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9 澄迈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川、蔡于武等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提起公诉


澄迈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川、蔡于武等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提起公诉


2019年11月25日,以被告人王川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敲诈勒索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经营罪等一案,由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检察院向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澄迈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川等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各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澄迈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开始,被告人王川、蔡于武、王小红、吴多琛、蒙芽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在澄迈县金江地区实施高利放贷,在追讨高利

贷过程中,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实施敲诈勒索及非法侵入住宅、非法经营等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以王川为首要分子,蔡于武、王小红、吴多琛、蒙芽等人为骨干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依法应当以敲诈勒索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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