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3 存贪欲谋暴利 体内藏毒运输终受审

偷渡、体内藏毒、运输毒品,这些在影视作品中出现的场景,也会在我们身边发生。2017年8月11日,由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向南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附某、蒋某运输毒品一案开庭审理。

2017年3月,附某在老板“老王”安排下,从四川绵阳出发辗转至云南孟连再偷渡到缅甸,准备以体内藏毒的方式从境外运输毒品海洛因至境内。因身体不适,附某仅吞下一颗装有毒品的胶囊,另外66颗胶囊由其从缅甸带到西双版纳交给“老王”安排的另一位带货人蒋某。3月24日,蒋某吞下66颗胶囊后,与附某一起搭乘由西双版纳飞往武汉的航班,准备将毒品交给接货人“贱人”后获取报酬两万余元

。飞机经停贵阳时,二人在龙洞堡国际机场被贵阳警方抓获。经称量并鉴定,从附某、蒋某身体内排出的毒品净重共342.9克,均系海洛因。

庭审中,公诉人在公诉意见里除了进行证据综合分析,对定罪量刑发表意见,还深入浅出地进行了释法说理。近年,贩毒分子为逃避打击,往往以体内藏毒的方式运输毒品尔后进行贩卖。进入体内的毒品一旦外包装破损,运毒者随时存在生命危险。附某、蒋某均只有二十几岁,为了一时贪欲,铤而走险,不仅让自己身陷囹圄,还祸及家庭、危害社会。

两被告人在庭审中,均表示对此前行为的悔意,希望能得到从轻判处。该案将择期宣判。

存贪欲谋暴利 体内藏毒运输终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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