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鹤岗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研究部署高检院对省院巡视问题整改工作

3月2日,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高检院对省院巡视问题整改工作,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省重要指示和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再学习、再部署、再贯彻。

会议指出,前段时间省检察院下发了《关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切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关键时期,要做到疫情防控和巡视整改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切实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体现检察担当,作出检察贡献。全市检察机关要迅速把省院的要求贯彻落实到位,特别要强化对于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重要指示和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助力鹤岗经济社会发展。

鹤岗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研究部署高检院对省院巡视问题整改工作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切实落实“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在任何时候粮食生产都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压舱石”,要积极与行政执法部门沟通,强化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一是切入点要“准”。要把黑土地保护作为一项重要的调研课题,认真研究当前服务保障“粮食安全”当中有哪些突出的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调研报告,为上级机关决策提供依据。二是工作措施要“实”。刑事检察部门要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为重点地区,以涉及假冒伪劣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等犯罪为重点领域,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非法经营罪等为重点罪名,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立案监督、审判监督等职责。尤其是疫情期间,对涉及农业生产的刑事犯罪,要快捕快诉,力保春耕农时。另外要采取多种举措深挖立案监督线索,要与有关部门做好沟通衔接,特别是要通过重点关注新闻媒体报道等渠道发现线索。认真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农资类犯罪案件,防止以罚代刑、有案不立,有效遏制此类犯罪多发态势。同时,公益诉讼部门要加大专项工作力度,对非法占用耕地、农村面源污染要进一步强化,还要注重“等”外探索,对粮油储备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发出检察建议。

三是服务农资企业要“细”。要进一步深化百名员额检察官“双对接”服务调研活动,尤其是要结合疫情期间复产复工的形势,多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及时提醒复产复工企业注意生产、管理上的风险、漏洞,及时解读相关法律政策,必要时,结合企业复工复产中存在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主动提出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做好刑事法律风险防控。还可以主动走进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积极宣传防控疫情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针对企业延迟复工产生的企业劳动用工、租赁合同、经济合同纠纷提供咨询和解答,平衡好企业需求和员工权益,促进互利共赢劳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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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通过视频的形式举行,市院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部分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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