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獨家】外商投資法:開啟新時代高水平對外開放新篇章

導讀:改革不停頓,開放不止步。在法治的保駕護航之下,中國開放的大門不會關閉,只會越開越大;中國營商環境不會變差,只會越來越清新;中國這片投資“熱土”必將越來越受歡迎,吸引更多外商投資“安家落戶”。


【獨家】外商投資法:開啟新時代高水平對外開放新篇章

制定外商投資法,是貫徹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關於擴大對外開放戰略的重要立法成果,是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的重大舉措。

2020年1月1日,經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表決通過的外商投資法正式施行。慄戰書委員長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的講話指出:“會議審議通過的外商投資法,是一部新時代推動高水平對外開放的基礎性法律。我們要深入學習、全面貫徹,以高水平對外開放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40多年前,我國拉開改革開放大幕,立法保護外商在中國投資發展,為世界經濟快速增長注入強大動力。40多年後,全面深化改革再出發,外商投資立法與時俱進,開啟新時代高水平對外開放新篇章,持續引領和推動世界經濟繁榮共贏。

外資立法升級換代

改革開放,開啟了我國的強國之路。伴隨著改革開放的進程,我國外商投資領域的立法也開始同步推進。

1979年,五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1986年,六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外資企業法;1988年,七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這就是人們常說的“外資三法”。

“外資三法”的實施,為我國擴大對外開放、積極利用外資作出了巨大貢獻。

近年來,我國對外開放和利用外資面臨新的形勢,黨中央、國務院作出了實行高水平的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全面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大幅度放寬市場準入,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的決策部署。

而此時,早期制定的“外資三法”已難以適應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需要,急需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制定統一的外資基礎性法律。

2018年底,外商投資法草案提交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首次審議。2018年是我國改革開放40週年,在這個特殊年份,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推進外商投資立法,意義深遠。改革開放是一場接力跑,人大立法亦是一場相伴而行的接力跑。外商投資法草案進入審議程序,這是我國外商投資立法的接力和升級,不僅給外國投資者吃了一顆“定心丸”,還意味著外商投資將在中國新時代改革開放中迎來新的春天。

首次審議時,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及列席會議同志建議,將外商投資法草案提交2019年全國人代會審議,充分聽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眾的意見、建議,凝聚更加廣泛的共識,用高質量的法律引領新一輪高水平對外開放。

全國人代會高票通過:彰顯中國堅定不移擴大對外開放的決心

在首次審議基礎上,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又專門加開常委會會議,對外商投資法草案進行二審,並決定提請2019年全國人代會審議。

2019年3月8日,外商投資法草案提請全國人代會審議。受全國人大常委會委託,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作草案說明。

王晨在說明中深刻闡述了制定外商投資法的重要意義。他說,制定外商投資法,是貫徹落實黨中央擴大對外開放、促進外商投資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是我國外商投資法律制度與時俱進、完善發展的客觀要求,是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客觀要求。

王晨介紹,在外商投資法立法過程中,全國人大常委會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擴大對外開放的重要論述,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加快統一內外資法律法規、制定新的外商投資基礎性法律的要求,深刻認識改革開放40年來我國堅定不移實行對外開放、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促創新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寶貴經驗;深刻認識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堅持對外開放基本國策、堅持互利共贏開放戰略的重大意義;準確把握和全面貫徹外商投資立法的總體要求,努力通過制定外商投資法,充分彰顯新時代中國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積極促進外商投資、保護外商投資合法權益的決心和信心,堅持以改革創新精神推動外商投資法律制度與時俱進、完善發展。

大會審議過程中,外商投資法草案引起全國人大代表的高度關注,大家在肯定外商投資立法的同時,從各個角度提出意見建議,進一步修改和完善法律草案。

2019年3月15日,充分吸收代表審議意見的外商投資法獲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高票通過。對此,代表們給予了積極評價。大家一致認為,由全國人代會審議通過外商投資法,表明了中國始終奉行互利共贏的開放戰略、支持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積極推動建設開放型世界經濟的鮮明態度和堅定立場,進一步彰顯了中國堅定不移擴大對外開放的決心。

以高質量立法推動新一輪高水平對外開放

外商投資法由總則、投資促進、投資保護、投資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6個部分組成,亮點突出。

在總結“外資三法”實施經驗基礎上,外商投資法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明確國家支持企業發展的各項政策同等適用於外商投資企業,強化對外商投資合法權益的法律保護,完善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更好吸引、保護、管理外商投資,為我國積極有效利用外資、推動新一輪高水平對外開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比如,為了積極促進外商投資,外商投資法在總則中規定,國家堅持對外開放的基本國策,鼓勵外國投資者依法在中國境內投資;國家實行高水平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建立和完善外商投資促進機制,營造穩定、透明、可預期和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投資促進”專章作出進一步規定,主要包括提高外商投資政策的透明度、保障外商投資企業平等參與市場競爭、加強外商投資服務、依法依規鼓勵和引導外商投資等內容。

又如,為了加強對外商投資合法權益的保護,外商投資法在總則中規定,國家依法保護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的投資、收益和其他合法權益。“投資保護”專章從加強對外商投資企業的產權保護、強化對制定涉及外商投資規範性文件的約束、促使地方政府守約踐諾和建立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機制等方面作出細化規定。

外商投資立法高質量、與時俱進,贏得了廣泛讚譽。

社會各界普遍評價稱,外商投資法是我國第一部外商投資領域統一的基礎性法律,確立了外商投資法律制度的框架和規則,構建了新時代中國外商投資法律制度的“四梁八柱”。

一些跨國企業和國際機構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外商投資法的制定和實施,為外商投資在中國開闢了更加廣闊的空間,讓外商外企對中國市場更加充滿信心,在中國投資更放心、創業更安心、發展更順心。

2020年1月1日,外商投資法正式施行。

在法律實施前,王晨副委員長於2019年12月撰文稱,外商投資法展示了中國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的新舉措新形象,貫徹實施好這部法律是一項長期性、經常性的工作。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紮實做好法律的貫徹實施,為我國積極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資、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提供有力法治支撐。

他指出,要從加快制定完善相關配套規定,及時清理相關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進一步做好外商投資法的宣傳普及,加強法律實施情況的檢查監督等方面,切實做好外商投資法的實施工作。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過去40多年中國經濟發展是在開放條件下取得的,未來中國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也必須在更加開放條件下進行。改革不停頓,開放不止步。在法治的保駕護航之下,中國開放的大門不會關閉,只會越開越大;在法治的保駕護航之下,中國營商環境不會變差,只會越來越清新;在法治的保駕護航之下,中國這片投資“熱土”必將越來越受歡迎,吸引更多外商投資“安家落戶”。(李小健)

立法大事記

◎ 2018年12月23日,外商投資法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初次審議。

◎ 2019年1月29日,外商投資法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進行第二次審議。

◎ 2019年3月8日,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見、已經比較成熟的外商投資法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審議。

◎ 2019年3月15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外商投資法。

◎ 2020年1月1日,外商投資法正式施行。

來源:《中國人大》雜誌 2020年第3期

編校:楊菲菲、侯朝宣、王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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