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1 《红楼梦》中的“情”“淫”与“兼美”

作者 卜喜逢


《红楼梦》中的“情”“淫”与“兼美”

作为贾宝玉成长中的一个标志,在太虚幻境中宝玉完成了自己的性启蒙,性启蒙的对象是兼美。警幻仙姑对兼美的身份有一个介绍:“再将吾妹一人,乳名兼美字可卿者。” 而对兼美的容貌,小说中是这样描写的:“早有一位女子在内,其鲜艳妩媚,有似乎宝钗,风流袅娜,则又如黛玉。”在这简短的文字中,我们发现兼美与秦可卿、林黛玉、薛宝钗均建立了联系。以一个神话中的人物,勾连小说中最为重要的两位女性,同时又勾连着象征意味很浓的秦可卿,我们就不得不去考虑曹雪芹在这里到底是为何如此了。

(一)秦可卿与兼美

在很多学者的论述中,是将秦可卿与兼美混为一谈的,认为二者是一人,太虚幻境中的可卿,在凡间就是秦可卿,他们的根据大多是因为二人名字的相同。然而笔者却不这么认为,本部分之所以叫“秦可卿”与“兼美”,自然说的是两个人,秦可卿是指贾蓉的媳妇,而兼美是警幻仙姑的一个妹子。

我们先来看二人为什么不同。

在第五回中写道:

秦氏在外听见,连忙进来,一面说丫鬟们,好生看着猫儿狗儿打架。又闻宝玉口中连叫:“可卿救我”,因纳闷道:“我的小名这里没人知道,他如何从梦里叫出来?”

仔细读来,秦可卿与兼美的名字中,虽然都有“可卿”二字,却又有着不同。兼美姓氏我们无从得知,过度猜测只会造成更多的疑惑,如同很多学者热衷于去探求贾宝玉的大名一般,这样做无益于小说的解读,反而易生歧义。但我们可以确定小说中是没有明确写的。此为第一个不同。而“可卿”是秦可卿的小名,是兼美的表字,此为第二个不同。这两个不同是非常明确的。

二者之间还有第三个不同,我们却需要到文本中去爬梳,那就是容貌的不同。秦可卿的容貌在小说中描写并不多,缕述如下:小说第五回中,曾笼统的描写过秦可卿的容貌:“贾母素知秦氏是个极妥当的人,生得袅娜纤巧,行事又温柔和平……”;在第七回中,周瑞家的眼中香菱,也有着与秦可卿相类的容貌品格;第十回中,璜大奶奶与尤氏的谈话中,尤氏说秦可卿是“这么个模样儿,这么个性情的人”。可见曹雪芹多从品格来进行描写,并未真实的去勾勒她的眉眼。对于兼美的容貌描写,曹雪芹同样是模糊处理了的。如此说来,我们并无法确定二者之间的差异,反而从描写的词汇中,“袅娜”二字却是共有的。而“袅娜”一词,更多是在体态上,而非在容貌上。

如此说来,秦可卿似乎与兼美或者是近似的,因为行文至此,我们是分辨不出来的。但是,曹雪芹却通过一系列的方式,将二者区分开来。

第五回中,是秦可卿将贾宝玉引入梦境的。也就是说,秦可卿的容貌是贾宝玉刚刚见到的,应该是印象深刻的。而在贾宝玉见到兼美的时候,并没有感觉到这个人就是秦可卿,反而认为此人有着与薛宝钗与林黛玉相似的地方。这就构成了一个非常明确的答案:二人之间的长相是有着差异的。

还有一点不同是关于角色设置的。纵观第五回,秦可卿的主要作用是“引梦人”,由秦可卿引领着贾宝玉进入太虚幻境;警幻仙姑的作用主要是“警鉴者”,由警幻仙姑主导着太虚幻境中贾宝玉的遭际;而兼美则身兼数职,一方面是映射上的承接,如对秦可卿、林黛玉、薛宝钗的承接等等,让读者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思考空间,另一方面则是“警鉴”的载体,是让贾宝玉领略仙闺风光的实施者。在太虚幻境之中,贾宝玉终于是坠入迷津之中,口中大呼着“可卿救我”,从而完成了梦中与现实的交接,也将秦可卿与兼美之间的联系摆到了读者面前。

