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江北检察院案管服务保障律师“家门口”阅卷

江北检察院案管服务保障律师“家门口”阅卷

“这个异地阅卷真是太方便了,解决了防疫期间跨地区出门的诸多不便,谢谢检察机关!”宁波市江北区某律师事务所的舒律师在接到刻录好的卷宗光盘后激动的说。

2月28日上午,宁波市江北区院案管部门接到余姚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的电话,称该院一起案件的代理律师需要阅卷,但其身在江北,根据当前前疫情防控情况,其前往余姚存在诸多不便,希望江北检察院能够帮助解决异地阅卷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案件管理大厅工作的提示》文件要求,该院案管部门立即将情况向分管副检察长汇报,并积极与余姚市检察院就异地阅卷的申请、电子卷宗的传输和转交等具体环节进行沟通。

当天下午,该院案管部门收到余姚市检察院案管部门传送的加密电子卷宗后,立刻进行下载刻录,待舒律师来到该院时,所有材料均已准备就绪。经现场审核律师阅卷所需资料后,工作人员将刻录好的卷宗光盘交付其本人。整个过程仅耗时1个多小时,得到律师的高度赞扬和肯定。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宁波市江北区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充分利用电子信息平台,确保律师执业权利的服务和保障不间断。共通过“12309检察网”或电话方式开展业务申请和预约29 次,为律师行使执业权利提供了安全、便捷、高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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