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 唐山公佈8起基層“微腐敗”典型案例

15人被通報!唐山公佈8起基層“微腐敗”典型案例!

唐山市紀委監委持續發力用力,協調推動各級基層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緊密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堅持問題導向,集中整治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基層“微腐敗”問題,嚴肅查處違規違紀的黨員幹部。奮力將基層“微腐敗”專項整治工作往深裡抓、往實裡做,以實際成果繼續回應群眾關切。現將第二批基層“微腐敗”專項整治的典型案件公佈如下↓↓↓

查處的基層“微腐敗”專項整治

典型案例(8起)

1.遵化市劉備寨鄉牛角峪村黨支部原書記王副等人挪用救災款問題。

經查,2013年,牛角峪村黨支部原書記王副、村委會原主任王士明、原會計秦久明違反特定款物專用的財經管理制度,擅自決定將本應發放給村受災戶的救災補助資金3萬元挪作他用。2019年7月,遵化市紀委給予王副開除黨籍處分、王士明黨內除名處分、秦久明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

2.灤南縣青坨營鎮馬狼坨村黨支部原書記馬瑞豐索取、收受賄賂以及侵佔集體財物案。

經查,2013年至2016年間,馬瑞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1筆10萬元;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款2筆共計2萬元。此外,馬瑞豐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多次虛開票據,將村集體財物非法佔為己有,共計20餘萬元;虛開用工單據3筆,違規處理村集體飯費1.919萬元。2019年11月,灤南縣紀委給予馬瑞豐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

3.豐南區錢營鎮畢家莊村黨支部原書記畢志亮利用職務便利,將支付給該村的地上建築物損害補償款佔為己有等問題。

經查,2009年10月至2014年10月,時任畢家莊村黨支部書記畢志亮將開灤範各莊礦支付給該村的地上建築物損害補償款4.7558萬元據為己有,用於其個人生活支出。2013年4月至8月間,畢志亮還擅自從開灤範各莊礦支付給村民的地上建築物損害補償款中,先後三次將合計16.5萬元補償款發放給該村存在補償爭議的畢某某的養殖場,引發群眾信訪造成不良影響。2019年11月,豐南區紀委給予畢志亮開除黨籍處分。收繳違紀款21.2558萬元,轉至錢營鎮經管站入畢家莊村集體賬戶。

4.路北區韓城鎮劉各莊村兩委成員違規發放福利、違規亂收費,侵犯群眾利益問題。

經查,2015年至2016年期間,時任韓城鎮劉各莊村黨支部書記劉景會違規決定收取村民建房用地轉讓費,並在其任職期間與時任村兩委成員的李素芝、麼樹龍、沈金玉違規決定將政府推廣潔淨型煤免費提供的爐具有償銷售給村民,獲得銷售款8000餘元。其中3000元用於購買螃蟹等物品,違規給村兩委成員發放中秋福利。2019年8月,路北區紀委給予劉景會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給予村兩委成員李素芝、麼樹龍、沈金玉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 遷安市建昌營鎮朱家店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朱華違反廉潔紀律,將不合理開支變通下賬問題。

經查,2017年10月,朱華與時任支委、村委兼助理會計朱義民2人通過偽造清理村內環境衛生協議書,套取4750元資金用於支付不合理開支。2019年7月,建昌營鎮紀委給予朱華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朱義民黨內警告處分。

6.開平區開平鎮豐山村黨支部原書記韓利軍違規公款私存、違反程序為村民補分承包地問題。

經查,韓利軍在任職期間,違反《河北省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條例》有關規定,擅自決定將鐵塔公司唐山分公司付給村委會2017年9月至2018年10月的租金、電費4.38萬元存入其個人銀行卡中保管,未及時上交村委會;同時,韓利軍在任職期間,在未組織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研究,亦未得到相關部門批准的情況下,違反國家法律規定,擅自為3名村民補分承包地。2019年11月,開平區紀委給予韓利軍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7. 樂亭縣閻各莊鎮崔家埝村婦聯主任闞豔麗私自編造危房改造檔案、領取危房改造補助問題。

經查,2014年,樂亭縣閻各莊鎮崔家埝村婦聯主任闞豔麗以丈夫郗存忠的名義申請了危房改造,並編寫了危房改造申請、相關證明、會議記錄,代簽了村兩委和村民代表簽名,加蓋了村委會公章。致使其丈夫郗存忠領取危房改造補助款16300元。2019年10月,樂亭縣紀委給予闞豔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收繳郗存忠危房改造補助款16300元。

8.古冶區大莊坨鄉胡莊村原村主任劉大秋以權謀私問題。

經查,2012年3月至2018年9月,劉大秋擔任胡莊村村主任期間,利用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製作虛假土地承包合同,在同其他村存在土地爭議的情況下,為了取得土地的實際使用權,在該土地傾倒建築垃圾,私自佔用房屋,侵害村集體和群眾利益,違反群眾紀律。2019年9月,古冶區大莊坨鄉黨委給予劉大秋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審編:唐山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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