算換過樣式重建,把街道弄漂亮;可是常常看到許多人把自己的房子拆掉,打算重蓋,也有時候是因為房子要塌,或者房基不固,不得不拆。以此為例,我相信:個人打算用徹底改變、推翻重建的辦法改造國家,確實是妄想;改造各門學問的主體,或者改造學校裡講授各門學問的成規,也是同樣辦不到的;可是說到我自己一向相信的那些意見,我卻沒有別的好辦法,只有把它們一掃而空,然後才能換上好的,或者把原有的用理性校正後再收回來。我深信,用這種辦法做人,得到的成就一定可觀,大大超過死守舊有的基礎、一味依賴年輕時並未查明是否真實就貿然聽信的那些原則。因為我雖然看到這樣做有種種困難,那些困難卻不是無法克服的,並不像涉及公眾的事情那樣,哪怕雞毛蒜皮,改革起來都困難無比。那些大體制推倒了就極難扶起,甚至動搖了就極難擺穩,而且垮下來是十分可怕的。至於它們的毛病,那是有的,單憑它們的分歧就足以肯定它們有毛病,可是習慣確實已經使毛病大大減輕,甚至在不知不覺中使大量毛病得以免除,或者得到改正,我們憑思慮是做不到那麼好的。而且,沿用舊體制幾乎總是比改換成新體制還要好受一些;舊體制好比盤旋山間的老路,走來走去就漸漸平坦好走了,還是照著它走好,不必翻大山過深溝抄直走。

因此,有些人飛揚浮躁,門第不高,家貲不厚,混進了官場,卻老想改革政治,我是決不能贊成他們的。我要是想到這本書裡有一點點東西可以令人懷疑我有那麼愚蠢,我就會十分懊悔讓它出版了。我的打算只不過是力求改造我自己的思想,在完全屬於我自己的基地上從事建築。儘管我對自己的工作相當滿意,在這裡向大家提出一個樣品,這並不表明我有意勸別人學我。那些得天獨厚的人也許會有比我高明的打算,可是對於很多人來說,我很擔心我這個打算已經太大膽了。單拿下決心把自己過去聽信的意見統統拋棄這一點說,就不是人人都應當效法的榜樣。世界上的人大致說來只分為兩類,都不宜學這個榜樣。一類人自以為高明,其實並不那麼高明,既不能防止自己下倉促的判斷,又沒有足夠的耐性對每一件事全都有條有理地思想,因此,一旦可以自由地懷疑自己過去接受的原則,脫離大家所走的道路,就永遠不能找到他所要走的捷徑,一輩子迷惑到底。另一類人則相當講理,也就是說相當謙虛,因而認定自己分辨真假的能力不如某些別人,可以向那些人學習,既然如此,那就應該滿足於聽從那些人的意見,不必自己去找更好的了。

至於我自己,如果我一直只有一位老師,或者根本不知道自古以來學者們的意見就是分歧的,那我就毫無疑問屬於後一類。可是,我在學生時期就已經知道,我們能夠想象得出來的任何一種意見,不管多麼離奇古怪,多麼難以置信,全都有某個哲學家說過。我在遊歷期間就已經認識到,與我們的意見針鋒相對的人並不因此就全都是蠻子和野人,正好相反,有許多人運用理性的程度與我們相等,或者更高。我還考慮到,同一個人,具有著同樣的心靈,自幼生長在法蘭西人或日耳曼人當中,就變得大不相同;連衣服的樣式也是這樣,一種款式十年前時興過,也許十年後還會時興,我們現在看起來就覺得古里古怪,非常可笑。由此可見,我們所聽信的大都是成規慣例,並不是什麼確切的知識;有多數人贊成並不能證明就是什麼深奧的真理,因為那種真理多半是一個人發現的,不是眾人發現的。所以我挑不出那麼一個人我認為他的意見比別人更可取,我感到莫奈何,只好自己來指導自己。

不過,我好像一個在黑暗中獨自摸索前進的人似的,下決心慢慢地走,每一樣東西都仔細摸它一摸,這樣雖然進步不大,至少保得住不摔倒。我甚至於寧願先付出充分的時間為自己所要從事的工作擬出草案,為認識自己力所能及的一切事物尋找可靠的方法,而不一開始就大刀闊斧把過去未經理性指引潛入我心的一切意見完全拋棄。

我早年在哲學方面學過一點邏輯,在數學方面學過一點幾何學分析和代數。這三門學問似乎應當對我的計劃有所幫助。可是仔細一看,我發現在邏輯方面,三段論式和大部分其他法則只能用來向別人說明已知的東西,就連魯洛的《學藝》之類也只能不加判斷地談論大家不知道的東西,並不能求知未知的東西。這門學問雖然確實包含著很多非常正確、非常出色的法則,其中卻也混雜著不少有害或者多餘的東西,要把這兩類東西區別開來,困難的程度不亞於從一塊未經雕琢的大理石裡取出一尊狄雅娜像或雅典娜像。至於古代人的分析和近代人的代數,都是隻研究非常抽象、看來毫無用處的題材的,此外,前者始終侷限於考察圖形,因而只有把想象力累得疲於奔命才能運用理解力;後者一味拿規則和數字來擺佈人,弄得我們只覺得紛亂晦澀、頭昏腦脹,得不到什麼培養心靈的學問。就是因為這個緣故,我才想到要去尋找另外一種方法,包含這三門學問的長處,而沒有它們的短處。我知道,法令多如牛毛,每每執行不力;一個國家立法不多而雷厲風行,倒是道不拾遺。所以我相信,用不著制定大量規條構成一部邏輯,單是下列四條,只要我有堅定持久的信心,無論何時何地決不違犯,也就夠了。

第一條是:凡是我沒有明確地認識到的東西,我決不把它當成真的接受。也就是說,要小心避免輕率的判斷和先人之見,除了清楚分明地呈現在我心裡、使我根本無法懷疑的東西以外,不要多放一點別的東西到我的判斷裡。

第二條是:把我所審查的每一個難題按照可能和必要的程度分成若干部分,以便一一妥為解決。

第三條是:按次序進行我的思考,從最簡單、最容易認識的對象開始,一點一點逐步上升,直到認識最複雜的對象;就連那些本來沒有先後關係的東西,也給它們設定一個次序。

最後一條是:在任何情況之下,都要儘量全面地考察,儘量普遍地複查,做到確信毫無遺漏。

我看到,幾何學家通常總是運用一長串十分簡易的推理完成最艱難的證明。這些推理使我想象到,人所能認識到的東西也都是像這樣一個連著一個的,只要我們不把假的當成真的接受,並且一貫遵守由此推彼的必然次序,就決不會有什麼東西遙遠到根本無法達到,隱蔽到根本發現不了。要從哪些東西開始,我覺得並不很難決定,因為我已經知道,要從最簡單、最容易認識的東西開始。我考慮到古今一切尋求科學真理的學者當中只有數學家能夠找到一些證明,也就是一些確切明瞭的推理,於是毫不遲疑地決定就從他們所研討的這些東西開始,雖然我並不希望由此得到什麼別的好處,只希望我的心靈得到薰陶,養成熱愛真理、厭惡虛妄的習慣。但是我並不打算全面研究一切號稱數學的特殊學問。我看出這些學問雖然對象不同,卻有一致之處,就是全都僅僅研究對象之間的各種關係或比例。所以我還是隻從一般的角度研究這些關係為好,不要把它們假定到某種對象上面,除非那種對象能使我們更容易認識它們,更不要把它們限制到某種對象上面,這樣,才能把它們同樣恰當地應用於其他一切對象。我又注意到,為了認識這些關係,我有時候需要對它們一一分別研究,有時候只要把它們記住,或者放在一起理解。所以我想:為了便於分別研究它們,就該把它們假定為線的關係,因為我發現這是最簡單的,最能清楚地呈現在我們的想象和感官面前;另一方面,為了把它們記住或者放在一起研究,就該用一些儘可能短的數字來說明它們;用這個辦法,我就可以從幾何學分析和代數里取來全部優點,而把它們的全部缺點互相糾正了。

實際上,我可以大膽地說,由於嚴格遵守我所選擇的那不多幾條規則,我輕而易舉地弄清了這兩門學問所包括的一切問題,因此在從事研究的兩三個月裡,我從最簡單、最一般的問題開始,所發現的每一個真理都是一條規則,可以用來進一步發現其他真理。這樣,我不但解決了許多過去認為十分困難的問題,而且對尚未解決的問題也覺得頗有把握,能夠斷定可以用什麼辦法解決,以及可能解決到什麼程度。這一點,也許大家不會覺得我太誇口,因為大家會考慮到,一樣東西的真理只有一個,誰發現了這個真理,誰就在這一點上知道了我們能夠知道的一切。比方說,一個學了算術的小孩按照算術規則做完一道加法題之後,就可以確信自己在這道題的和數上發現了人心所能發現的一切。因為說到底,這種方法教人遵照研究對象的本來次序確切地列舉它的全部情況,就包含著算術規則之所以可靠的全部條件。

不過這種方法最令我滿意的地方還在於我確實感到,我按照這種方法在各方面運用我的理性,雖不敢說做到盡善盡美,至少可以說把我的能力發揮到了最大限度。此外我還感到,由於運用這種方法,我的心靈逐漸養成了過細的習慣,把對象瞭解得更清楚、更分明瞭。我沒有把這種方法固定到某種對象上,很希望運用它順利地解決其他各門學問的難題,跟過去解決代數上的難題一樣。不過我並沒有因此放大膽一開頭就去研究所有的一切學問,因為那樣做本身就違反這種方法所規定的次序。我考慮到一切學問的本原都應當從哲學裡取得,而我在哲學裡還沒有發現任何確實可靠的本原,所以我想首先應當努力在哲學上把這種本原建立起來;可是這件工作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事情,又最怕輕率的判斷和先入之見,我當時才二十三歲,不夠成熟,一定要多等幾年,事先多花些時間準備,一面把過去接受的錯誤意見統統從心裡連根拔掉,一面蒐集若干經驗作為以後推論的材料,並且不斷練習我所規劃的那種方法,以便逐漸熟練鞏固。

