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0 商洛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白泉朝涉嫌受賄罪一案提起公訴

陝西省澄城縣原縣委副書記、縣長白泉朝涉嫌受賄罪一案,經陝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日前,由商洛市人民檢察院向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商洛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白泉朝涉嫌受賄罪一案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白泉朝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項訴訟權利。

商洛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白泉朝在擔任陝西省富平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澄城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縣委副書記、縣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項目審批、工程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商洛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白泉朝涉嫌受賄罪一案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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