或者有读者说:梦中之事如何当真?那么我们则可这样回答:梦中之事是贾宝玉的梦中,而非是曹雪芹的梦中,如果是曹雪芹特意要将二者的映射实际化,则无需去设置这样的描写。秦可卿与兼美的关系是隐隐约约的,似断似连的,如果明确化之后,那么贾宝玉与秦可卿之间,就有了超越伦理的行为。或者,曹雪芹设置这么多不同的主要目的,就是使秦可卿与兼美之间的联系,更多地局限在映射之间,而不落于实迹。

从贾宝玉的角度来说,太虚幻境之前的贾宝玉可以说是一个懵懂顽童,而太虚幻境之后的贾宝玉,已经成长了。梦前梦后的贾宝玉有了实质性的区别。这种实质性的区别,在推进贾宝玉的“以情悟世”的进程上是一个飞跃。没有经历过的顽童是无法领略,也更无法参悟的。贾宝玉的成长就与秦可卿以及兼美有了密不可分的联系。

(二)秦可卿的“情”与“淫”

秦可卿与兼美之间的联系,相比于二者之间的不同更加地耐人寻味。秦可卿乳名与兼美的字相同,这样的设置不可能是非故意的。那么曹雪芹是要说明什么呢?

在秦可卿的人物塑造上,曹雪芹无疑也是矛盾的,甚至有着大段的改写,如将“淫丧天香楼”改为了病逝。如何来理解其中的内涵,确实是非常困难的。

在红学研究中,秦可卿占有了一个很重要的地位,更有刘心武先生将自己对秦可卿的研究提升为“秦学”。姑且不论刘先生的研究到底属于索隐还是考据,但之所以在学术研究中形成这样一种形态,却是由于秦可卿的重要性与重重疑团决定的。

我们先看关于秦可卿的判词:

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

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

我们再来看《好事终》:

画梁春尽落香尘。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宿孽总因情。

秦可卿的判词与其他金钗的判词是截然不同的。其他人的判词,多为平生遭际的预演,而秦可卿的判词,一方面是个人的谶示,而更多的是荣宁二府的没落的预兆,而这个预兆又与“情”与“淫”有关系。《好事终》也并非完全指向于秦可卿,但当然是与秦可卿有关的。在这首曲子中,也牵扯到了“情”与“淫”,而最终的结语却是“宿孽总因情”,这句是说秦可卿的,虽是孽缘,却由“情”而始。虽是“淫”,却并非是无情。

说秦可卿主“情”,自然是因为“情天情海幻情身”一句,而说她淫,则因“情既相逢必主淫”。在我们现在看到的《红楼梦》中,并无秦可卿的“淫”迹,这种现象形成的原因是曹雪芹的改写,脂批中有一条批语说明了此中缘由:“隐去天香楼一节,是不忍下笔也。”此点在许多学者的成书研究中有体现,也就是说,秦可卿这个形象有着由淫转洁的过程,而由于曹雪芹修改的不完善,导致人物情节与判词、曲等有矛盾,更大的可能是因这里寄托了曹雪芹关于“情”与“淫”的思考,而难以入手进行修改,如果贴合了我们目前看到的文本,则这种思考以及神话故事中的情节就难以自圆其说了。


《红楼梦》中的“情”“淫”与“兼美”

(三)曹雪芹对情与淫与败落的思考

曹雪芹并非是清教徒,他更看重的是“有情之淫”与“无情之淫”的区别,前者可以是“意淫”的组成部分,而后者只是“皮肤滥淫”。而秦可卿判词的独特性更显示出了“情”与“淫”与“败落”之间的关系。

谈到“情”与“淫”,就不得不说《风月宝鉴》。曹雪芹在创作《红楼梦》之前,创作过一部《风月宝鉴》。而《风月宝鉴》与《红楼梦》之间的关系是红学研究中极受重视的一部分,这主要与成书研究相关。《风月宝鉴》的主题是“警鉴风月之情”的,这个在甲戌本的《凡例》中有明示。而作为《红楼梦》之前曹雪芹的创作,无疑也是倾注了曹雪芹对自己家族败落的思考。我们大可推断:曹雪芹之所以创作《风月宝鉴》,是因为风月之情在曹氏家族的败落中是起到很大作用的。