第三部分

我們知道,在重建住宅之前,光把舊房拆掉,備上新料,請好建築師,或者親自設計,並且仔細繪出圖紙,畢竟還是不夠的,還應該另外準備一所房子,好在施工期間舒舒服服地住著。所以,當我受到理性的驅使、在判斷上持猶疑態度的時候,為了不至於在行動上猶疑不決,為了今後還能十分幸運地活著,我給自己定下了一套臨時行為規範,一共只有三四條準則,我願意把它的內容告訴大家。

第一條是:服從我國的法律和習俗,篤守我靠神保佑從小就領受的宗教,在其他一切事情上以周圍最明智的人為榜樣,遵奉他們在實踐上一致接受的那些最合乎中道、最不走極端的意見,來約束自己。因為我雖然為了重新審查自己的全部意見,從那時起把它們一律當成一文不值,卻深信最好還是遵從最明智的人的看法。儘管波斯和中國也許跟我們這裡一樣有很明智的人,我覺得還是效法自己周圍的人好處最大。而且,要想知道他們真正的看法,一定要看他們的實際行動,不能光聽他們說的話,這不僅是由於世風日下,有不少人不肯全說真心話,也是由於有不少人並不知道自己的真心是什麼;因為相信一件事並不等於知道自己相信這件事,這是兩種思想活動,常常分道揚鑣。在那些有同樣多的人接受的看法當中,我總是選擇最合乎中道的。這樣做,一方面是因為這種看法永遠最便於實行,既然偏激通常總是壞的,大概這也就是最好的看法;另一方面也是因為可以在犯錯誤的時候不致離開正道過遠:萬一我選擇了一極端,應當走的卻是另一極端,那就糟了。而且我特別認為屬於偏激的是各種限制我們某項自由的諾言。這並不是我不贊成法律允許人們賭咒發誓、訂立必須信守不渝的契約,以防止不堅定的人反覆無常,保證達到某種正當目的,如保證公平交易之類。正好相反。這只是因為我看到,世界上的一切,特別是我這個人,並不是永遠保持原狀的。拿我來說,就希望把自己的判斷弄得越來越完善,並不希望把它弄糟,如果由於曾經贊成過某件事,後來事情變了樣我還只好說它對,我認為那就是犯了違背良知的大錯,我要變卦,不認為它對。

我的第二條準則是:在行動上儘可能堅定果斷,一旦選定某種看法,哪怕它十分可疑,也毫不動搖地堅決遵循,就像它十分可靠一樣。這樣做是效法森林裡迷路的旅客,他們決不能胡亂地東走走西撞撞,也不能停在一個地方不動,必須始終朝著一個方向儘可能筆直地前進,儘管這個方向在開始的時候只是偶然選定的,也不要由於細小的理由改變方向,因為這樣做即便不能恰好走到目的地,至少最後可以走到一個地方,總比困在樹林裡面強。為人處世也是這樣,我們的行動常常必須當機立斷,刻不容緩。有一條非常可靠的真理,就是在無法分辨哪種看法最正確的時候必須遵從或然性最大的看法,即便看不出哪種看法或然性大些也必須選定一種,然後在實踐中不再把它看成可疑的,而把它當作最正確、最可靠的看法,因為我們選定這種看法的理由本來就是如此。我明白了這個道理,從那時起就不犯後悔的毛病,不像意志薄弱的人那樣反覆無常,一遇風吹草動就改變主意,今天當作好事去辦的明天就認為很壞。

我的第三條準則是:永遠只求克服自己,不求克服命運,只求改變自己的願望,不求改變世間的秩序。總之,要始終相信:除了我們自己的思想以外,沒有一樣事情可以完全由我們作主。所以,我們對自身以外的事情盡了全力之後,凡是沒有辦到的,對於我們來說,就是絕對辦不到的事情。我覺得明白了這一點就可以消除痴心妄想,凡是得不到的東西就不要盼望將來把它弄到手;這樣也就安分守己、心滿意足了。因為我的意志所能要求的,本來只是我的理智認為大致可以辦到的事情,如果我們把身外之物一律看成由不得我們自己作主的東西,那麼,在平白無故地被削除封邑的時候,就決不會因為喪失那份應當分封給我這位貴族的采地而懊惱,就像不會因為沒有當上中國皇帝或墨西哥國王而懊惱一樣;推而廣之,生了病也就不會妄想健康,坐了牢也就不會妄想自由,就像不會妄想生成金剛不壞之身、長出高飛遠翥的翅膀一樣。不過我也承認,一定要經過長期訓練,反覆思考,才能熟練地從這個角度去看萬事萬物。我相信,那些古代哲學家所以能夠擺脫命運的干擾,漠視痛苦和貧困,安樂賽過神仙,其秘密主要就在於此。因為他們不斷地考察自然給他們劃定的界限,終於大徹大悟,確信除了自己的思想之外,沒有一樣東西可以由他們作主,確信只要認清這一點就可以心無掛礙,不為外物所動;他們對自己的思想作出了絕對的支配,因此也就有理由認為自己又富又強,逍遙安樂,勝過所有的別人,別人不懂這種哲學,不管得到自然和命運多大優待,還是不能支配一切、事事如願以償的。

最後,為了結束這個行為規範,我曾經想到檢視一下人們這一輩子從事的各行各業,以便挑選出最好的一行。對於別人的行業我不打算說什麼話,我認為我最好還是繼續自己所從事的那一行,也就是把我的一生用來培養我的理性,按照我所規定的那種方法盡全力增進我對真理的認識。自從使用這種方法以來,我嚐到了極大的快樂,覺得人生在世所能得到的快樂沒有比這更美妙、更純潔的了。我憑著這種方法每天發現若干真理,覺得都相當重要,都是別人所不知道的,因此滿心歡喜,別的事情全都不放在心上。此外,我建立上述三條準則只有一個目的,就是繼續教育我自己。因為神既然已經賜給我們每人一份分辨真假的天然靈明,我覺得自己決不應該有片刻工夫滿足於別人的看法,只有打定主意在條件成熟的時候用自己的判斷去審查別人的看法;我決不能馬馬虎虎地跟在別人的看法後面轉,只希望自己不放過任何機會盡可能地找出更好的看法。最後,我決不能限制自己的要求,也不能安於現狀,只能走那樣一條路,我認為照著這條路走下去,凡是我能夠得到的知識都一定可以到手,凡是我能夠得到的真正的好東西也就一定可以到手。因為我們的意志是不是追求一樣東西,只是根據我們的理智把它看成好的還是壞的;有了正確的判斷,就可以有正確的行動,判斷得儘可能正確,行動也就儘可能正確,就是說,可以取得一切美德以及其他一切我們能夠取得的好東西;知道自己一定可以這樣,當然不能不高興。

我用這三條準則給自己保了險,把它們並列於信仰上的真理,我心中永遠佔首位的真理。這樣做了之後,我認為可以放手把我的其他看法統統拋棄了。我把自己關在那間暖房裡得到了這樣一些思想,可是為了順利完成我的清掃工作,我覺得與其在那裡閉門長住下去還不如走出來跟人們交往,所以我不等冬天過完又開始遊歷了。以後整整九年,我只是在世界上轉來轉去,遇到熱鬧戲就看一看,只當觀眾,不當演員。對每一個問題我都仔細思考一番,特別注意其中可以引起懷疑、可以使我們弄錯的地方,這樣,就把我過去馬馬虎虎接受的錯誤一個一個連根拔掉了。我這並不是模仿懷疑論者,學他們為懷疑而懷疑,擺出永遠猶疑不決的架勢。因為事實正好相反,我的整個打算只是使自己得到確信的根據,把沙子和浮土挖掉,為的是找出磐石和硬土。這樣做我覺得相當成功,因為我對命題進行審查、揭露其錯誤或不確之處的時候,用的並不是軟弱無力的猜測,而是明白確切的推理;我發現任何一個命題,不管如何可疑,總可以從其中推出一點相當可靠的結論來,哪怕那個命題本身是一點都不可靠的。人們拆除舊房的時候,總是把拆下的舊料保存起來,利用它蓋新房。我也是這樣辦的。我斷定自己的某種看法根據不足,把它取消不要的時候,總是從各方面觀察,取得若干經驗,這些經驗後來都有助於建立更可靠的看法。此外我還繼續練習我所制定的那種方法,因為我不僅從一般的方面著手,按照那些規則仔細地運用我的全部思想,而且還隨時留下一點時間,從特殊的方面著手,解決了某些數學上的難題,甚至解決了某些其他科學上的難題;我發現那些問題所依據的本原不夠牢靠,使它們脫離了那些本原,就把它們弄得幾乎跟數學問題差不多了。大家可以在這本書裡見到許多實例,說明我是怎樣做的。如此看來,我的生活方式表面上跟某些人沒有什麼兩樣:不做什麼事情,只是愉快地、正派地過著日子,用心把歡樂和邪惡分開;為了不至於閒得無聊,從事著各種正當的娛樂。可是儘管如此,我仍然在執行我的計劃,增進我對真理的認識,成績也許比埋頭讀書、只跟讀書人往來還要大些。

