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一线抗击疫情人员因感染死亡的算工伤吗?

人生不再重来a


首先向他们致敬,他们是最美最可爱的人。

如果因为工作而感染,算工伤。


猫妖儿


一线抗击疫情人员因感染死亡算工伤,2020这该死的疫情。在一线疫情战场上无数医护人员为此默默付出和奉献,84岁高龄的钟南山毅然前往一线,让无数医生放弃年休假,放弃与家人的团聚,请愿前往一线支援武汉,是为了千千万万家庭的安康,为了确保患者得到及时的收治,于是他们转身逆流而上,他们穿梭生死间,用自己的青春换救别人的生活。2020年2月3日,湖南衡阳衡山县28岁的乡镇医生宋英杰因过度劳累引发心源性猝死。2月7日,南京市中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工作小组组长,妇产科副主任徐辉因突发疾病抢救无效不幸逝世,享年51岁。湖北孝感医生黄文军殉职23日下午19时30分不幸牺牲等等人员。向你们敬礼,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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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抗击疫情人员因感染病毒肺炎离逝,是应算工伤。

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场,在这疫情肆虐,人民的生命受到威胁,全国医护人员在党和国家的招唤下,纷纷自相请愿,急扑湖北武汉,用他们的行动诠释了他们的人生宣言。

他们舍小家,顾大家,低调办事,诚恳待人,美丽的逆行者有许多就倒在了这次疫情中,有的被感染,有的去逝了,去逝的他们不但是工伤更应该是烈士。

因为他们是为国征战,为民治病,救人民于水深火热之中,于情于理都应是工伤,烈士。

这场害人的疫情在中国马上就会结束,外国就有蔓延,疫情没有国界,愿这场疫情快快退去,还世界一片健康吧!





时光的回忆


👦这若经过医学鉴定并确认的,不仅要算工伤,而且是属于因工死亡。即:患者在被治疗、或抢救期间的为工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为工亡。前后两者都应享受其相关(经济)保险待遇,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或补偿金……。

👸其相关前提条件、鉴定依据或衡量标准,是依据各地人社局(劳社局)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即: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职责或工作范围之内,受到的伤害亦为工伤。若因其死亡的亦为工亡。

👧比如:一线抗击疫情的医护人员、义工、勤务工……人员,或因预防、体检等工作需要,服从调剂、分配、或安排…。离开原单位、岗位,从甲地到乙地、或丙地的工作者,被疫情传染、或感染的当事人。经工伤鉴定部门作出医学鉴定或伤残等级报告,并得到人社局(劳社局)核实确认的。均属于相关因工范围或对象,可享受其相应待遇。


气壮山河


在新冠肺炎的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和相关的工作人员因为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者是因感染新冠肺炎死亡的,明确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曾益新表示,同时我国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向防控任务重、风险程度高的医疗卫生机构核增不纳入基数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并向加班加点特别是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人员进行倾斜。



桔子皮太薄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和针对当前疫情发布的新政策,准确的说,仅医护人员和在医院一线的护工人员等,在预防和救治工作中感染上了新型冠状病毒,才算得上是“工伤”。

工伤,简单来讲,就是“因工受伤“,具体指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工伤界定范围也很广,关于这次疫情,工伤应该如何界定?国家明确了一些规定:

2020年1月23日,人社部、财政部、卫健委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确定的工伤认定适用对象范围。三部委文件规定: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从上面的规定可以得出两个重要信息:适用对象和条件。

1.适用对象:医护人员和相关人员。疫情当前,如果被感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适用对象:医护人员和相关人员(在医院一线的护工、在医院参与一线防治的一些辅助人员,比如前线志愿者或卡车司机)。据此判断,凡不属于上述适用对象的,均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理由是:

(1)新型冠状病毒有7-14日甚至更长时间的潜伏期,一开始感染没有明显症状,所以 很难认定是否因为工作而感染肺炎;

(2)场所无法确定:无法确定究竟是在单位工作场所还是在家庭、上下班途中或其他场所被感染。

2.条件: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按照这个条件分析,即使是医护人员或相关人员,只要不是在预防盒求治过程中,如果感染上病毒,都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玩转地球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对于一线抗击疫情人员符合以上条件者应定为工伤。