关于此推断的直接证据是没有的,也只能作为一种遐想,但也并非是完全无据的,小说创作的源泉本是现实,无论有多么地脱离于现实,但总会有现实的影子,更遑论《红楼梦》这种“追踪蹑迹”的巨作。

在小说第十八回《大观园试才题对额 荣国府归省庆元宵》中,元妃命龄官作两出戏,贾蔷让龄官唱《游园》《惊梦》,龄官以非本角之戏拒绝,坚持作《相约》《相骂》,这段文字的旁边有一批语:

按近之俗语云:“宁养千军,不养一戏。”盖甚言优伶之不可养之意也。大抵一班之中,此一人技业稍优出众,此一人则拿腔作势、辖众恃能,种种可恶,使主人逐之不舍责之不可,虽欲不怜而实不能不怜,虽欲不爱而实不能不爱。余历梨园子弟广矣,个个皆然,亦曾与惯养梨园诸世家兄弟谈议及此,众皆知其事而皆不能言。今阅《石头记》,至“原非本角之戏,执意不作”二语,便见其恃能压众、乔酸娇妒,淋漓满纸矣。复至“情悟梨香院”一回,更将和盘托出,与余三十年前目睹身亲之人现形于纸上。使言《石头记》之为书,情之至极、言之至恰,然非领略过乃事、迷陷过乃情,即观此,茫然嚼蜡,亦不知其神妙也。

这条脂批,揭示了曹雪芹在创作时候对家族败落的思考。曹雪芹之所以能将家班引入到《红楼梦》中,是因为曹雪芹经历过或者见识过家班之于世家的作用。

文本之中还有一处可以与此论述相贴合,那就是第十三回中秦可卿给王熙凤的托梦的情节,小说中是这样写的:

秦氏道:“婶婶,你是个脂粉队内的英雄,连那些束带顶冠的男子也不能过你,你如何连两句俗语也不晓得?常言‘月满则亏,水满则溢’;又道是‘登高必跌重’。如今我们家赫赫扬扬,已将百载,一日倘或乐极悲生,若应了那句‘树倒猢狲散’的俗语,岂不虚称了一世的诗书旧族了!”……

凤姐便问何事。秦氏道:“目今祖茔虽四时祭祀,只是无一定的钱粮;第二,家塾虽立,无一定的供给。依我想来,如今盛时固不缺祭祀、供给,但将来败落之时,……万不可忘了那‘盛筵必散’的俗语。此时若不早为后虑,临期只恐后悔无益了。”凤姐忙问:“有何喜事?”秦氏道:“天机不可泄漏。只是我与婶子好了一场,临别赠你两句话,须要记着。”因念道: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

笔者读这段文字总感觉冷气袭人,在这段文字中寄托了曹雪芹深厚的情感,充满着无奈的感觉,曹雪芹在这里充当了“事后诸葛亮”的角色,家族败落的思考在这里集中得以展现。“树倒猢狲散”是曹雪芹的梦魇,让“情”与“淫”集于一身的秦可卿讲出这种沉重的话题,自然是曹雪芹的故意为之。

回归到“情”与“淫”,则极可能与此类似。曹雪芹重“情”,必然会有对“情”的思考。曹雪芹虽推崇“情”,但也不见得会认为“情”之于世路是万事皆可的。“情”在于心,而非是“路”。曹雪芹自然是“世事洞明”之人,否则也无法描摹出《红楼梦》中宏大的世情与本心。但因有坚持,看破了世态的曹雪芹却未必做得出世俗之事,但行之于笔,就成了《红楼梦》中的“情”与“淫”。“淫”的泛滥引出了《风月宝鉴》,而“情”的思考,也是《红楼梦》中浓墨重彩的部分。结合秦可卿的判词与曲,我们可作出另一推断:“淫”的本意是过度,过度了的“淫”与“情”都会成为败家的根本。这个推断与曹雪芹的坚持与“情”无关,而是在“成功学”的范畴之内了。曹雪芹正是用了“淫”中的两个义项,来完成判词与曲的创作的。


《红楼梦》中的“情”“淫”与“兼美”

(四)曹雪芹对情与淫的兼美的思考

曹雪芹将“情”与“淫”集中在了秦可卿的身上,而秦可卿又与“兼美”有着密切的关系,那么“情”与“淫”是否也与“兼美”有着关联呢?