然而,時間已經過了九年,我還沒有對學者們爭論不休的難題作出任何評判,還沒有開始尋求任何比流行學說可靠的哲學原理。過去有許多高明的人曾經打算這樣做,我覺得他們並沒有成功。這種失敗的先例使我想到這件工作困難很多,要不是聽到人們傳說紛紛,說我已經完成了這件工作,我大概還不敢這樣早就去做它。我說不出那種傳說的根據是什麼,如果與我的言論有幾分聯繫的話,那一定是由於我比一般有點學問的人老實些,有啥說啥,不知道的就說不知道;也可能是由於我舉出種種理由說明我為什麼對很多別人認為可靠的看法發生懷疑,而並不是由於我吹噓某種學說。可是我還有點志氣,不願意有名無實,所以我認為自己無論如何一定要爭口氣,不負大家對我的器重。整整八年,我決心避開一切可能遇到熟人的場合,在一個地方隱居下來。那裡在連年烽火之後已經建立了良好的秩序,駐軍的作用看來僅僅在於保障人們享受和平成果,居民人口眾多,積極肯幹,對自己的事情非常關心,對別人的事情並不注意。我住在那些人當中可享受到各種便利,不亞於通都大邑,而又可以獨自一人,就像住在荒無人煙的大沙漠裡一樣。

第四部分

我不知道該不該跟大家談談我在那方面進行的第一批沉思,因為那些沉思實在太玄遠、太不通俗了,未必人人都感興趣。可是,為了使大家能夠評判我打下的基礎夠不夠結實,我覺得還是非談不可。我早就注意到,為了實際行動,有時候需要採納一些明知很不可靠的看法,把它們當成無可懷疑的看待,這是上面說過的。可是現在我的目的是專門尋求真理,我想做法就完全相反:任何一種看法,只要我能夠想象到有一點可疑之處,就應該把它當成絕對虛假的拋掉,看看這樣清洗之後我心裡是不是還剩下一點東西完全無可懷疑。因此,既然感官有時欺騙我們,我就寧願認定任何東西都不是感官讓我們想象的那個樣子。既然有些人推理的時候出錯,連最簡單的幾何學問題都要弄亂,作出似是而非的推論,而我自己也跟別人一樣難免弄錯,那我就把自己曾經用於證明的那些理由統統拋棄,認為都是假的。最後我還考慮到,我們醒時心裡的各種思想在睡著時也照樣可以跑到心裡來,而那時卻沒有一樣是真的。既然如此,我也就下決心認定:那些曾經跑到我們心裡來的東西也統統跟夢裡的幻影一樣不是真的。可是我馬上就注意到:既然我因此寧願認為一切都是假的,那麼,我那樣想的時候,那個在想的我就必然應當是個東西。我發現,“我想,所以我是”這條真理是十分確實、十分可靠的,懷疑派的任何一條最狂妄的假定都不能使它發生動搖,所以我毫不猶豫地予以採納,作為我所尋求的那種哲學的第一條原理。

然後我仔細研究我是什麼,發現我可以設想我沒有形體,可以設想沒有我所在的世界,也沒有我立身的地點,卻不能因此設想我不是。恰恰相反,正是根據我想懷疑其他事物的真實性這一點,可以十分明顯、十分確定地推出我是。另一方面,只要我停止了思想,儘管我想象過的其他一切事物都是真的,我也沒有理由相信我是過。因此我認識了我是一個本體,它的全部本質或本性只是思想。它之所以是,並不需要地點,並不依賴任何物質性的東西。所以這個我,這個使我成其為我的靈魂,是與形體完全不同的,甚至比形體容易認識,即使形體並不是,它還仍然是不折不扣的它。

接著我就作一般的考察,看看一個命題必須具備什麼條件才是真實可靠的。因為我既然已經發現了一個命題,知道它是可靠的,我想就應當知道它何以可靠。我發現,“我想,所以我是”這個命題之所以使我確信自己說的是真理,無非是由於我十分清楚地見到:必須是,才能想。因此我認為可以一般地規定:凡是我十分清楚、極其分明地理解的,都是真的。不過,要確切指出哪些東西是我們清楚地理解的,我認為多少有點困難。

下了這個結論之後,我接著考慮到,我既然在懷疑,我就不是十分完滿的,因為我清清楚楚地見到,認識與懷疑相比是一種更大的完滿。因此我想研究一下:我既然想到一樣東西比我自己更完滿,那麼,我的這個思想是從哪裡來的呢?我覺得很明顯,應當來自某個實際上比我更完滿的自然。至於我心裡那些關於天、地、光、熱之類成千上萬個東西的思想,我不用費多大力氣就知道它們是從哪裡來的,因為我既然看不出它們有什麼地方我覺得比我高明,就滿可以認為:如果它們是真的,那就是沾了我的本性的光,因為我的本性是有幾分完滿的;如果它們不是真的,那是由於我憑空捏造,也就是說,它們之在我心裡出現是由於我有毛病。叮是,在我心裡想到一個比我自己更完滿的是的時候,情形就不能是這樣了,因為憑空捏造出這個觀念顯然是不可能的事情。要知道,說比較完滿的產生於比較不完滿的,說前者沾後者的光,其不通實在不下於說無中生有,所以我是不能憑自己捏造出這個觀念的。那就只能說:把這個觀念放到我心裡來的是一個實際上比我更完滿的東西,它本身具有我所能想到的一切完滿,也就是說,乾脆一句話:它就是神。我還要作一點補充:既然我知道自己缺乏某一些完滿,那我就不是單獨存在的是者(請原諒,我要在這裡放手使用幾個經院裡的名詞),必定要有另外一個更完滿的是者作為我的靠山,作為我所具有的一切的來源。因為,如果我本是單獨的、不依靠任何別的東西的,因而憑自己具有了我從那個完滿的是者分沾到的那一小份,那麼,我能夠根據同樣理由憑自己具有我自知缺乏的其餘一切,成為永恆無限、萬佔不移、全知全能的是者,具有我能夠在神身上看到的一切完滿了。因為根據我以上的推理,要想發揮我的本性的全部能力去認識神的本性,就不用做什麼別的,只需要把我心裡所想到的東西統統拿來,看看具有它們是完滿呢,還是不完滿。我深信:凡是表明不完滿的,在神那裡都沒有,凡是表明完滿的,在神那裡都有。於是我看到,懷疑不定、反覆無常、憂愁苦悶之類事情,神那裡都不可能有,因為連我自己都很樂意擺脫它們的。除此以外,我還有一些關於可以感覺到的、有形體的東西的觀念,因為我儘管假定自己在做夢,看到的、想象到的都是假的,卻不能否認我的思想中確實有這些觀念。可是,由於我十分清楚地知道我這裡理智本性與形體本性是分立的,同時考慮到合成就是依賴的證據,而依賴顯然是一種缺點,我就因此斷定:由這兩種本性合成決不是神那裡的一種完滿,所以神決非如此;如果世界上有某些形體、某些理智或其他並非十分完滿的東西的話,它們之所以是就應當依靠神的力量,離開了神它們就片刻都維持不下去。

我很想馬上就來尋求其他的真理。我拿幾何學家們的對象來研究,把它看成一個連續體,一個在長、寬、高三方面無限伸張的空間,可以分成不同的部分,這些部分可以有不同的形狀和大小,而且可以用各種方式挪動或移置,因為幾何學家就是這樣設定的。我瀏覽了幾個最簡單的證明,注意到它們之所以被人們公認為十分可靠,只是由於按照我們剛剛說過的那條規則,大家都明確地理解了它們。我也注意到,這些證明裡面並沒有什麼東西使我確信它們的對象是存在著的。因為我很清楚地看出,只要設定一個三角形,它的三隻角就必定等於兩直角,可是我並沒有因此看出什麼東西使我確信世界上有三角形。然而,我回頭再看我心裡的一個完滿的是者的觀念時,卻發現這個觀念裡已經包含了存在,就像三角形的觀念包含著它的三隻角等於兩直角、球形的觀念包含著球面任何一點都與球心等距離一樣,甚至於還要更明確。由此可見,神這個極完滿的是者是或者存在,這個命題至少同幾何學上任何一項證明同樣可靠。

可是有不少人認為自己很難認識這條真理,甚至很難認識自己的靈魂是什麼。這是因為他們鼠目寸光,只看到可以感覺到的東西,養成一種習慣,完全用想象力考慮問題,而想象是一種用於物質性的東西的特殊思想方式,所以凡是不能想象的事情他們就覺得無法理解。這種傾向,在經院哲學家信奉的一條格言裡表現得相當明顯,他們說:理智中的東西沒有一樣不曾在感官中。實際上,神的觀念和靈魂觀念在感官中是根本沒有的。我覺得,那些人要想用想象來理解這兩個觀念,實在無異於要用眼睛來聽聲音、聞氣味;只是還有這樣一點區別:視覺同嗅覺或聽覺一樣使我們相信它的對象是真的,然而我們的想象、我們的感官如果沒有理智參與其事,並不能使我們相信任何東西。