雨后娇阳534


前几日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健委副主任曾益新宣布:为了保障医务人员的权益,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

(1)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和相关工作人员因为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者是因感染新冠肺炎导致死亡,明确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

(3)提高卫生防疫津贴标准,出台提高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政策。

(4)向防疫任务重、风险程度高的医疗卫生机构核增不纳入基数的工作补贴,向加班加点,做出贡献的一线人员进行倾斜。

但我们认为,工伤绝不能对这场战疫中倒下的医务人员予以告慰!疫情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疫区进入“战时状态”那一刻战争就已经打响。那我们要问,战争中牺牲的军人算工伤吗?这场特殊的“战役”关乎于人民的生命,国家未来的。和保家卫国的军人有什么不同?无数的医生在党和国家的号召下奔赴战场,他们为此作出了英勇的奉献和牺牲。医护人员可以“大爱无疆”,但国家却不能薄情寡义。

人民网评:请授予殉职医护人员烈士称号

“衣白褂,破楼兰,赤子切记平安还!”就在许多人还记得白衣勇士们出征一线的这句话时,我们遗憾地看到不少医护人员倒下了…他们的壮举,完全符合《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的烈士评定标准,是纯粹地为抢救公民生命牺牲的。我们呼吁,给所有殉职的医护人员一个应得的烈士称号,缅怀往者,也激励生者,更教育来者。

《烈士褒扬条例》第二章烈士的评定第八条第二款规定:(二)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此次参与抗击疫情的医护人员应当属于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尤其是外地支援湖北的医护人员,他们是通过筛选且是倒在不是自己的岗位上,目的在于抢救人民群众的生命,不应简单属于工伤或因公殉职。

对参与抗击疫情牺牲的医护人员评定烈士,有助于树立和实现社会主义价值观,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传承,也是《烈士褒扬条例》的意义之所在。






卧佛东


大家参考一下国家发布的一些政策条款,

2月17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官网显示,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妥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牺牲人员烈士褒扬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妥善做好因疫情防控牺牲人员烈士褒扬工作,符合烈士评定(批准)条件的人员,应评定(批准)为烈士。

因工作感染殉职人员烈士评定,官方明确了

据新华社报道,通知指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承担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以及执行转运新冠肺炎患者任务等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因履行防控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以身殉职,或者其他牺牲人员,符合烈士评定(批准)条件的,应评定(批准)为烈士。

根据通知要求,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地方人员根据《烈士褒扬条例》规定评定,各地统一组织赴湖北的医疗救援人员牺牲的,由派出人员单位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评定;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军队人员和军队聘用的社会人员,由军队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批准。

同时,有关部门要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保持密切沟通,一对一全流程指导做好申报工作;要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及时进行评定(批准);要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既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又最大限度降低人员聚集感染风险。

通知强调,要落实好抚恤优待政策,及时发放烈士褒扬金和抚恤金,积极开展慰问、悬挂光荣牌等活动,妥善解决烈士遗属的实际困难。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实际情况采取适当形式开展抚恤优待工作,对疫情较重地区,要通过适当方式随时了解掌握烈士遗属的身体、心理动态及所面临的困难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疏导、提供精准服务。

此外,各地要深入挖掘整理烈士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突出事迹,讲好英烈故事,大力弘扬不怕牺牲、勇于奉献的烈士精神,向疫情中的“逆行英雄”致敬,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凝聚精神力量,在全社会营造致敬英烈、关爱烈属的浓厚氛围。

《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的烈士评定标准,即“为了抢救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吕景胜也认为,所有在抗击疫情一线殉职的医务人员都符合烈士评定标准,事迹特别突出的可以称得上英雄。

烈士褒扬条例

第六条 国务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全国的烈士褒扬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烈士褒扬工作。

第八条 公民牺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烈士:

(一)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

(二)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

(三)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

(四)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

(五)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现役军人牺牲,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和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牺牲应当评定烈士的,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评定。


青春不在z


人社部、省人社厅文件规定:“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上述规定,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正常上班期间,因履行工作职责、因工作原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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