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男方婚前名下有套房产,离婚后,女方有权分得这个房产吗?

花瓣儿鱼


看购房时候,房产登记上有没有名字,

以及后续房产证上有没有写双方的名字


字司云号山海


我觉得没有权利分吧!这个咱也不是专业人士也不是很清楚。跟老公结婚前是朋友妈妈介绍的,我俩都是刚从日本打工回来,老公是上进心很强的人,总想自己创业,我俩还没结婚我就把出国挣得钱拿出来给老公建大棚,家里人不是很支持,毕竟还没结婚就把出国挣得钱都拿出来,我相信自己的眼光,没有看错人!老公那时没有父母,也是很不容易,我也没要彩礼,真真正正的裸婚,没有钻戒,没有项链,总之啥也没有,因为我相信一切都会好的!当然,虽然没要彩礼,父母把我养大,出国回来给了父母5万,现在我老公待我父母就想他自己父母一样!现在儿女双全,老公顾家!



大连小姐弟美早大樱桃


您好!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如果婚变,夫妻双方分割的财产,指的是夫妻共同财产。

题主所谈到的情况下,可以认定房产属于男方个人财产(无论是否处于贷款中)。离婚之后,女方分得房产的可能性不大。

这里有几种情况,分别介绍一下:


只要房子不加女方名字,房产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这种情况下,无论房子是男方婚前全款买的、还是贷款买的,房子的产权人都属于男方,即男方的个人财产。一旦婚变,这个房产不会涉及到分割问题。

延伸一下:如果婚后房产加了女方名字,怎么办?

如果男方的房子上增加了女方的名字,就意味着男方将房产的一部分份额赠与给了女方。这种情况下,女方在房产中是有份额的,房子就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但是——

一般情况下,由于婚姻问题导致房产分割,往往倾向于实际出资购买一方,女方分得房产的可能性不大。

如果房子是贷款购买,分割时的处理方式

这是另外一个需要提示的点:如果男方购买的房子是贷款的,婚后仍处在贷款期内。这种情况下,房子依然属于男方,但是会涉及到婚内期间已还款部分的分割问题:

1.如果用于还贷的钱是使用男方个人财产(婚前财产、或者能完全证明是男方个人财产)偿还贷款的,女方没有任何补偿。

2.如果用于还贷的钱是婚内夫妻共同财产(例如,男方用自己的工资、公积金等偿还,依然视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要涉及到已偿还部分的分割问题。房产属于男方,女方分割的金额是:

女方分割金额=婚内已偿还贷款部分的1/2+此部分增值部分

小结

因此,从女方的角度,获得男方婚前房产的可能性不大。简单总结一下:

  • 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子,无论全款还是贷款,只要是男方个人名字,女方均无法分得房产。

  • 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子,即使后续增加了女方名字,多数情况下,房产依然会判归男方。

  • 即使房产处于贷款,女方依然分不得房产,只是会涉及到婚内已还贷部分的分割问题。


一纸家书


  对于婚前房产的分割问题,我将分下面三种情况给大家做相应的介绍。

  第一种,如果是一方婚前出资,并且是出全款的,那么或者是通过其他的方式,在婚前就已经取得了房屋的产权,并且登记在该方一人名下,则该房屋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该房产仍属于该方的个人所有,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第二种,如果是婚前一方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并且登记在自己一方名下。但婚后存在夫妻共同还贷情形,则该房产一般判决归首付支付一方所有,但是另一方有权分得共同还贷及房产增值部分的一半。

  第三种,若系夫妻婚前共同购买的房产,则在离婚时应当考虑夫妻双方各自的出资情况,结婚时间的长短,各自的过错与否等因素,由法院酌情作出分割处理。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光与思维



首先,这种情况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女方无权分得该房产;其次,如果存在婚后共同偿还按揭款的,就贷款款部分可要求补偿。

1、婚前把房子过户给父母,然后婚后买房子属于二套房,因为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的,就算二套房。

2、过户给女方父母住房,要缴纳契税,印花税,手续费,还要看女方是否满五唯一,来论处是否缴纳个税和营业税。

3、二套房需要首付6成,贷款利率会上浮1.1倍,契税是3%。

4、可以不办理过户住房给女方父母,而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以你名义购买你俩住房,只要你名下无房无贷,这房子买入算首套。办理完毕房产证,缴纳完毕契税之后,再领取结婚证,就可以。