最後可能還有些人聽了我說的這番話之後對神和靈魂的存在仍然不很信服。我很願意告訴他們:有許多別的事情他們也許認為十分確實,例如我有一個身體、天上有一些星星、有一個地球之類,其實全都不甚可靠;因為儘管我們對這類事情有一種實際行動上的確信,誰要是敢於懷疑它們至少顯得很狂妄,可是問題一涉及形而上學上的確實可靠,情形就不一樣了:一個人如果注意到,我們睡著的時候也照樣可以想象到這類事情,例如夢見自己有另外一個身體、天上有另外一批星星、有另外一個地球之類,而實際上並不是這樣,那麼,只要他不是神經錯亂,就一定會承認我們有充分理由對那類事情不完全相信了。因為夢中的思想常常是生動鮮明的,並不亞於醒時的思想,我們又怎麼知道前者是假的、後者不是假的呢?這個問題,高明的人可以儘量鑽研,愛怎麼研究就怎麼研究。我相信,如果不設定神的存在作為前提,是沒有辦法說出充分理由來消除這個疑團的。因為首先,就連我剛才當作規則提出的那個命題:“凡是我們十分清楚、極其分明地理解的都是真的”, 其所以確實可靠,也只是由於神是或存在,神是一個完滿的是者,我們心裡的一切都是從神那裡來的。由此可見,我們的觀念或看法,光從清楚分明這一點看,就是實在的、從神那裡來的東西,因此就只能是真的。這樣看來,如果說我們常常有一些觀念包含著虛妄,那就只能是那些混亂模糊的觀念,因為它們從不是者分沾了這種成分;也就是說,那些觀念在我們心裡那樣模糊,只是由於我們並不是十分完滿的。因為很明顯,說虛妄、不完滿本身來自神,其不通並不亞於說真理、完滿來自不是者。可是,如果不知道自己心裡真實的東西是來自一個完滿的、無限的是者的,儘管我們的觀念清楚分明,我們還是沒有理由確信這些觀念具有真實這一完滿品質的。

我們認識了神和靈魂、從而確定了那條規則之後,就很容易明白,我們睡著時想象出來的那些夢想,決不能使我們懷疑自己醒時的思想不真。因為即使在睡著的時候也可以出現非常清楚的觀念,例如幾何學家就可以在夢中發現新的證明,人儘管在做夢,觀念並不因此就不是真的;我們夢中最常犯的錯誤是用外部感官的那種方式表現各式各樣的對象,這也不壞,可以引起我們對感性觀念的真實性發生懷疑,因為這類觀念在我們醒時也常常欺騙我們,例如黃疽病人就覺得什麼都是黃的,距離很遠的星星或其他形體在我們眼裡就顯得比實際上小得多。總之,不管醒時睡時,我們都只能聽信自己理性提供的明證。請注意我說的是理性,並不是想象,也不是感官。例如,我們雖然十一分清楚地看見太陽,卻不能因此斷定太陽就像我們看見的那麼大;我們可以非常分明地想象到獅子腦袋接在羊身子上,卻不能就此推出世界上真有一個四不像。因為理性並沒有向我們發出指示,說我們這樣看到或想象到的就是真相。可是它卻明白地指示我們:我們的一切觀念或看法都應當有點真實的基礎,因為神是十分完滿、十分真實的,決不可能把毫無真實性的觀念放到我們心裡來。然而在睡著的時候,我們的想象雖然有時跟醒時一樣生動鮮明,甚至更加鮮明,我們的推理卻決沒有醒時那麼明確,那麼完備,所以理性又指示我們:我們的思想不可能全都是真實的,因為我們並不是十分完滿的;真實的思想一定要到醒時的思想裡去找,不能到夢裡去找。

第五部分

我從上面那些基本原理推出了整整一系列其他的真理,很樂意在這裡從頭到尾說給大家聽聽。可是要這樣做現在就需要談許多問題,那些問題學者們還在爭論,我又不想跟他們糾纏,所以我想最好還是不那麼做,只是大致說一說那些真理是怎麼一回事,讓高明的人看看有沒有必要給大家細講。我一直堅持自己已經下定的那個決心,除了剛才用來證明神和靈魂存在的那一條原理以外決不設定任何原理,任何一種看法,只要我覺得它清楚可靠的程度比不上幾何學家已往的證明,就決不把它當作真的接受;可是我敢大膽地說,我不僅找到竅門在很短的時間內滿意地弄清了哲學上經常討論的一切主要難題,而且摸出了若干規律,它們是由神牢牢地樹立在自然界的,神又把它們的概念深深地印在我們的靈魂裡面。所以我們經過充分反省之後就會毫不猶疑地相信,世界上的萬事萬物無不嚴格遵守這些規律。我再進一步觀察,看到這些規律是聯成一氣的,因此我認為自己已經發現了許多非常有用、非常重要的真理,勝過我從前學過的一切,甚至超過我從前希望學到的一切。

我寫過一部論著,試圖說明這些真理的主要部分,由於某種顧慮,沒有把它發表;大家不知道那部書講的是什麼內容,所以我只好在這裡給它作一個內容提要。那部書的論述對象是各種物質性的東西的本性。我在動手寫它之前,曾經打算把這一方面我認為知道的東西統統寫進去。然而,畫家是不能在一個平面上把立體的各方面同等地表現出來的,只有從其中選擇一個主要方面正對著光線,把其他的方面都放在背陰處,使人們看正面的時候可以附帶看到側面。同樣情形,我的論述裡也無法包羅我的全部思想,所以我只用較大的篇幅表達我對光的理解,然後附帶講一講太陽和恆星,因為光幾乎全部是從那裡發出來的;再講一講天宇,因為它是傳導光的;再講一講行星、彗星和地球,因為它們是反射光的;再專門講一講地球上的各種物體,因為它們有的是有色的,有的是透明的,有的是發光的;最後講一講人,因為他是這些東西的觀察者。為了把這一切往背陰的那邊挪挪,以便比較自由地說出我自己的判斷,而不必對學者們所接受的看法表示贊成或反對,我甚至於決定拋開我們這個世界,也就是說,假定現在神在想象的空間裡某個地方創造出一團物質,足夠構成這個世界,再把這團物質的各部分亂七八糟地攪和在一起,混淆得跟詩人所能設想的一樣,然後不再做別的事情,只是向自然界提供通常的協助,讓它遵照他所建立的規律活動,看看會發生什麼事情。於是我就首先描述這個物質,力求說明:除了剛才說過的神和靈魂的本性以外,世界上的任何東西,在我看來都沒有物質的本性那樣清楚,那樣容易瞭解。因為我甚至明確地設定:物質裡並沒有經院學者們所爭論那些“形式”或“性質”,其中的一切都是我們的靈魂本來就認識的,誰也不能假裝不知道。然後我就說明有哪些自然規律,我並不依靠任何別的原理,只是根據神的無限完滿進行推理,力求對那些可以置疑的規律作出證明,說明它們的確是自然規律,即便神創造了許多世界,也沒有一個世界不遵守它們。接著我又證明,這團混沌中的絕大部分物質必定按照這些規律以一定的方式自行安排調整,形成與我們的天宇相似的東西,它的某些部分則構成一個地球、若干行星和彗星,另一些部分則構成一個太陽、若干恆星。在這個地方我進而討論光這個主題,用很大的篇幅說明光是什麼,以及它如何必定在太陽和恆星裡出現,又從那裡出發在一瞬間穿過天宇中的廣大空間,並且從行星和彗星上向地球反射。我又作了許多補充,說明那些天宇和星球的質地、位置、運動和各種性質,我想說了這些就足可以表明我們這個世界上的天宇和星球也應當跟我所描述的那個世界上的一模一樣,至少可以一樣。往下我就特別講一講地球,具體地說明:雖然我已經明確設定神並沒有把重量放進構成地球的物質,地球上的各部分仍然絲毫不差地引向地心;地面上既然有水和空氣,那麼,天宇和星辰的構造,主要是月球的構造,就不能不在那裡引起潮汐,在各方面都跟我們在海里見到的一樣,此外還引起一種洋流和氣流,從東到西,跟我們在熱帶地方見到的一樣;何以山脈、海洋、泉水、河流能在地球上自然形成,礦物能在那裡的礦山上產生,植物能在那裡的原野上長出,各式各樣的所謂混合物或組合物能在那裡造成。由於我發現除了星球之外世界上只有火產生光,所以我撇開其他現象專門下工夫詳細說明那些與火有關的事情,指出火是怎麼產生的,怎麼維持的,何以有時候有熱無光,有時候有光無熱;它何以能夠在不同的物體上引出不同的顏色以及不同的其他性質;它何以把某些東西燒化,把另一些東西燒硬;它何以能燒掉幾乎所有的東西,把它們燒成灰和煙;以及它如何能單憑猛燒把那些灰燼燒成玻璃。這種從灰燼到玻璃的轉化我覺得跟自然界發生的其他各種轉化一樣奇妙,所以我特別樂意描述它。

儘管這樣,我還不想就此得出結論說:這個世界就是照我說的那種方式創造出來的,因為也很可能神當初一下就把它弄成了定型。可是確確實實,神學家們也一致公認,神現在保持世界的行動就是他當初創造世界的那個行動。既然如此,即便神當初給予世界的形式只是混沌一團,只要神建立了自然規律,向世界提供協助,使它照常活動,我們還是滿可以相信:單憑這一點,各種純粹物質性的東西是能夠逐漸變成我們現在看到的這個樣子的,這跟創世奇蹟並不衝突;而且,把它們看成以這種方式逐漸形成,要比看成一次定型更容易掌握它們的本性。

描述了無生命的物體和植物之後,我就進而描述動物,特別是人。可是我這方面的知識不夠,不能用上面那種格式來講,也就是說,不能用原因來證明結果,說不出自然界是用什麼種子、以什麼方式產生出這類東西的。所以我姑且假定神造了一個人的身體,不論在肢體的外形上,還是在器官的內部構造上,都跟我們每個人的完全一樣,採用的材料就是我所描述的那種物質,一開頭並沒有放進一個理性靈魂,也沒有放進什麼別的東西代替生長靈魂或感覺靈魂,只不過在他的心臟裡點了一把上面說過的那種無光之火;這種火的本性,我想同那些使溼草堆發熱、使葡萄釀成新酒的火是一樣的。因為點著那把火之後那個身體裡就可以產生各種機能。我仔細檢查,發現只要我們不思想,因而不觸動靈魂這個與形體分立的部分(上面已經說過,靈魂的本性只是思想),我們身上所能產生的也就恰恰是那些機能,這一方面可以說無理性的動物跟我們是一樣的,可是我卻不能因此在那個身體裡找到什麼依靠思想的、純粹屬於我們的機能;後來我假定神創造了一個理性靈魂,用我描述的那種特定的方式把它