在《红楼梦》中,“情”与“淫”是相对立的。这种对立,主要由“意淫”表现出来。曹雪芹并不反对“有情之淫”,反对的是无情的、以满足自身私欲为目的的“皮肤滥淫”。前文中,我们说到了《风月宝鉴》是以反思“皮肤滥淫”为主要题旨的小说,在《风月宝鉴》的考论中,我们可作出这样的结论:《风月宝鉴》是以“淫”止“淫”的小说,写“淫”迹的目的不是为了宣扬,而是为了警鉴。在《红楼梦》的成书研究中,大多将《风月宝鉴》视为曹雪芹早期的创作,这不包括认为《风月宝鉴》非曹雪芹所作的学者。而笔者认为《风月宝鉴》是属于曹雪芹早期的创作,当然可以说,这是曹雪芹进行小说创作的最初思考。

在《红楼梦》的创作时期,曹雪芹关于“淫”的思考更加深入,由“以淫止淫”转变为“情”与“淫”的思考。

笔者在写本部分的时候,正巧审到吉鹏辉先生写的《贾宝玉的成长史》一文,在该文中吉先生写到了在贾宝玉成长过程中的“淫”与“情”,给笔者以启迪。

我们且来看第五回至第十六回的内容。

在第五回中,通过“太虚幻境”之梦旅,贾宝玉由一懵懂顽童转化为一个成人,从而将贾宝玉的“情”从单纯的儿童的纯真之情,开始了向男女之情的转化。作为曹雪芹思想的主要承继者,,贾宝玉的思考在一定的程度上,反映了曹雪芹的思考。但是从创作角度来说,曹雪芹很难将一些过度负面的内容写到贾宝玉的身上,这在第五回到第十六回中的内容上可以明显看出。在第五回至第十六回中,虽然有很多贾宝玉的情节,但放到特定的片段中来看,贾宝玉却并非完全是主角,很多只是其中的参与者。在此部分中,包含了很多的风月故事,如秦钟与智能、贾瑞与王熙凤、秦可卿与贾珍。虽然在现在的《红楼梦》中,关于秦可卿与贾珍的故事已大幅修改,但通过其中的某些不写之写,仍可透漏出其中的蛛丝马迹。在小说第十三回中有一条眉批:“九个字写尽天香楼事,是不写之写。”可作明证。可以说,在第五回之后,十六回之前,是小说中“淫”的集中体现。与之相类似的是六十三回至六十九回“红楼二尤”故事,也属此类。但将两部分比较来看,二尤部分明显修改的并不完善。但是此中,都有一个洁化的过程。从各版本的比对中,我们可以看到,尤三姐的形象从一个“淫奔女”逐渐地向“烈女”形象在转化,虽然转化的并不完善。在秦可卿的部分,“淫丧天香楼”也转为了病逝。这些内容都说明,在曹雪芹的创作观中,对“淫”的描写与反思正在成为一种次要的内容。但这并非是说“淫”的不存在,而是说“淫”正在由主变为次,由主角的行为变为配角的行为。更进一步说,“淫”的思考,是曹雪芹的创作之源,《风月宝鉴》就是以淫止淫。而“淫”的淡化,是曹雪芹思考的结果,是将“情”放到思辨之后的结果。

在第五回至第十六回中,秦氏姐弟是占有很大篇幅的,可以说,大部分的情节都是围绕着这两个人来进行的。“秦”者,“情”也,而在故事上,都免不了因“淫”而丧二人都可视作“情”与“淫”的化身。这其实正是曹雪芹对“淫”的思考的直接体现。

而在十六回之后,故事情节则转向了以“情”为主。林黛玉的回归正是此间的象征。

那么“情”与“淫”的“兼美”是什么呢?

前面我们提到,有情的“淫”并非是曹雪芹批判的对象。而合理的“情”与“淫”,无疑才是最符合人性的。于是,“意淫”出现了。

“意淫”的主要是真,是本性的无伪,是人性的体现与关怀。

前文中我们针对着“意淫”有了充分的论述,此处展开则显重叠。仅作一结语:在贾宝玉的思想中,无论是“淫”,还是“情”,都是“真”的,都是本心无伪的外放。主要体现就是对“美”的体贴与关怀。而在曹雪芹的“情”与“淫”之辨中,“淫”是有着败落之痛的感悟,但曹雪芹并未完全的抛却“淫”,而是将“淫”放置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以“真”的形式存在,那就是“有情之淫”。如贾宝玉对鸳鸯、平儿、林黛玉等的“意淫”。可以说,“意淫”就是曹雪芹对“情”与“淫”的“兼美”。

