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4 南阳男子因伤害罪入狱 出狱当天又被逮捕,咋回事?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郭启朝 通讯员 程海舟 王珊珊

2018年5月22日,对韩强(化名)是个期盼已久的日子,一年前韩强因伤害他人被判一年零三个月,投入南阳一监狱。这一天,他将被释放,但释放手续办完的同一天他又被社旗县人民法院执行逮捕,羁押进社旗县看守所。

在看守所韩强百思不得其解,当办案人员向他提到一起涉毒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名字的时候,他心中很快就有了答案,然后默默的低下了头。日前,社旗县法院以贩毒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心有不甘的韩强目前已上诉到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待二审裁判。

沿着 蛛丝马迹查"漏户"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韩强在牢里的时候我们已经掌握了他另一起犯罪证据,并立案调查。"社旗县公安局禁毒大队长宋淼再次提起韩强的案件,也是饶有兴趣。

原来,办案民警对以往涉毒案件进行梳理排查时,发现在一起涉毒案件中,有一个化名小飞的嫌疑人较为活跃,此人极有可能是贩毒人员。通过调查,小飞曾向涉案人员出售过50克冰毒,这些毒品又辗转卖给了下家,最终流到吸毒人员手中,但这个小飞究竟是谁一时无法确定,案件陷入困境。

能查到小飞就能斩断这条毒品渠道,宋淼在得知这一线索后,仔细推敲、逐一核实,终于确定了小飞就是韩强的真实身份。韩强正式进入民警的视线。

查来查去查到监狱里

再查一下,宋淼乐了。原来韩强去年因犯故意伤害罪现在正巧在南阳某监狱服刑,他立即将这一情况向局长高青汇报,并上报河南省司法厅监狱管理总局审批后,将正在南阳某监狱服刑的韩强解回社旗县看守所羁押。

"因为韩强是在驻马店贩卖的毒品,以为我们南阳警方根本不可能查到外地的证据,存在侥幸心理,一直不愿意配合调查。再加上毒品交易有其特殊的情况,基本上都是单对单交易,相互之间来往少,都是假身份,给案件调查也增加了不少难度。"宋淼说,虽然韩强到案后对审讯装聋卖傻,答非所问,拒不交代,案件一时陷入困境。但办案民警毫不气馁,对证据材料研究再研究、再推敲,并积极从外围证据入手,调取各类证据5000余份,对各个证据进行仔细梳理,理清彼此之间的逻辑关系,最终形成了扎实的证据链,在"零"口供的情况下,有力的证实了韩强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使该案件成功告破。

百般隐瞒罪行,最终自食其果

"如果当时没查出来,韩强出狱后再次走向社会后果无法预料,但还好迟到的惩罚早晚会来,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是每个民警义不容辞的责任。" 宋淼说,韩强在被解回羁押后,一直在掩耳盗铃隐瞒自己的犯罪事实,然而最终是自食其果。

近日,社旗县人民法院审理了韩强贩卖毒品一案。经审理,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

这正是那句亘古不变的真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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