結合到那個身體上,我就在其中發現這類機能了。

為了使大家明白我在那部書裡是怎樣討論這個問題的,我要在這裡說明一下心臟和動脈的運動,因為這是動物身上可以觀察到的最基本、最一般的運動,知道了它就很容易知道對其他各種運動應當怎樣看。為了使大家比較容易瞭解我的說明,我要請不熟悉解剖的人費點力氣,在讀我的說明之前先切開一個有肺大動物的心臟放在面前(因為它的各部分都很像人的心臟),看看其中的兩個心舍或心腔:先看右邊的一個,有兩根粗管子連在上面,一根是腔靜脈,這是主要的貯血器,好像樹幹,體內其他靜脈都是它的分支;另一根是動靜脈,這個名字取得不好,因為他實際上是一根動脈,以心臟為出發點,然後形成許多分支,佈滿兩肺。再看左邊一個心腔,也同樣有兩根管子連著,跟上面說的兩根同樣粗,或者更粗,一根是靜動脈,這個名字也取得不好,因為它只是一根靜脈,來自兩肺,在肺裡有許多分支,跟動靜脈的分支交織在一起,又跟氣管的分支交織在一起,空氣是通過氣管吸進來的;另外一根管子是大動脈,從心臟通出去,把分支通到全身各處。我還要請大家看一看十一片小皮膜,好像十一座小門,管著這兩個心腔上四個口子的啟閉:三片在腔靜脈的人口,裝配得完全不妨礙其中的血液流人右腔,卻正好使血液不能從心臟往外流;三片在動靜脈的人口,裝配得正好相反,只容許右腔裡的血液流到肺裡,不容許肺裡的血液往回流;另外兩片在靜動脈的人口,許可血液從肺裡往左腔流,不許它往回倒;還有三片在大動脈的人口,容許血液從心臟流出,不許它往心臟迴流。這些皮膜的數目也很自然,用不著再找什麼別的理由來解釋,因為靜動脈位置特殊,口子是橢圓的,兩片就能閉攏。另外三個口子是圓的,要有三片才能閉攏。此外我還要請大家注意,大動脈和動靜脈的組織要比靜動脈和腔靜脈堅硬得多、結實得多,靜動脈和腔靜脈進入心臟前擴大成兩個囊形,稱為心耳,是跟心臟一樣的肌肉構成的;心臟裡的溫度總是高於身體的任何部分;這種溫度可以使流入心臟的血滴立刻膨脹擴張,就像我們把各種液體滴人高溫容器時通常見到的那樣。

注意到這幾點之後,我就用不著說出什麼別的理由來解釋心臟的運動了。要知道,那兩個心腔沒有充滿血液的時候,血液必然要從腔靜脈流人右腔,從靜動脈流入左腔,因為這兩條血管是經常充滿血液的,這時它們朝心臟開的口子又閉不住;可是一流進兩滴血,一個心腔一滴,由於進口開得很大,後面的血管又充滿血液,血滴必然很大,遇到高溫就立刻變稀膨脹,這樣一來,就把整個心臟撐大,把那兩條血管入口上的五扇小門推得閉攏,堵死了來路,心臟裡的血液就不再增多;這兩滴血繼續稀化,越變越稀,就把另外兩條血管口上的六扇小門推開,打通了去路,這樣一來,就幾乎在撐大心臟的同時把動靜脈和大動脈的一切分支全都撐大了;然後心臟就立刻收縮,這兩條動脈也跟著收縮,因為流進來的血液在那裡冷卻了,於是那裡的六扇小門重新閉攏,腔靜脈和靜動脈上的五扇小門重新打開,放進另外兩滴血,這兩滴血又把心臟和動脈撐大,跟前兩滴完全一樣;由於流人心臟的血液先經過那兩個稱為心耳的囊,所以心耳的運動是與心臟的運動正好相反的,心臟舒張的時候心耳就收縮。由於有一些人不明白數學證明的力量,不善於判別真正的推理和似是而非的推理,很可能不作調查研究就貿然否定以上的說法,我願意提醒他們:我剛才說明的心臟運動,是由那種可以用眼睛在心臟裡看到的器官結構必然引起的,是由那種可以用手指在心臟裡摸到的溫度必然引起的,是由那種可以憑經驗認識到的血液本性必然引起的,正如時鐘的運動是由鐘擺和齒輪的力量、位置、形狀必然引起的一樣。

如果有人問:靜脈裡的血液既然繼續不斷地流人心臟,怎麼不會流乾?既然血液通過心臟都流進了動脈,動脈怎麼不會灌滿?我對這個問題的答覆,無非就是一位英國醫生已經寫過的那些。他應當受到表揚,因為他在這方面打破了悶葫蘆,第一個告訴我們:在動脈的末梢上有許多細微的通道,經過這些通道,從心臟流來的血液就進入靜脈的毛細分支,再重新流向心臟,它的行程只是一個永遠不停的循環。所以說,他用外科醫生的通常經驗作了非常充分的證明:外科醫生切開臂部靜脈放血的時候,如果在切口上方把手臂不鬆不緊地捆住,血液就出得比不捆多;如果捆在切口下方靠手一邊,或者在上方捆得太緊,情況就完全相反。因為很明顯,在上方不緊不松地捆住可以阻止手臂裡已有的血液通過靜脈回到心臟,並不妨礙血液通過動脈不斷地從心臟回到手臂,這是因為動脈的位置在靜脈底下,管壁又比較硬,不容易壓扁,從心臟向手臂流的動脈血力量又大於從手臂流回心臟的靜脈血;這血既然通過一根靜脈上的切口從手臂裡往外流,那就必定有一些通道位於捆紮處的下方,也就是說,靠近手臂的末端,血液可以從動脈通過那些通道來到切口。他還對他的血液流程學說作了一個非常充分的說明,根據是:有好些細小的皮膜沿著靜脈裝配在不同的地點,使靜脈中的血液不能從身體的中樞往末端流,只能從末端流回心臟;此外還有一個實驗表明,身體裡的全部血液,只要切開一根動脈,就會在很短的時間內流光,雖然這根動脈是在離心臟很近處緊緊結紮住的,切口在心臟與結紮點之間,使我們不至於想象到流出的血液是從別處來的。

可是還有許多別的情況證明,血液運動的真正原因是我所說的那一種。首先,我們看到靜脈血與動脈血有差別,這隻能是由於血液經過心臟變稀了,可以說汽化了,它剛流出心臟不久、處在動脈裡的時候,與它進入心臟以前不久、處在靜脈裡的時候相比,要更精細、更活躍、更熱;而且,如果仔細觀察,還可以發現這種差別只是在靠近心臟的地方表現得很顯著,在離開心臟很遠的地方就不那麼顯著了。其次,動靜脈和大動脈的管壁很硬,這就充分表明,血液對這兩條血管的衝擊要比對靜脈的衝擊更有力;心臟左腔和大動脈之所以比右腔和靜動脈寬大,只是由於靜動脈裡的血液通過心臟後僅僅在肺裡待過,要比剛從腔靜脈裡的血液更精細,稀化得更厲害、更迅速。醫生之所以能夠切脈診斷,只是由於他知道,血液的性質改變了,心臟溫度使血液稀化的強度和速度就會發生變化。如果我們研究心臟的溫度是怎樣傳到其他肢體上去的,那就必須承認這是憑藉血液,血液經過心臟變熱,再從那裡帶著溫度流到全身;因此,如果把身體上某個部分的血弄掉,那個部分也就變涼了;心臟儘管燙得像一塊燒紅的鐵,如果不把新的血液不斷輸送到手腳上去,還是不足以使手腳變熱的。我們又由此認識到,呼吸的真正用途就在於往肺裡運送足夠的新鮮空氣,血液在心臟裡已經稀化成為蒸汽,從右腔進人兩肺,遇到空氣就濃縮起來,重新變成血液,然後回到左腔,這樣才能給那裡的火當燃料。這是很可靠的,因為我們看到,沒有肺的動物心臟就只有一個腔;胎兒在母腹中不能用肺,腔靜脈的血液就通過一個口子流入左心腔,又從動靜脈通過一根管子流人大動脈,並不經過肺。此外,消化之所以能在胃裡進行,只是由於心臟通過動脈把溫度輸送到胃裡,同時還送去一些流動性較大的血液分子,幫助分解吃進的肉食。如果考慮到血液反覆經過心臟化為蒸汽每天大約不下一二百次,那就很容易瞭解那種使肉食漿汁轉化為血液的作用了。我們也不用舉出什麼別的情況來說明營養是怎麼一回事,各種不同的體液是怎樣產生的,只需要說:血液稀化時帶著一股力量,從心臟向動脈的末梢推進,在達到各個器官的時候,血液中的某些分子就在那裡停留下來,把器官中的一些分子趕跑,取而代之;由於遇到的孔隙位置不同、形狀不同、大小不同,所以有一些血液分子鑽得進,有一些鑽不進去,就像一些型號不同的篩子,打著各式各樣的眼,可以把不同種類的穀粒分開一樣。最後是這一切中間最值得注意的一種現象,即元氣的產生:元氣好像一股非常精細的風,更像一團非常純淨、非常活躍的火,不斷地、大量地從心臟向大腦上升,從大腦通過神經鑽進肌肉,使一切肢體運動;這就用不著再設想什麼別的原因來說明,為什麼那些最靈活、最敏銳的血液分子最適宜於構成元氣,只往大腦裡鑽,不往別處去,這只是因為從心臟輸送它們到大腦去的動脈是最直的,只是因為按照機械學的規律(自然界的規律也是一樣),如果有好多東西同時往一處擠,那裡又沒有足夠的地方把它們都容下(那些血液分子從左心腔往大腦擠的情況就是這樣),有力的就必定把軟弱的、不靈活的擠到一邊,獨佔鰲頭。