(五)“钗黛合一”与“双秀”

说起林黛玉与薛宝钗,自然是《红楼梦》中最引人瞩目的两位女子形象。自《红楼梦》诞生之日起,关于左黛右钗还是左钗右黛的争论就曾未停止。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曹雪芹对这两个人物形象刻画的太完善,对人物的典型化描写又太深入,以至于让读者们倾注了自我的认知与感情,产生了代入感,从而引发了这样的争论。这种争论是感性化的,是由不同的价值观导致的冲突,是对诗性美的欣赏和对理性美的欣赏的冲突,这种冲突是基于读者的认知,认知的差异导致矛盾的产生。所以,只要《红楼梦》还存在着,那么这种冲突就会一直继续下去。


《红楼梦》中的“情”“淫”与“兼美”

在左钗右黛或者左黛右钗的争论之中,左钗右黛的观点一直居于上风,而此种看法由于掺杂了太多的感性因素,从而难免会丢失对曹雪芹创作的思考,也就影响到了对曹雪芹创作思想的理解,创作中的曹雪芹是感性的,然而他的思考却是理性的。针对于此种状态,俞平伯先生提出了关于钗黛的“双秀”说,在俞先生的论述中,有多处涉及这个问题,为能清晰展现俞先生的观点,故一一列出:

1、 书中钗黛每每并提,若两峰对峙双水分流,各尽其妙莫能相下,……若宝钗为三家村妇或黄毛鸦头,那黛玉又岂有身份之可言。与事实既不符,与文情亦不合,雪芹何所取而非如此做不可呢?[1]

2、 薛林雅调称为双绝,虽作者才高孰难分其高下。[2]

3、 这对于读《红楼梦》的是个新观点。钗黛在二百年来成为情场著名的冤家,众口一词牢不可破,却不料作者要把两美合而为一,脂砚先生引后文作证,想必黛玉逝后,宝钗伤感得了不得。他说“便知语言不谬”,可见确是作者之意。咱们当然没缘法看这后半部,但即在前半部书中也未尝没有痕迹。第五回写一女子……这就是评书人两美合一之说底根据,也就是三美合一。[3]

与此论述相关的脂批,也一并罗列于下:

1、此句定评,想世人目中各有所取也。按黛玉宝钗二人,一如姣花,一如纤柳,各极其妙者,然世人性分甘苦不同之故耳。(甲戌本第五回批语)

2、钗、玉名虽二个,人却一身,此幻笔也。今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有馀,故写是回,使二人合而为一。请看黛玉逝后宝钗之文字,便知余言不谬矣。(庚辰本四十二回批语)

俞平伯先生提出“双秀”“双绝”说的背景,是针对着“左钗右黛”之说而来的,而至于“钗黛合一”之说,实际源于脂砚斋的评语。而针对于俞平伯先生与“钗黛合一”说之间的关系,辛欣先生曾有论述,笔者认为非常合理:

其实,俞平伯在探讨第四十二回回前批的脂评时,是将脂评所说的“二美合一”解释为钗黛冰释前嫌,真正如金兰姐妹一般—与情场冤家相对。但是又从字面意义上为“二美合一”找到“兼美”这样的人物证据,使研究者以后再对“二美合一”理解时就会从他指示的这两个方向入手,他也因此成为“二美合一”的承担者。[4]

在俞平伯先生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俞平伯先生是提出“双秀”说的学者,同时又支持“钗黛合一”说,但对“钗黛合一”说的支持,是基于钗黛冰释前嫌,从而去否定“左钗右黛”的批评方法,而非是去肯定二人会“合一”。这个论证的过程中,俞平伯先生以钗黛同册、同曲、同图等作为依据来展开的,同时又糅合了自己对曹雪芹创作思想的理解,可以说论述的非常详实,也非常具有说服力。

然而一个观点的提出,通过不同侧面的解读,就会产生不同的重点,从而发生演变。俞平伯先生从提出“双秀”说,进而成为了“钗黛合一”的“承担者”。但如果没有脂批的出现,俞平伯先生是不会成为“钗黛合一”的“承担者”的,究其根本,“钗黛合一”与“双秀”实际上是不同的两种观点。