扩展资料

一、二套房利率

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

二、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几种情况

1、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详解: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2、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3、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详解: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4、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详解: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这使得很多试图通过"假离婚"来规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之东流。


九零后末班车


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呢?房产作为不动产可以被继承也可以被分割,但是由于其特殊性分割起来也不容易,现实中比较多的是离婚后房产分割,形式多种多样。下面我们分情况来看看分割原则。法院在审判中会根据房产取得时间是在结婚登记之前还是之后、购房款的来源、离婚时是否取得房产证等方面来确定房屋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进而作出合理判决。法院会遵循保护妇女、子女权益原则,保障子女能够健康成长,照顾无过错方原则,进行财产分割。由于一方过错而引发的离婚案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原则。

一、 全款买房,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并取得了房产证,房屋登记在出资人的名下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此种情况,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按《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后另一方无权要求对此套房产进行分割。

2、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取得了房产证,登记在出资人的名下,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这和上一种情况本质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这种情况下,也是婚前财产,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并取得了房产证,登记在出资人的名下,婚后房产证上加上另一方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婚前买房,婚后追加另一方方这种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没有过错的,原则上评分。

4、婚前全款买房,购房合同上写两个人名字,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购房合同没特别约定就是共同所有,也就是你们卖或抵押要共同完成,如果约定比例,可以就协定比例各自拥有房产。

5、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综上所述,如果婚前一方全款购买房屋,登记在个人名下,不论房产证是否取得,都属于个人财产,只有在婚后房产证追加另一方情况下才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买房写两个人名字如果是全款办起来比较容易,若是贷款要看银行情况,有的银行不愿意办理。

二、按揭买房,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1、 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并支付完全部购房款,取得了房产证并已登记在一方的名下,这种情况如何分割房产?

应当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一般仍归一方个人所有。因为财产本身的性质不因婚姻关系的存废而发生变化,所以属于个人财产的房屋在婚后产生的增值部分也应当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2、 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

依据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1)婚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那方是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该方承担;

(2)婚前由一方名义支付的首期属于支付方个人财产;

(3)该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3、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并且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离婚后如何分割?

该种情形与前一种情形不同之处在于房产证的取得时间。婚前以个人名义购房并且完成了购房所应负的全部合同义务,产权登记及房产证颁发是开发商和行政机关的义务,不能因为第三人未能及时履行义务而剥夺守约人的权利,离婚时的分割原则和方式与上一种方式是一样的。

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4、 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如何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三、父母出资参与买房子女离婚,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1、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当事人结婚后,一方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3、婚后一方父母付首付,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4、双方父母共同出资,全部或者是部分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婚前一方父母支付全资,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或者婚前一方父母付首付,婚前婚后仍然由父母支付每月贷款的,这两种情形均属于父母支付全资。该房屋应当属于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

四、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比如,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 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以上可以看出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房产证是一项重要依据,也会根据约定的出资情况进行房产分割,如果婚前买房可以进行公证或在合同中有所约定,这样给自己日后房产分割留下法律依据。


谁的益达不见了


首先这套房产婚后是否还有贷款,如果有,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后所偿还的贷款部分以及该部分的增值都属于共同财产,那你理应可以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婚后如果有过装修,这部分也属于共同财产。

男方可以通过现金支付,除非他没办法,那么房子可以卖掉,然后你们取得自己相应部分。

但是他要是能够支付,要想分这个房产是不太可能。


橄榄树的样子


婚前财产,首先得确定,房子是否是贷款买的,是否正处于还款阶

如果婚前房产是已经还完贷款的或者是全款买的那么女方无权分得房产

如果贷款买的但是是婚后完全是由男方还款的,女方也无权分得房产

如果是婚后房贷是由女方还贷款,或者是由女方部分收入参与还房贷,那么女方有权要求分房产


社会观察志愿者


男方婚前房产,若已经是供完的;若离婚一般情况下女方是没有分割权利!若是婚前男方只是交了首付的,婚后一起供房的!婚后供的部分款及房子升值部分的收益应是双方共同财产!谢谢!其他的应咨询相关律师!


小小策展君


婚姻法应该好好看看,婚前的房子就算加你名字了,离婚房子照样跟你没关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