我在曾經打算髮表的那部論著裡對這一切作了相當詳細的說明。接著我又在那部書裡指出:人身上的神經和肌肉一定要構造成什麼樣子,其中的元氣才能夠使肢體運動,就像我們見到的那樣,腦袋砍下之後不久,儘管已經不是活的,還在動來動去,亂啃地皮;大腦裡一定要發生什麼樣的變化,才能使人清醒、睡眠和做夢;光亮、聲音、香氣、滋味、溫度以及屬於外界對象的性質,怎樣能夠通過感官在大腦裡印上各種不同的觀念;飢渴等等內心感受又怎樣能夠把它們的觀念送進大腦;通覺怎樣接納這些觀念,記憶怎樣保存這些觀念,幻想怎樣能夠把這些觀念改頭換面、張冠李戴拼湊成新的觀念,並且用這樣的辦法把元氣佈置在肌肉裡,使這個身體上的肢體做出各式各樣的動作,既有關於感官對象方面的,也有關於內心感受方面的,就像我們的肢體那樣,沒有意志指揮也能動作。在我們看來這是一點都不奇怪的,我們知道人的技巧可以做出各式各樣的自動機,即自己動作的機器,用的只是幾個零件,與動物身上的大量骨骼、肌肉、神經、動脈、靜脈等等相比,實在很少很少,所以我們把這個身體看成一臺神造的機器,安排得十分巧妙,做出的動作十分驚人,人所能發明的任何機器都不能與它相比。講到了這裡,我又特意停下來指出:如果有那麼一些機器,其部件的外形跟猴子或某種無理性動物一模一樣,我們是根本無法知道它們的本性與這些動物有什麼不同的;可是如果有一些機器跟我們的身體一模一樣,並且儘可能不走樣地模仿著我們的動作,我們還是有兩條非常可靠的標準,可以用來判明它們並不因此就是真正的人。第一條是:它們決不能像我們這樣使用語言,或者使用其他由語言構成的訊號,向別人表達自己的思想。因為我們完全可以設想一臺機器,構造得能夠吐出幾個字來,甚至能夠吐出某些字來回答我們扳動它的某些部件的身體動作,例如在某處一按它就說出我們要它說的要求,在另一處一按它就喊痛之類,可是它決不能把這些字排成別的樣式適當地回答人家向它說的意思,而這是最愚蠢的人都能辦到的。第二條是:那些機器雖然可以做許多事情,做得跟我們每個人一樣好,甚至更好,卻決不能做別的事情。從這一點可以看出,它們的活動所依靠的並不是認識,而只是它們的部件結構;因為理性是萬能的工具,可以用於一切場合,那些部件則不然,一種特殊結構只能做一種特殊動作。由此可見,一臺機器實際上決不可能有那麼多的部件使它在生活上的各種場合全都應付裕如,跟我們依靠理性行事一樣。而且,依靠這兩條標準我們還可以認識人跟禽獸的區別。因為我們不能不密切注意到:人不管多麼魯鈍、多麼愚笨,連白痴也不例外,總能把不同的字眼排在一起編成一些話,用來向別人表達自己的思想;可是其他的動物相反,不管多麼完滿,多麼得天獨厚,全都不能這樣做。這並不是由於它們缺少器官,因為我們知道,八哥和鸚鵡都能像我們這樣吐字,卻不能像我們這樣說話,也就是說,不能證明它們說的是心裡的意思;可是先天聾啞的人則不然,他們缺少跟別人說話的器官,在這一點上跟禽獸一樣,甚至不如禽獸,卻總是自己創造出一些手勢把心裡的意思傳達給那些跟他們常在一起並且有空學習他們這種語言的人。這就證明禽獸並非只是理性不如人,而是根本沒有理性,因為學會說話是用不著多少理性的;我們雖然看到那些同種的動物也跟人一樣彼此能力不齊,有比較容易訓練的,有比較笨的,可是最完滿的猴子或鸚鵡在學話方面卻比不上最笨的小孩,連精神失常的小孩都比不上;如果不是動物的靈魂在本性上跟我們完全不同,這是無法想象的。我們決不能把語言與表現感情的自然動作混為一談,那些動作動物是可以模仿的,機器也同樣可以模仿;我們也不能像某些古人那樣,認為禽獸也有語言,只是我們聽不懂。因為如果真是這樣,禽獸既然有許多器官跟我們相似,它們就能夠向我們表達思想,如同向它們的同類表達一樣了。還有一件事非常值得注意,這就是:雖然有許多動物在它們的某些活動上表現得比我們靈巧,可是我們看到,儘管如此,這些動物在許多別的事情上卻並不靈巧:它們做得比我們好並不證明它們有心思;因為它們假如有就會比我們任何人都強,就會在一切其他事情上做得都好;可是它們並沒有心思,是它們身上器官裝配的本性起的作用:正如我們看到一架時鐘由齒輪和發條組成,就能指示鐘點、衡量時間,做得比我們這些非常審慎的人還要準確。

這以後我還描述了理性靈魂,表明它決不能來自物質的力量,跟我所說的其他事情一樣,正好相反,它顯然應當是神創造出來的;我們不能光說它住在人的身體裡面,就像舵手住在船上似的,否則就不能使身體上的肢體運動,那是不夠的,它必須更加緊密地與身體聯成一氣,才能在運動以外還有同我們一樣的感情和慾望,這才構成一個真正的人。然後,我在這裡對靈魂問題稍微多談幾句,因為這是最重要的一個問題。要知道,無神論的錯誤我在上面大概已經駁斥得差不多了,可是此外還有一種錯誤,最能使不堅定的人離開道德正路,就是以為禽獸的靈魂跟我們的靈魂本性相同,因而以為我們跟蒼蠅、螞蟻一樣,對身後的事情沒有什麼可畏懼的,也沒有什麼可希望的;反過來,知道我們的靈魂跟禽獸的靈魂大不相同,也就更加明白地瞭解,為什麼我們的靈魂具有一種完全不依賴身體的本性,因而決不會與身體同死;然後,既然看不到什麼別的原因使它毀滅,也就很自然地由此得出結論,斷定它是不會死的了。

第六部分

三年前我寫完了那部包含這些內容的論著,剛剛著手修改、準備付印的時候,聽說有一些權威人士對某某人新近發表的一種物理學見解進行了譴責。那些人士是我非常重視的,他們的權威對我的行為有很大影響,正如我自己的理性對我的思想起支配作用一樣。至於那種見解,雖說我自己不一定主張它,可是確確實實,在他們提出譴責之前,我並沒有在其中看出什麼問題,認為危害宗教、危害國家。因此,如果理性認為可以接受,我是不會拒絕把它寫在書裡的。這件事使我感到惶恐,因為在我的見解當中也同樣可以找出某一點是我弄錯了的,雖然我一貫小心謹慎。任何新的看法,只要我沒有得到非常可靠的證明,總是不予置信,任何意見,只要有可能對人家不利,總是不肯下筆。這已經足以使我改變原來的決定,不再發表我的那些見解。因為我以前決定發表時所持的理由雖然非常有力,我的性格卻總是使我厭惡以著書為業,它使我找到不少別的理由來為自己改變主意辯解。這些理由無論從哪方面看都很值得注意,所以不但我有興趣在這裡說一說,大概讀者也會有興趣聽一聽。

我對於自己心靈的產物素來不很重視;多年以來,我使用我的那種方法並沒有得到什麼別的收穫,只不過滿意地解決了一些思辨之學方面的難題,再就是努力按照那種方法教給我的道理好好做人,一直沒有想到自己有著書立說的必要。因為我感到,在為人處世方面人人都有非常強烈的主見,如果容許每一個人都像奉天承運、治理萬民的君主那樣,都像得天獨厚、滿腔熱忱的先知那樣,從事移風易俗的工作,那就會人人動手,個個爭先,都成為社會改革家了;我的想法固然令我自己十分滿意,我相信別人也有想法,他們的想法大概更能使他們滿意。可是,等到我在物理方面獲得了一些普遍的看法、並且試用於各種難題的時候,我立刻看出這些看法用途很廣,跟流行的原理大不相同。因此我認為,如果秘而不宣,那就嚴重地違犯了社會公律,不是貢獻自己的一切為人人謀福利了;因為這些看法使我見到,我們有可能取得一些對人生非常有益的知識,我們可以撇開經院中講授的那種思辨哲學,憑著這些看法發現一種實踐哲學,把火、水、空氣、星辰、天宇以及周圍一切物體的力量和作用認識得一清二楚,就像熟知什麼匠人做什麼活一樣,然後就可以因勢利導,充分利用這些力量,成為支配自然界的主人翁了。我們可以指望的,不僅是數不清的技術,使我們毫不費力地享受地球上的各種礦產、各種便利,最主要的是保護健康。健康當然是人生最重要的一種幸福,也是其他一切幸福的基礎,因為人的精神在很大程度上是取決於身體器官的氣質和狀況的。如果可以找到一種辦法使每一個人都比現在更聰明、更能幹,我認為應當到醫學裡去找。在現今的醫學當中有顯著療效的成分確實很少,可是我毫無輕視醫學的意思。我深信:任何一個人,包括醫務人員在內,都不會不承認,醫學上已經知道的東西,與尚待研究的東西相比,可以說幾乎等於零;如果我們充分認識了各種疾病的原因,充分認識了自然界向我們提供的一切藥物,我們是可以免除無數種身體疾病和精神疾病,甚至可以免除衰老,延年益壽的。我自己已經打定主意要把畢生精力用來尋求一門非常必要的學問,並且已經摸到了一條途徑,覺得非常可靠,只要照著走,必定可以萬無一失地把它找到;只是受到兩方面的阻礙,一是生命短促,二是經驗不足。所以我認為,要排除這兩重障礙,最好的辦法就是把自己所發現的一點東西毫無保留地、原原本本地告訴大家,請求有志之士繼續努力,更進一步,按照各人的傾向和努力從事必要的實驗,把自己獲得的經驗再告訴大家,代代相傳,使後人能夠接過前人的火炬前進,把多數人的生命和成績匯合在一起,這樣,我們群策群力,就可以大有作為,遠非個人單幹所能比。