可以说,“双秀”说的提出,是对美丽的欣赏,是对不同价值观的女性的多角度的思考,也是对曹雪芹创作构思的解读。在指导人们阅读的时候,摆脱这种因读者主观意识而形成的优劣之分,或者正邪之分,甚至是好坏之分这样的单一的、二元的评论方面,是有着积极意义的,同时也给予我们一个全新的视角,那就是去体贴地看待书中人物,体贴地去了解曹雪芹的创作意图,这样的方式更适宜我们去深入的了解并阐释《红楼梦》。那么,钗黛真的能够“合一”么?笔者认为此问题当从两个角度来进行阐释。

第一个阐释角度,我们应该立足于贾宝玉的视角,从贾宝玉这个角度来入手分析。在脂砚斋的批语当中,我们可以看到,他提出“合一”的依据是我们未见到的后半部,也就是说在我们常说的“黛死钗嫁”之后,而提出的依据,有很大的可能是针对于贾宝玉的婚姻的。这里“合一”的指向更可能是在这个时候,宝钗成了贾宝玉的贴心人。但笔者认为,贴心人并非是知己。宝玉与黛玉之间的感情基础是“知己”之情,在小说第三十二回中有这样的文字:

不想刚走来,正听见史湘云说经济一事,宝玉又说:“林妹妹不说这样混帐话,若说这话,我也和他生分了。”林黛玉听了这话,不觉又喜又惊,又悲又叹。所喜者,果然自己眼力不错,素日认他是个知己,果然是个知己。

我们再来看宝玉对宝钗的“情”为何物, 在小说第二十八回中有这样一段文字,极具有代表性:

宝钗原生的肌肤丰泽,容易褪不下来。宝玉在旁边看着雪白一段酥臂,不觉动了羡慕之心,暗暗想道:“这个膀子要长在林妹妹身上,或者还得摸一摸,偏生长在他身上。”正是恨没福得摸,忽然想起“金玉”一事来,再看看宝钗形容,只见脸若银盆,眼似水杏,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比黛玉另具一种妩媚风流,不觉就呆了……

在此段文字中,我们能读到贾宝玉的“好色”,此“好色”可以理解为对美丽的欣赏。但也仅此而已,且在欣赏之后,对比的却是黛玉。可见,在贾宝玉的意识当中,林黛玉是第一位的。对于“情”的不同,贾宝玉是有着自己明确的认知的:

宝玉叹道: “……姊妹们从小儿长大,亲也罢,热也罢,和气到了头,才见得比人好。如今谁承望姑娘人大心大,不把我放在眼里,倒把外四路的什么宝姐姐、凤姐姐的放在心坎儿上,倒把我三日不理四日……”

在宝玉的话中,宝姐姐成了“外四路”,亲疏之别一目了然。也正说明了在贾宝玉的内心中,黛玉与宝钗是有着截然不同的地位的。“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的”一语,更可作为此论点的昭示。而宝玉是有着“顽石”气息的,可以说是冥顽不灵的。在紫鹃“试莽玉”的情节中,更可看出宝玉的坚持与坚守。故而,如果是以贾宝玉的婚姻来作为“钗黛合一”的立论依据,是不可能实现的。薛宝钗永远不能替代林黛玉成为贾宝玉的知己,“钗黛合一”之说自然无从合起。也就是说,从贾宝玉的婚姻的角度,即贾宝玉本身的情感倾向的角度来看,对于贾宝玉来说,不可能有“合一”的存在。可能是“黛死钗嫁”之后的情节中,宝钗对待贾宝玉的一些情节,造成了脂砚斋的误读。而此种误读的基础,是脂砚斋偏向于世俗的认识,他对于幸福的认知——婚姻的完善即是“合一”。

在对“钗黛合一”说的理解中,在学界中还有一种理解方式,就是钗黛的优点,组合成曹雪芹理想中的最佳女子形象。这种理解其实涉及到黛钗二人特质问题。

如《关于及其他》是这样看待俞平伯先生的观点的:

关于这个问题,俞先生即使再费几十页文章的考据,来勉强把钗黛合为一人,也是不能说服读者的。

俞平伯先生在该书以极大的篇幅讨论钗黛问题,甚至从偶合的表现形式上论证二者在作者的心目中的地位是平等的,无所偏爱的,二者都体现着作者所理解的美,可以构成一个综合的典型。

