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4 山东疫苗案两被告人被发现新罪行 服刑期间再次被判刑

山东疫苗案两被告人被发现新罪行 服刑期间再次被判刑

2016年3月,山东发生非法疫苗案。其中,山东兆信生物公司将流感、狂犬病等疫苗销售给没有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资质的个人。后相关人员陆续被判刑。4月4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已经被判刑的鲁广海、张秀荣两人,因又被发现了他们新的罪状,于是再次将他们起诉到法院。日前,山东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对两人新发现的罪状作出判决。

生物公司向无许可资质的个人销售疫苗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17)鲁0103刑初40号判决书显示,济南兆信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9月10日,法定代表人刘刚民,2011年2月取得批发生物制品(含疫苗)的经营许可,2014年11月5日更名为山东兆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4年初,兆信公司为增加疫苗销量,时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刚民决定向没有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资质的庞红卫(女,已判刑)销售疫苗,并安排被告人任晋元、黄涛峰、张秀荣、鲁广海具体经办该项业务,其中任晋元提供销售价格,黄涛峰联系供货品种,张秀荣接收销售货款,鲁广海安排配送发货。2014年2月至2015年4月期间,兆信公司及任晋元、黄涛峰、张秀荣、鲁广海违反国家规定,先后向庞红卫销售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等多种药品,销售金额合计2565767元。

4责任人获刑 公司法定代表人获刑10年

2018年3月28日,济南市中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单位山东兆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犯非法经营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任晋元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黄涛峰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张秀荣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鲁广海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后兆信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刚民也被判刑,法院以刘刚民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终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服刑期间发现新罪行 再次被判刑

中国裁判文书网4月2日公布的《鲁广海等非法经营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此前已经被判刑的鲁广海、张秀荣在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发现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检方于是对正在服刑的两人再次提起诉讼。

济南市市中区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初,兆信公司为增加疫苗销量,在开展正常合法经营的同时,时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告人刘刚民决定以公司名义向没有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资质的季某甲销售疫苗,并安排被告人鲁广海、张秀荣参与经办该项业务,其中鲁广海负责联系销售、安排发货,张秀荣负责接收货款、通知发货,销售款项存入兆信公司控制使用的的个人银行账户。2014年初至2015年5月,鲁广海、张秀荣违反国家规定,参与向季洪娟销售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等药品,销售金额合计3363970元。

市中区法院认为,鲁广海、张秀荣身为兆信公司的直接责任人员,在明知季洪娟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非法销售疫苗的情况下,仍然按照单位安排为其提供疫苗,严重扰乱药品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公诉机关指控其犯非法经营罪成立。鲁广海、张秀荣归案之后能够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鲁广海、张秀荣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并依法实行数罪并罚。

法院以鲁广海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与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6个月,张秀荣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与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

(北青报记者 李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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