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工伤和人损赔偿究竟有什么区别?

王仁根律师


很多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中遭受了身体受伤,由于不懂相关法律规定,于是就不知道用什么样的方法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时会把劳动工伤案件当作普通的人身伤害赔偿案件处理。由于适用案由和法律条文不一样,所得的赔偿也不尽相同,甚至相差很大,具体差别如下。



一、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

工伤的前提是劳动关系,这里的“劳动关系”是法律特有概念,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劳动,是适用劳动法律的关系;人身损害却是一般的雇佣、帮工、承揽过程中的发生的身体损害。

二、适用法律不同

工伤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及配套劳动法规调整。

一般人身伤害案件适用《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及人身损害司法解释。

三、处理机构不同

工伤由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仲裁机构处理。

一般人身伤害直接由法院受理和审理。

四、赔偿标准不同

工伤案件没有城镇和农村居民之分;一般来说,工伤的赔偿数额高于人身损害赔偿。

一般人身伤害案件要根据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

五、举证责任不同

按照法律规定,工伤纠纷对劳动者的伤害事实、工作年限以及工资标准有争议时,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即举证倒置。用人单位举证不能的,就直接采信劳动者的主张。

一般人身伤害案件,受害者对自己的伤害以及工资标准由受害人自己负举证责任,受害人举证不力的,就要承担不利的后果。

六、责任划分不同

工伤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不给劳动者划分过错责任。

一般人身伤害要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划分责任(如:三七开、二八开)。

七、伤残鉴定机构不同

工伤由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适用的标准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一般来说,对于同一种伤情,工伤伤残等级要比交通事故等的伤残等级更有利于伤者。

一般人身伤害由司法鉴定机构鉴定,适用的标准则是人身损害或交通事故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和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同样的伤情,劳动鉴定的标准比司法鉴定的标准要高一级)。



八、赔偿主体不同

工伤的一方当事人是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另一方则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个体户(必须有营业执照,工程层层转包的,由具备法人资格的发包方承担)

一般人身损害案件的主体可能都是自然人。一般而言,自然人的赔偿能力远远不如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个体户。

九、具体诉讼时效的起算不同

工伤认定申请的时效是一年,伤者及其家属应在受伤害或职业病鉴定后1年之内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后,何时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赔偿,法律对此不严格执行一年劳动仲裁申请时效规定,根据具体情况掌握。

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一般诉讼时效是1年,从受伤害之日起计算。

十、程序不同

工伤一般分为四阶段:确认劳动关系、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才进入诉讼;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直接进入诉讼


除此之外,你还要了解它们与其他赔偿(精神抚慰金)之间的关系。



工伤赔偿没有精神抚慰金一说,如果在工伤赔偿中,伤者及其家属一方在劳动仲裁或诉讼中提出精神抚慰金,则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依据,一般不会得到仲裁或法院的支持。而在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一般只要存在伤残等级就会有精神抚慰金的赔偿,一般各地掌握在一个伤残等级为2000元-5000元的赔偿标准。

最后,希望i律师的回答能够真正帮助到题主!


I律师


工伤赔偿和人身伤害赔偿,用百姓的话说,是牛和马,两个不同的范围。

用法律话说,有些绕人,很难分清。但明白是两码事,两种途径就好知道如何去进行要求赔偿了。



一 工伤赔偿,是任何用工单位的工作人,在工作中发生事故致伤,才叫工伤。赔偿是由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条款规定,进行对爱伤职工的赔偿。

二 人身损害,是任何自然人(也包单位人,但不是工伤)的受到身体伤害的,为人身损害。

而人身损害的赔偿与工伤赔偿当然不同,既然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的赔偿。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上的条款来进行赔偿的。

三 人身损害案,一般来说都属于刑事类案件,而工伤事故不是刑事案件。而且,单位人受到人身损害的情况很少。

这就是最大区别,赔偿也就不同。但赔偿内容相差不多,请看图:



这些赔偿内容各项基本相同,接下来说的是赔偿金额的区别,工伤赔偿是单位和保险金中来,是有保障的。

而人身损害,赔偿金是由犯罪方个人出,赔偿的多少,是按当地人均年收入来计算,乘20年得来的。这样,收入高的地方和城市,赔偿金就高,反之就低。但有时,犯罪人没有收入,那用什么法律来算赔偿金也白搭。此如,你在马路上突然被酒醉人,或别的人伤害,或因为一些小事闹架类受到人身伤害,赔偿金就会很有问题。

总之,人身伤害的伤害,发生和出现的情况很多,也很复杂,只能具体依发生的案情来具体说,具体做,具体举证结果来判定。

(个人观点,具体请教律师)


有话要说886


第一、工伤包括工伤和视同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二、人身损害是指人的身体受到的损伤以及由此引起的财产和人身方面的损失。

第三、工伤与人身损害的区别 1、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工伤的前提是劳动关系;而人身损害却是一般的雇佣、帮工、承揽过程中的发生的身体损害。 2、赔偿标准不同。工伤案件没有城镇和农村居民之分;而一般人身伤害案件要根据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 3、适用法律不同。工伤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及配套劳动法规调整;而一般人身伤害案件适用《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及人身损害司法解释。 4、处理机构不同。工伤由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仲裁机构处理;而一般人身伤害直接由法院受理和审理。 5、伤残鉴定机构不同。工伤由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适用的标准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而一般人身伤害由司法鉴定机构鉴定,适用的标准则是人身损害或交通事故鉴定标准。6、举证责任不同。按照法律规定,工伤纠纷对劳动者的伤害事实、工作年限以及工资标准有争议时,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即举证倒置。 7、赔偿主体不同。工伤的一方当事人是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另一方则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个体户;而一般人身损害案件的主体可能都是自然人。8、责任划分不同。工伤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一般人身伤害要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划分责任。


一抹骄阳映碧荷


一是主体不同,工伤主体是自然人或公司间的纠纷,而损害赔偿一般都是个人和个人间的纠纷,也有个人和企业机关间的纠纷。

二,适用法律不同,工伤适用劳动法及工伤保险条例,而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责任法。

三,受理机关不同,工伤事故必须先走工伤程序,向劳动争议委员会提出,对劳动仲裁不服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损害赔偿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正义使者00779655175


异点,定性/案由/法律依据与适用/管辖主体/法定项目/标准适用/诉请/支付主体/赔偿主体/救济途径/责任/程序/实体/等等。

同点,有可能受害人为同一人,权利受侵害,行使诉权/等等。

建议问君多看看工伤保险条例,侵权责任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等相关法律与司法解释。

足见相同/区别,联系与相异之处。竞合等。公法一私法,权利主张并行不悖!


泰山法律研究


1.工伤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人身损害则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2.两者赔偿额度有差异,通常工伤的标准更高一些。

3.两者适用的法律规定、维权程序等均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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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权益帮


1.适用法律不同,工伤属于劳动纠纷适用劳动法,人身损害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法。

2处理程序不同,工伤需要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仲裁。人身损害向法院起诉。

3赔偿项目不同


河北大律师


这2者唯一相同的就是都是受伤后进行的赔偿,不同的我来回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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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北啊诚vlog


工伤包括用工和雇员因劳动过程中自身受到伤害。劳动过程中,意识着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实质上形成了不完全平等的身份关系;人损是完全平等主体间造成的损害事件。


南京徐剑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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