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4 高书不入俗人眼,何为俗?

近日,与朋友聊起一则旧闻,引发一点思考。京城有位书画家,每到岁末年初之时,便将作品一一挂起,邀请一些人来观赏,并请大家对作品进行好中差排序。待众人散去之后,他便把评出的几件最好作品销毁,将大家公认很差的作品压到箱子底下收藏起来。常人看来,这种做法可能有点怪异和偏激,但从另一个方面看,也显现出艺术家追求与众不同的审美趋向。

徐渭在《题自书一枝堂帖》中说:“高书不入俗人眼,入俗眼者必非高书。然此言亦可与知者道,难与俗人言也。”我们不必去深究此论的对错,也没有必要去断章取义地解读,本来每个人对艺术的追求和审美方向不同,争议肯定是存在的。然而,有一点可以作为公论:古往今来,书法艺术最忌一个“俗”字。

高书不入俗人眼,何为俗?

何为俗?这里面包含了太多的审美元素,无法用语言表达清楚,只能靠个人修为去意会了。比如,技法低级任笔为体是俗,机械死板描眉画眼是俗,甚至有时工整漂亮也是俗……当然,外行人的“俗见”亦在俗之列。

关于书法,有一个与其他艺术形式不同的特点:由于其创作的对象是文字,只要是会写字的人,对书法的好坏都有一个基本的判断,而且这种判断不管是否科学和专业,在内心深处却是很难立刻改变和被说服的。这种现象,是因为我们每个人从小都接受硬笔汉字的教学,而正是这种“横平竖直就是好”先入为主的教育,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每个人,因缺少专业审美的引导,难以将写字与书法区分开来,成为许多人产生书法“俗见”的根源。

很长时间以来,在各类媒体中往往见到对“美书”与“丑书”的争论。书法如果用表象的“美”与“丑”来分类,那么它就没有作为一项艺术而存在的价值了!

“高韵深情,坚质浩气,缺一不可以为书”(《书概》)。

书法的内在支撑是文化,它既有外在的形质,又包含着精神层面的韵和情。正如于明诠先生所说,古人在谈书法美的时候是模糊的,很少提美这个词,而更愿意讲格调、韵味、意韵,更在乎风采、神韵、境界,这些并不是自然界有的,而是文人赋予的。所以说,书法艺术是中国文人浪漫主义情怀的体现,如果直接说书法写得美或漂亮,可能就有点“俗”的嫌疑。艺术上的美与丑,不是感官的直觉,而是一种高级的意识活动,是对个人整体艺术修养的检验。

从一定意义上说,书法审美也是人生审美,经历阅历的变化,眼界境界的提高,文化知识的拓展,以及书法技艺上的实践等,都会不断影响着自己的审美走向。

高书不入俗人眼,何为俗?

笔画写得很工整不一定是功力的体现,写好楷书也不是写好行草书的基础,点画狼藉、粗头乱服不代表“丑”,线条光滑流畅也未必就是“美”。王羲之的《兰亭序》《初月帖》《黄庭经》是经典,傅山的《毓青丈得子诗》、王铎的《拟山园帖》、杨维桢的《真镜庵募缘疏卷》同样也是经典。风行雨散、润色生花是美的,苍茫野逸、气势雄浑同样也是美的。每个人有不同的知识面,以及境遇与体会,对于书法史上留下来的经典,只要自己真心喜欢,就是与个人审美气质相暗合的好作品。当许多人在大骂徐渭变乱古法、胡涂乱抹时,郑板桥却对其诗文书画顶礼膜拜,并刻一印“徐青藤门下走狗郑燮”,而齐白石也称,恨不生三百年前,为其磨墨理纸。这正应了徐渭那句话“亦可与知者道,难与俗人言也”,也算是隔代知音吧。

学艺如修行,一层一境界。只有且行且敬畏,敬畏先贤,敬畏经典,师古不泥,不断探索,才会渐次登高,看到不一样的风景,收获进步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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