關於經驗,我還注意到一件事,就是認識越進步越需要經驗。我們剛開始研究的時候,寧可採用那些舉目可見、盡人皆知的經驗;但要略加思考,不必好高騖遠,追求罕見的冷僻經驗。這樣做是因為我們還不認識最通常的原因,遇見罕見的經驗每每會上當,而且那種經驗所依靠的條件幾乎總是很特殊、很瑣屑的,很不容易看出來。我在這方面採取了以下的步驟:首先,我一般地考察世界上所有的一切,以及能夠有的一切,設法找出它們的本原或根本原因,為了這個目的,我不考慮別的,只考慮它們是神一手創造出來的,不從別處尋找,只發掘我們靈魂深處固有的真理萌芽,從其中抽繹出這些原因。跟著我就細看,根據這些原因可以推出哪些第一步的、最通常的結果;我覺得這樣做已經發現了天宇、星辰、地球,甚至於發現了地球上的水、空氣、火、礦物之類,這都是最普通、最簡單的東西,因此也最容易認識。然後我就想再往下推,推出更特殊的東西,這時候我面前出現了很多形形色色的事物,使我感到在地球上現存的物種以外還有數不清的其他物種,如果神的意志要把它們放在地球上供我們使用的話,也可能在地球上存在過,單憑人的思想實在分不清哪是現存的,哪是可能存在過的,所以只有通過結果往上追溯原因,只有進行許多特殊的實驗。這以後,我又用我的心靈進行復查,我敢大膽地說,凡是曾經在我的感官面前出現的事物,我發現沒有一樣不能用我找出的那些本原相當方便地加以說明。可是我也必須承認,自然界的勢力是非常之大、非常之廣的,那些本原是非常簡單、非常一般的。因此我發現,幾乎任何一個特殊結果,開頭我都覺得可以用許多不同的方式從那些原因推出來,我通常遇到的最大困難就是不能決定它究竟依靠其中的哪一種方式;為了解除這個困難,我認為沒有別的好辦法,只有安排一套實驗,根據實驗結果不同來決定該用哪一種方式來解釋。到了這一步,我覺得我已經很清楚地看到,我們應當從什麼角度進行大部分實驗,才能達到這個目的;可是我也同樣看到,這些實驗非常繁重,數量非常龐大,我只有兩隻手,只有那麼一點收入,縱然再多十倍,也無法把它們做完;因此,我在認識自然方面能有多大進展,就看我今後能有條件做多少實驗。我寫那部論著就是打算使大家瞭解這一點,並且明白指出這樣做可以給大家帶來很大好處,所以我要求一切有志為人群謀福利的人,也就是那些並非沽名釣譽、亦非徒託虛名的真君子,把他們已經做出的實驗告訴我,並且幫助我研究如何進行新的實驗。

可是從那時起又有另外一些理由使我改變了看法,覺得我應當實實在在地繼續寫下去。凡是我認為有幾分重要的東西,只要我發現了它的實況,就把它原原本本地寫出來,而且要仔仔細細地寫,就像準備付印一樣。這樣做可以儘量反覆推敲,因為準備給大家看的東西寫得總是比較過細,只給自己看的東西就馬虎多了(常常有些東西我開始想的時候覺得很對,打算往紙上寫的時候就覺得不對了)。同時也可以儘量為讀者想想,寫得明明白白。這樣,如果我寫的東西還有點價值的話,等我死後,得到它的人利用起來就比較方便了。可是我決不能同意在我活著的時候出版,免得引起種種反駁、種種爭辯,招來無可奈何的譭譽,惹是生非,浪費我準備用於自學的寶貴時間。因為固然人人都應當盡力為他人謀福利,獨善其身是毫無價值的;可是我們也不能目光短淺、只顧眼前,如果高瞻遠矚,放棄一些可能有益於今人的事情,去從事一些給子孫萬代帶來更大利益的工作,那也是很好的。其實我很願意告訴大家,我忙到現在,只認識到很少一點東西,不知道的東西還很多很多。可是我並不洩氣,認為很有希望,完全可以認識那些東西。因為在各門學問裡逐漸發現真理很像開始發財,不用費多大氣力就可以大有收穫,不像過去窮的時候那樣費好大勁也撈不到幾文。我們也可以把尋求真理比作領兵打仗,實力通常總是隨著勝利而雄厚的,吃了敗仗要煞費苦心才能保住不垮,打了勝仗之後卻不用費多大氣力就能佔領許多城池和大片地盤。我們努力克服妨礙我們認識真理的種種困難和錯誤,確實跟作戰一樣,在一個有點普遍性、有點重要性的問題上接受了錯誤的看法就是打敗了仗,要恢復原有陣地就必須大費心機;可是在有了可靠的本原的時候不怎麼費事就可以取得很大的進展。至於我,如果我過去在各門學問裡發現了一些真理的話(我希望本書的內容可以表明我發現了一些),我可以說,這只是由於我克服了五六個主要困難的結果,也可以說是打了五六次勝仗。我還可以大膽地說,我認為只要再打兩三次這樣的勝仗,我的計劃就可以全部實現;我現在年齡還不算很大,按照常理我還有足夠的時間,完全可以達到這個目的。可是我覺得,越是希望好好利用今後的時間,就越應當精打細算,好好安排;如果發表我的物理學原理,那一定會惹出許多事情,耽誤我的時間。因為儘管這些原理幾乎每一條都十分明確,只要懂了就不能不相信,而且我認為沒有一條不能加以證明,可是別人的意見是五花八門的,我這些原理不可能符合每個人的看法,所以我預料到一定會引起種種反駁,經常使我分心。

當然可以說,這種反駁還是有好處的,它可以使我知道自己的缺點;如果我有優點,通過反駁也可以使別人更深刻地理解它,況且群眾可以比個人看得更廣,他們從現在開始反駁,也就用他們自己的發明幫助了我。可是,儘管我承認自己是極容易弄錯的,對自己心裡最先出現的想法是幾乎從來不相信的,我對別人的反駁還是有經驗,這種經驗告訴我,決不能指望從其中得到任何好處。因為我曾經多次受到批評,來源是各方面的,既有我認為是朋友的,也有某些我覺得對我不好不壞的人,甚至於還有某些人我明知是懷有惡意和忌妒的,我的朋友由於偏袒沒能看出的問題,他們都不遺餘力地加以揭露;可是他們向我提出的反駁卻幾乎沒有什麼東西出乎我的意料,即或有,也只是些離題很遠的細微末節;所以說,我遇到的那些批評家在我看來幾乎從來沒有一個比我自己更嚴格、更公正。而且我也從來沒有見到通過經院中進行的那種爭辯發現過什麼前所未知的真理;因為爭辯的時候人人都想取勝,儘量利用貌似真實的理由吹噓,很少權衡雙方的道理,那些長期充當律師的人並不因此後來就是更好的法官。

