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3 甘肃全面建立“河长制” 设河长26138名

甘肃全面建立“河长制” 设河长26138名

兰州新闻网讯(记者 孙志娟)6月13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了解到,目前,我省已全面建立了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河长的“双河长”工作机制和覆盖所有江河、湖泊、洪水沟道的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目前,全省共设置河长26138名。

早在2016年,中央作出全面推行河长制重大决策部署,甘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党政同责制度,全面推进河湖管理保护。2018年2月至4月,省、市、县、乡四级自下而上组织开展了全面建立河长制验收工作,各地均通过验收。5月31日,省委、省政府向党中央、国务院上报了《关于甘肃省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情况的报告》。6月4日,甘肃省河长制全面建成。

据了解,目前,甘肃省全面建立河长制,共设置河长26138名,其中省级总河长2名、河长9名,市级总河长30名、河长102名,县级总河长172名、河长952名,乡级河长4701名,村级河长20170名,竖立河长公示牌6501块。省、市、县三级河长制办公室全部组建,部分乡镇(街道)还结合自身实际设置了乡级河长制办公室。

数据统计,截至2018年5月底,省级总河长、河长巡河已达17人次,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巡河5.7万多人次,河长巡河履职步入常态化。同时,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将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各级党委、政府督查室将河长制工作列为重点督查督办事项,截至目前,各地共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督查696次,同时,甘肃省以“见河长”为突破口,已关停违法违规采砂场699家,取缔封堵非法排污口215个,关闭砂石料场144家,整治黑臭水体14条,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82.35%,累计清理河道2800多公里,清理河道垃圾120多万吨,疏浚河道6200多公里,拆除非法建筑物8340座,河长制落地生根,取得了实实在在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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