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因新冠病毒感染而決定“封城”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雪鷹365


這個社會不是做什麼事都需要法律依據,法治社會指的是你需要法律的時候有法可依,封城是國家憲法賦予各級政府行政權力後製定的政策,它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五軍都督府左都督


建議你瞭解一下,中國防疫傳染法法規

第四十二條 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立即組織力量,按照預防、控制預案進行防治,切斷傳染病的傳播途徑,必要時,報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決定,可以採取下列緊急措施並予以公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劇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動;

(二)停工、停業、停課;

(三)封閉或者封存被傳染病病原體汙染的公共飲用水源、食品以及相關物品;

(四)控制或者撲殺染疫野生動物、家畜家禽;

(五)封閉可能造成傳染病擴散的場所。

上級人民政府接到下級人民政府關於採取前款所列緊急措施的報告時,應當即時作出決定。

緊急措施的解除,由原決定機關決定並宣佈。

第四十三條甲類、乙類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報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決定,可以宣佈本行政區域部分或者全部為疫區;國務院可以決定並宣佈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疫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在疫區內採取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緊急措施,並可以對出入疫區的人員、物資和交通工具實施衛生檢疫。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甲類傳染病疫區實施封鎖;但是,封鎖大、中城市的疫區或者封鎖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疫區,以及封鎖疫區導致中斷幹線交通或者封鎖國境的,由國務院決定。

疫區封鎖的解除,由原決定機關決定並宣佈。

第四十四條 發生甲類傳染病時,為了防止該傳染病通過交通工具及其乘運的人員、物資傳播,可以實施交通衛生檢疫。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不想休息休息


翻看了好多答案,絕大不分給人的感覺 ‘都什麼時候了問這樣的問題,題主就不該問這樣的問題’。

其實我到覺得大家大可不必如此。 初看見這個問題的時候 我也是蠻有興趣的,但是在答案中翻看了許久也沒有找到 想要的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條

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立即組織力量,按照預防、控制預案進行防治,切斷傳染病的傳播途徑,必要時,報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決定,可以採取下列緊急措施並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劇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動;(二)停工、停業、停課;(三)封閉或者封存被傳染病病原體汙染的公共飲用水源、食品以及相關物品;(四)控制或者撲殺染疫野生動物、家畜家禽;(五)封閉可能造成傳染病擴散的場所。上級人民政府接到下級人民政府關於採取前款所列緊急措施的報告時,應當即時作出決定。緊急措施的解除,由原決定機關決定並宣佈。

第四十三條甲類、乙類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報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決定,可以宣佈本行政區域部分或者全部為疫區;國務院可以決定並宣佈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疫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在疫區內採取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緊急措施,並可以對出入疫區的人員、物資和交通工具實施衛生檢疫。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甲類傳染病疫區實施封鎖;但是,封鎖大、中城市的疫區或者封鎖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疫區,以及封鎖疫區導致中斷幹線交通或者封鎖國境的,由國務院決定。疫區封鎖的解除,由原決定機關決定並宣佈。

這兩條基本上可以解釋題主的問題。

其實越是特殊時期越能校驗一個國家法制是否健全。

願疫情早日結束


山上的樹


怪人提怪問題,國家用國家力量來做事,法律是誰定的,還要你來討論?戰爭來了,動用國家力量你說法律基礎是什麼?傳染疫情來了傷害到國家根本了封城需要法律基礎嗎?國家首腦可以做出選擇,別搞錯中國不是美國,別拿外國的議會來混淆,沒有那個救世主來對中國所做的事指導,也沒這本事。


用戶949579549312


先少些幼稚多些成熟,再去了解一下何為法?接下去弄清楚何為戰時管理?(緊急狀態法,即戒嚴法)你就會或多或少地會知道,當新冠病毒爆發時,國家採取的戰時管理是完全有法律依據的。其目的是為了更好地去保護儘可能多的人民大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使疫情縮小在更小的範圍,便於集中精力迅速地控制撲滅病毒的傳播,更快地使盡可能多患病者得到及時治療,使得各行各業將因疫情所遭受的損失降至最低,確保社會秩序的穩定,各種社會機構平穩運行,所以封城是國家在特殊情況下依法採取,目前看來是最科學,最實用,最符合人民大眾最根本利益的最有效措施。


用戶南國智者


無論發生什麼事,不管法律是否有規定,如果國家安全受到威脅,這是最大的事,國家有個緊急狀態法適用於國家安全,即國家安全第一,其它次之。此次疫情威脅到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封城也是為了國家安全。國家安全是壓倒一切的。其它國家,如美、英、法、俄等等西方國家也是如此,每個國家的法律是逐步健全的,是隨著歷史的發展不斷的修訂完善法律法規,使之適合本國的發展。


遠方人8


別提什麼法律依據,和老美與西方媒體置疑我國封城違反人權……,那些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幼稚說詞。我國堅持為人民,堅持現實主義的尊重科學態度。準確地說不是封城,而是面對重大公共衛生疫情的臨時管制措施。這是最有效,和最迅速防止疫情擴散擴大的舉措。


晴川閣877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

第四章 疫情控制

第三十九條 醫療機構發現甲類傳染病時,應當及時採取下列措施:

(一)對病人、病原攜帶者,予以隔離治療,隔離期限根據醫學檢查結果確定;

(二)對疑似病人,確診前在指定場所單獨隔離治療;

(三)對醫療機構內的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觸者,在指定場所進行醫學觀察和採取其他必要的預防措施。

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的,可以由公安機關協助醫療機構採取強制隔離治療措施。


黃金時代當家


因新冠病毒封城的法律依據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 我們的國家是人民當家作主。所謂人民的利益在疫情面前就是少數服從多數。為了其他城市地區人民的安全,實行了封城。


農民的女兒在澳洲


你落水快淹死啦!我在你旁邊兒。是不是要先去考一個救生員證?再到工商局辦個營業執照。地方政府取得經營範圍許可證。否則我擅自就你就有違法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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