傳播我的思想也不會給別人帶來很大的好處,因為我還沒有把這些思想

貫徹到底,還需要添加很多東西,然後才能用於實際。我覺得可以老老實實地說,如果有人能夠把它貫徹到底的話,那就應該是我自己,而不是別人;這並不是說世界上只有我聰明,比我聰明萬倍的人多得很,可是要想透徹理解、全面精通一樣東西,跟別人學還不如自己發明。這是千真萬確的,因為我曾經向一些非常聰明的人反覆說明我的某些思想,他們聽我講的時候彷彿瞭解得很清楚,可是一複述就竄改得面目全非,令我再也不能承認這就是我的思想。我願意乘這個機會請求後人注意,凡是未經我親自發表的東西,千萬不要聽信道聽途說,以為是我說出來的。有許多荒誕不經的說法被加到沒有著作傳下來的古代哲學家頭上,我覺得是毫不足怪的。我並不因此就認為他們的思想很不合理,因為他們是當時最智慧的人,只不過被傳統弄走了樣而已。大家都知道,他們的門徒就幾乎沒有一個超過他們的;我敢說,現在的那批熱烈追隨亞里士多德的人,如果得到跟亞里士多德一樣多的自然知識,就會覺得自己很幸運了,反正他們是決不會得到更多的知識的。這種人好比藤蘿一樣,藤蘿是決不能爬得比自己依附的樹更高的,而且常常在爬到樹頂之後又往下爬,因為我覺得他們也是在走下坡路,就是說,他們如果不再鑽研,學問也就江河日下,不如另外一批人,讀完經典裡明白說出的東西還不滿足,又想出許多難題,要在字裡行間
搜索,找出祖師爺沒有說的、甚至根本沒有想到的解答。他們那種研究哲學的方式是非常適合才智十分平庸的人的,因為他們使用的範疇和原理含含糊糊,使他們能夠放言高論,無所不談,就像真的知道似的,並且能夠為他們的全部說法辯護,對抗各種最巧妙、最靈活的說法,弄得人家無可奈何。他們這樣做,我覺得好像一個瞎子,為了跟看得見的人打架不吃虧,就把人家拉到很黑很黑的地窖底下去。可以說,我不肯發表我所用的那些行學原理,對這種人是很有利的,因為那些原理非常簡單,非常明確,我一發表就等於打開窗子,把陽光放進他們跑下去打架的那個地窖。就連那些最聰明的人也大可不必急於知道那些原理,因為如果他們要想知道怎樣放言高論,無所不談,贏得博學的名聲,那很容易達到目的,只要守住貌似真實的道理就行了,這是在哪種對象裡都找得到的,不用多費氣力,不像尋求真理那樣難。真理是隻能在某些對象裡一點一點發現的,如果要談的是別的對象,那就要求我們坦白承認自己不知道。如果他們並不想裝出無所不知的樣子唬人,真想知道那麼一點真理(那點真理當然是值得知道的), 真想照著我那樣的計劃去做,那很好辦,看看這篇談話裡說過的那些就行了,並不需要我再多說些什麼。因為,如果他們能力很強,可以取得的成就比
我大,那就更不用說,我認為已經發現的東西他們自己也一定可以發現。既然我的研究工作一貫循序漸進,尚待發現的東西自然比已經找到的東西更困難、更深奧,他們自己去發現它一定比跟我學更痛快;除此以外他們還可以養成一種習慣,先從簡單的東西開始,然後一步一步進而探索比較困難的問題,這比我的全部教導對他們更有用。拿我自己來說,我相信,如果在幼年的時候人家就把我多年來沒法加以證明的那些真理全部教給了我,學得一點都不費力,大概我是決不會知道什麼別的真理的,最低限度在尋求新的真理的時候決不會總是那樣熟練、那樣得心應手的。總之,如果世界上有那麼一種工作,由原班人馬一直於到底不另換人可以完成得更好,那就是我所幹的這一種。

可是,為了完成這種工作,需要進行一些實驗,那些實驗憑一個人的力量確實無法做完;一個人能夠有效地使喚的只是自己的一雙手,此外就只有找一些匠人或願意受僱的人,利用他們希望得錢的心理,拿出這種最有效的辦法,讓他們嚴格按照規定完成任務。也可能有一些人出於好奇,或者想學點東西,自願給他出力幫忙,可是這類人通常總是說的多、做的少,只是提出一些根本辦不到的

建議,其目的當然是以此為由,要他給自己講解幾個難題,至少也要恭維自己幾句,應酬一番,作為報答,幹這類事情就不能不耗費若干有用的時間。至於別人已經做出的實驗,把它看成秘密的人是決不會公開的,即便有人願意告訴他一些,也多半內容駁雜,含有大量無用的枝節、多餘的成分,很不容易辨認出真理來;而且他還會發現,由於實驗者竭力把結果描述得符合自己的原則,這些實驗幾乎全都被解釋糟了,甚至弄得錯誤百出,即或有些實驗對他有用,也必須花費時間挑選,實際上得不償失。因此,假如世界上有那麼一個人,大家確實知道他能夠作出最偉大的發現,給公眾帶來莫大的利益,由於這個緣故,別人都千方百計地幫助他完成計劃,依我看來,能幫得上他的也只限於提供經費,資助他進行必要的實驗,再就是誰也不要打擾他、浪費他的時間。何況我這個人還沒有那麼大的魄力,不敢保證自己的貢獻一定出乎尋常,也沒有那麼大的派頭,不敢想象大家都應當很關心我的計劃,我的人格也不是十分卑鄙,那些可以被人認為非分的照顧我是一樣都不肯接受的。

這些顧慮加在一起使我三年來不願發表手頭的那部著作,甚至下定決心在我活著的時候決不發表任何帶有綱領性的、可以讓人們瞭解我的物理學原理的其他著作。可是從那時起又有另外兩條理由使我不得不在這裡拿出幾個特殊的樣品,向大家大致說一說我的活動和計劃。第一條理由是:如果不這樣做,有些人知道我曾經有意出版幾部著作,他們會以為我放棄出版是由於不可告人的原因;我雖然並不過分好名,甚至可以說厭惡榮譽,認為榮譽妨礙安靜,安靜最佳,可是也從來不想隱蔽自己的行為,好像犯了罪似的,也沒有防範森嚴,不讓人家知道自己,我認為那樣做不但對不起自己,而且給自己帶來一種不安,違反我所追求的精神上絕對安靜;而且,我儘管始終採取漠然態度,既不求名也不求無名,還是不能不得到某種名聲,所以我想還是應當盡力而為,至少要做到不得惡名。另外還有一條理由使我不得不寫這木書,那就是:由於需要做的實驗無窮無盡,我發現我的自學計劃不得不一天一天推遲,如果沒有別人幫助我是不可能完成的,所以我儘管沒有那麼大的派頭,不敢指望大家都來大力參加我的事業,還是不願意過分不盡責任,弄到死後留下罵名。人們總有一天會責備我太疏忽,沒有讓他們知道怎樣才能幫助我完成計劃,否則可以給他們留下許多更好的成果,我卻沒有做到。

我覺得不難選出一些題材,既不至於引起很大的爭論,也不需要違揹我的意願過多地宣佈我的原理,仍然可以很清楚地說明我在各門學問裡能夠做到什麼,不能做到什麼。這件工作做得成功與否,我自己沒法說,也不能對自己的作品議論一番,堵塞別人的評論,我很樂意大家審查它。為了使大家有更多的機會審查,我請求有反對意見可提的人通力協助,費心把意見寄給本書的出版者,我一得到他的通知就立刻把我的答覆附到本書的新版裡去,這樣,讀者可以同時看到兩方面的話,就更容易判別是非了;因為我的答覆決不會很長,只要認識到錯誤,就痛痛快快承認;如果看不出什麼錯誤,就簡簡單單說出我認為必要的話,為自己寫的東西辯護,不添新的材料,以免越說越遠,沒完沒了。

我在《折光學》和《大氣現象學》開頭處講了一些東西,由於我把它們稱為假設,似乎無意加以證明,初看可能有點奇怪,要有耐性把全篇仔細讀完。我希望大家讀完之後會感到滿意,因為我覺得其中的推理都是聯成一氣的,前面的可以證明後面的,後面的又可以反過來證明前面的,也就是說,可以用原因證明結果,又可以反過來用結果證明原因。大家不要以為我這是犯了邏輯上所謂循環論證的毛病,因為經驗告訴我們,這些結果大部分是非常可靠的,我根據一些原因把它們推演出來並不是以此證明它們實際存在,而是對它們作出說明,正好相反,那些原因是由它們來證明的。我把它們稱為假設,只是為了讓大家明白:我認為根據前面說過的那些基本原理是能夠把它們推出來的,可是我決意不那麼做,免得被某些聰明人鑽空子;要知道,別人花二十年工夫想出來的東西只要告訴他們兩三個字,他們就立刻以為自己在一天之內全都知道了;這種人越聰明、越機靈,就越容易犯錯誤,越不能發現真理,我要是作了那種推演,他們就會抓住把柄,認為那就是我的原理,在上面胡亂建立起狂妄的哲學來,弄得人家以為是我犯了錯誤。至於那些純粹屬於我的看法,我承認它們是新的,並不辯解,因為我相信大家看清了我的推理就會發現這些看法非常簡單、非常合乎常識,同大家對這類問題所能採取的其他見解相比,並沒有什麼特別、什麼奇怪;我也不吹噓這是我的創見,不過我很自豪,我採取這些看法並不是由於別人這樣說過,也不是由於別人沒有這樣說過,而只是由於理性這樣說服了我。

如果匠人不能立刻把《折光學》裡講解的那種發明用於實際,我想決不能就此便說那種發明很糟,因為一定要有熟練的技巧,才能把我所描述的那些機械製造出來、裝配起來、做到毫無缺陷。如果一做就成,我覺得倒是一件怪事,不亞於一個人光憑一本好樂譜學了一天就會彈出一手好琵琶。我用本國的語言法文寫這本書,沒有用師長的語言拉丁文寫,那是因為我覺得那些單憑自己乾乾淨淨的天然理性來判斷的人一定善於評判我的看法,勝過只信古書的人;至於那些把良知與學習結合起來的人,是我一心向往的公正評判者,我相信他們決不會如此偏愛拉丁文,由於我用俗語說理就掩耳不聽。

此外,我並不想在這裡細談自己希望將來在學術上作出哪些新貢獻,也不想向大家提出任何沒有把握辦到的諾言,只想說一句話,就是我已經下定決心,把今後的時間專門用來求得一點自然知識,這點知識要踏踏實實,可以從其中推出一些規則供醫學使用,比一向使用的那些規則更切實可靠;我的傾向使我絕不作任何其他打算,主要是不幹那種對一些人有利、對另一些人有害的事情,假如迫於形勢不得不這樣做,我相信一定不會做好。因此我在這裡鄭重聲明:我深知我這個人是沒有辦法在人世間飛黃騰達的,我對此也毫無興趣,我永遠感謝那些寬宏大量、讓我自由自在地過閒散日子的人,並不希望有人給我塵世上的高官顯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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