如果说这两个人物(钗黛)可以是作者理想中的意中人的综合表现,那么《红楼梦》中的全部生旦净末丑的角色,也完全有可能是作者思想的演化……[5]

在这段引文中,有两个问题:

其一,是将俞平伯先生的“双秀”说,理解为“钗黛合一”;

其二,李蓝二先生认为是不存在合一的。

关于这两个问题,笔者认为,前者或有对俞平伯先生的误读,如辛欣先生在论文中就有详述[6]。而后者的结论是非常具有说服力的。钗黛“合一”是不可能存在的,两种典型人物的差异太大,也倾注了曹雪芹不同的思考。

钗黛有着非常大的差异,综合来看,宝钗是理性的,黛玉是诗性的;宝钗关注于现实,黛玉执着于感情;宝钗以礼来自持,黛玉则更为感性。如果将之放在曹雪芹的创作思想当中,那么薛宝钗更适合于对现实的应对,而林黛玉则是理想中的“真”的化身。有着如此大的差异,可以说两者之间,除了均为美丽的女子之外,并无共同点,如此情况下,又如何“合一”呢?我们能试想一下:一个既有着诗性,又有着理性的人,在任何一方面都不会做到极致,而曹雪芹认知的“美”是否就是“中庸”之美呢?那么,这个“中和”了之后的人物,只会是一个成功学范畴上的人物,“人情练达”而又“任自然”,这是人性的两个极端,统一在一起,只会形成双重的人格。


《红楼梦》中的“情”“淫”与“兼美”

有读者会说,“钗黛合一”为脂批中的提示,脂批作者自然是最了解曹雪芹的,事实上脂批仅能代表着批评者的观点,虽然说这些批评者中,有曹雪芹的亲友,但却不能说因为是亲友,所以意见就必然是对的。事实上,关于脂批是否能体现作者原意这个问题本身也应被人质疑。有些批语,明显是对小说的误读。如第十三回中,在宝玉闻得秦可卿逝后,有这样一条批语:“宝玉早已看定,可继家务事者可卿也,今闻死了,大失所望。急火攻心,焉得不有此血?为玉一叹!”此批就很有些莫名其妙的感觉。一个压根就不关心家务事的人,会为了一个可以继承家务事的人去世而喷血,此种理解的基点不知为何。第五十二回中,在“自鸣钟已敲了四下”处,有一段批语:“按‘四下’乃寅正初刻,‘寅’此样写法,避讳也。”此段的理解也颇有莫名其妙的感觉。曹雪芹在小说中曾将唐寅的名字,让薛蟠读为庚黄,这里不避讳,拿到自鸣钟时就去避讳?此条批语自然可以证明曹雪芹的先世有名字中带有“寅”字的人,但作为解读来说,却是偏颇的,盖寅时天未亮,只能写听觉,而非能写视觉,此处正可说明曹雪芹写作的细致,却与避讳没有关系了。

(七)钗黛“兼美”的创作目的

但是“兼美”,却是曹雪芹所明确表达了的。太虚幻境中的兼美,在林黛玉与薛宝钗之间建立了联系。如何理解二者之间的兼美,是至关重要的。

在小说中,黛玉与宝钗每每并举,无论是从篇幅,还是故事,相差并不多,且作者有意的将二者的判词等相并列,以使其在形式上无分高下。并且特意在第六十三回占花名时,将牡丹这花中之王给予了宝钗,从而使得薛宝钗能够与林黛玉相提并论。之所以如此刻画,曹雪芹自然是有目的的,其中之一就是产生冲突,产生比较,以便于故事的展开。

在小说第一回中,曹雪芹借石头之口,对以往出现的小说等俗文学的大致构架模式提出了批判:

不过作者要写出自己的那两首情诗艳赋来,故假拟出男女二人名姓,又必旁出一小人其间拨乱,亦如剧中之小丑然。

曹雪芹当然不会将薛宝钗设置成一个小丑的样子,但是如果没有第三者的介入,那么故事情节就很难得以铺展。也正是由于薛宝钗的存在,才使得贾宝玉与林黛玉的感情有了起伏,并且在起伏中逐渐消除隔阂,达到两心相通的地步。

