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30日11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某辉闯入李某妹家中,将李某妹的儿子当场刺死,李某妹被刺伤,造成轻伤一级,住院治疗花费了4万多元,至今拖欠医院医疗费,无力支付。
李某妹于2017年7月24日被评定为肢体四级残疾,生活只能基本自理,不能干重活。李某妹既要承受丧子之痛,又要忍受身体上的伤痛,使她遭受精神、身体上的巨大打击。
(李某妹家中一景)
李某妹家中还有两名女儿读小学,公婆、祖父也需要赡养,仅靠丈夫李某国一人打工支撑整个家庭,使这个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犯罪嫌疑人李某辉在案件发生后一直未向被害人赔偿损失。
(检察官们到李某妹家中调查)
李某妹于11月8日向连州市人民检察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该院快速审查,仅用7天时间完成案件办理,将救助金人民币2万元发放到李某妹手中。
11月14日上午,连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徐国雄向李某妹发放救助金人民币2万元,当李某妹接过救助金时,她不断地向检察官们鞠躬致谢,向检察官们表达了她的感激之情。
今年是全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推进年”,连州市院积极响应省院要求,加大力度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主动探索案源。
今年以来,该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
件,救助11人,共发放救助金人民币6.5万元。今后,连州市院将继续加大力度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保证进入检察环节确需救助的对象能够及时得到救助,让弱势群体感受到检察温情。
文 章|罗间萍
图 片|胡万好
编 辑|李诗涵
连州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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