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独家】外商投资法:开启新时代高水平对外开放新篇章

导读: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在法治的保驾护航之下,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中国营商环境不会变差,只会越来越清新;中国这片投资“热土”必将越来越受欢迎,吸引更多外商投资“安家落户”。


【独家】外商投资法:开启新时代高水平对外开放新篇章

制定外商投资法,是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扩大对外开放战略的重要立法成果,是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

2020年1月1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外商投资法正式施行。栗战书委员长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的讲话指出:“会议审议通过的外商投资法,是一部新时代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基础性法律。我们要深入学习、全面贯彻,以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40多年前,我国拉开改革开放大幕,立法保护外商在中国投资发展,为世界经济快速增长注入强大动力。40多年后,全面深化改革再出发,外商投资立法与时俱进,开启新时代高水平对外开放新篇章,持续引领和推动世界经济繁荣共赢。

外资立法升级换代

改革开放,开启了我国的强国之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我国外商投资领域的立法也开始同步推进。

1979年,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86年,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外资企业法;1988年,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外资三法”。

“外资三法”的实施,为我国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作出了巨大贡献。

近年来,我国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面临新的形势,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决策部署。

而此时,早期制定的“外资三法”已难以适应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需要,急需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统一的外资基础性法律。

2018年底,外商投资法草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首次审议。2018年是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在这个特殊年份,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推进外商投资立法,意义深远。改革开放是一场接力跑,人大立法亦是一场相伴而行的接力跑。外商投资法草案进入审议程序,这是我国外商投资立法的接力和升级,不仅给外国投资者吃了一颗“定心丸”,还意味着外商投资将在中国新时代改革开放中迎来新的春天。

首次审议时,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列席会议同志建议,将外商投资法草案提交2019年全国人代会审议,充分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凝聚更加广泛的共识,用高质量的法律引领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

全国人代会高票通过:彰显中国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心

在首次审议基础上,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又专门加开常委会会议,对外商投资法草案进行二审,并决定提请2019年全国人代会审议。

2019年3月8日,外商投资法草案提请全国人代会审议。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作草案说明。

王晨在说明中深刻阐述了制定外商投资法的重要意义。他说,制定外商投资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商投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我国外商投资法律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

王晨介绍,在外商投资法立法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制定新的外商投资基础性法律的要求,深刻认识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坚定不移实行对外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宝贵经验;深刻认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和全面贯彻外商投资立法的总体要求,努力通过制定外商投资法,充分彰显新时代中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的决心和信心,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外商投资法律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大会审议过程中,外商投资法草案引起全国人大代表的高度关注,大家在肯定外商投资立法的同时,从各个角度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法律草案。

2019年3月15日,充分吸收代表审议意见的外商投资法获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高票通过。对此,代表们给予了积极评价。大家一致认为,由全国人代会审议通过外商投资法,表明了中国始终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支持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积极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的鲜明态度和坚定立场,进一步彰显了中国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心。

以高质量立法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

外商投资法由总则、投资促进、投资保护、投资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6个部分组成,亮点突出。

在总结“外资三法”实施经验基础上,外商投资法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明确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同等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强化对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更好吸引、保护、管理外商投资,为我国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比如,为了积极促进外商投资,外商投资法在总则中规定,国家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鼓励外国投资者依法在中国境内投资;国家实行高水平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建立和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机制,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投资促进”专章作出进一步规定,主要包括提高外商投资政策的透明度、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加强外商投资服务、依法依规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等内容。

又如,为了加强对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的保护,外商投资法在总则中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投资、收益和其他合法权益。“投资保护”专章从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产权保护、强化对制定涉及外商投资规范性文件的约束、促使地方政府守约践诺和建立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等方面作出细化规定。

外商投资立法高质量、与时俱进,赢得了广泛赞誉。

社会各界普遍评价称,外商投资法是我国第一部外商投资领域统一的基础性法律,确立了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框架和规则,构建了新时代中国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四梁八柱”。

一些跨国企业和国际机构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外商投资法的制定和实施,为外商投资在中国开辟了更加广阔的空间,让外商外企对中国市场更加充满信心,在中国投资更放心、创业更安心、发展更顺心。

2020年1月1日,外商投资法正式施行。

在法律实施前,王晨副委员长于2019年12月撰文称,外商投资法展示了中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新举措新形象,贯彻实施好这部法律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做好法律的贯彻实施,为我国积极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他指出,要从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及时清理相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做好外商投资法的宣传普及,加强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等方面,切实做好外商投资法的实施工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过去40多年中国经济发展是在开放条件下取得的,未来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也必须在更加开放条件下进行。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在法治的保驾护航之下,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在法治的保驾护航之下,中国营商环境不会变差,只会越来越清新;在法治的保驾护航之下,中国这片投资“热土”必将越来越受欢迎,吸引更多外商投资“安家落户”。(李小健)

立法大事记

◎ 2018年12月23日,外商投资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初次审议。

◎ 2019年1月29日,外商投资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

◎ 2019年3月8日,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已经比较成熟的外商投资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

◎ 2019年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外商投资法。

◎ 2020年1月1日,外商投资法正式施行。

来源:《中国人大》杂志 2020年第3期

编校:杨菲菲、侯朝宣、王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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