但,曹雪芹在小说的开始就确定了“木石前盟”的主要性,又通过“绛珠还泪”这个预设,使得林黛玉的地位不可动摇。这固然是小说之必须,却也使得小说中难以形成戏剧冲突。无冲突,则难以展开情节,所以就必须有这样一个人物存在。如果随意安插进来一个人物,则难以形成对比,也就无从达到“双峰对歭,二水分流”的艺术效果,故而曹雪芹通过种种设置,不断提升薛宝钗的重要性,以使得她能够与黛玉相“抗衡”。而兼美的出现,无疑是曹雪芹对薛宝钗这一人物形象的提升。此为曹雪芹的目的之一。

曹雪芹的另一个创作目的,或者是为了凸显黛玉与宝钗的不同特质。所谓“兼美”,兼是说并具,而美则是重点,兼而有之的,是美的地方。薛宝钗无疑是理性的,是入世的,更是符合当时时代主流的审美的。在小说中,薛宝钗以礼自持,以理规范自我,代表了理学要求下的人生之路。林黛玉是感性的,是诗化的,在她的身上,我们并不能分清她是入世的还是出世的。出世与入世之间,并不是林黛玉的人生着重点。林黛玉专注于情,执着于情,因情而生,因情而死,得一真字,可谓纯真无伪之人。这与薛宝钗是截然相反的,正可谓“二水分流”。在这两种道路上,曹雪芹是如实描绘的,体现了曹雪芹对人生不同道路的思考。正如俞平伯先生所说的,如果薛宝钗是一个黄毛丫头,那对林黛玉的形象也是一种贬低,如果薛宝钗的道路是一种不值得思考的道路,那么对林黛玉来说,就不会形成对歭了。

但是曹雪芹还是有倾向性的。

我们回头来看贾宝玉眼中的兼美:“其鲜艳妩媚,有似乎宝钗,风流袅娜,则又如黛玉。”在这个描述中,是有区别的,兼美与宝钗相似的地方,在于“色”,而与黛玉相似的地方在于“神”。二者之间是不同的。也就是说,兼美既有着宝钗的容貌,也有着黛玉的神韵。而容貌与神韵之间,实则一为外相,一为内相,这其中自然是有着高下之别的。

放置在整部小说之中,林黛玉与薛宝钗可以说是并举的,曹雪芹也每每将二者相提并论,如小说第五回中就写道:

不想如今忽然来了一个薛宝钗,年岁虽大不多,然品格端方,容貌丰美, 人多谓黛玉所不及。

这是将二人比较来说的,但其中自然也是有着作者态度的。如说到宝钗就会是品格端方与容貌丰美,而说到黛玉则是目下无尘,此种描述,正与作者刻画兼美时相类似。

曹雪芹在“兼美”的设置上,可谓煞费苦心,一笔多写,既有着对情与淫的思考,又有着章节布局架构的运用,同时又体现出对不同人生之路的反思。



[1]俞平伯,《红楼梦辨》,亚东图书馆1923年出版,中卷第16页。

[2]俞平伯,《红楼梦研究》棠棣出版社1952年出版,第235页。

[3]俞平伯,《红楼梦研究》棠棣出版社1952年出版,第213页。

[4]辛欣,《“钗黛合一”评议》,中国艺术研究院2006年硕士论文,第3页。

[5]兰州大学中文系、图书馆编《红楼梦教学参考资料》,第8、9页。选自《文艺报》一九五四年第十八期。

[6]辛欣先生在她的硕士论文《“钗黛合一”评议》中对此问题有详述,大致观点如下:只是其中“可以构成一个更高的综合的典型”这句话,俞平伯似乎并未表达过……这种差别正是源于俞平伯对脂评“二美合一”的解读:他认为脂评中的“二美合一”是指钗、黛并非情场冤家,以此支持他的“双秀”论,却又用警幻仙子的妹妹——兼美来证明这个词的意义。原本,脂砚斋提出的“二美合一”就令人费解,经红学家俞平伯诠释,便顺理成章地成了他的观点。李、蓝就是将雨哦in广播的解说与他的“双秀”论相结合,总结出俞平伯的钗黛观:钗、黛各有其美、各尽其妙,如果将二人的优长处相结合,便是作者心目中理想的女性形象。也就是“钗黛合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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