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4 张志超奸杀疑案再审6次延期后5日开庭 其母:他自制日历每天划一下

山东张志超涉强奸杀人疑案有了新进展。今日(12月4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张志超案代理律师王殿学处获悉,该案自2017年11月16日被最高法决定再审后,经过6次延期,将于明日(12月5日)在山东淄博中院开庭。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05年1月10日清晨,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一名女生在校突然失踪。一个月后,该女生的遗体在学校一男生厕所被发现。经临沭县公安局侦查,认定该校时年不满16岁的高一学生张志超强奸杀人。2006年3月,张志超以强奸罪被判无期徒刑。

2011年,沉默6年的张志超在与母亲马玉萍的一次会见中突然开口喊冤,称自己遭到刑讯逼供,请求母亲为其找律师申诉。

代理律师们调查发现,侦查机关未曾就尸检和警方认定的作案现场中的表皮细胞、毛发、指纹等进行提取和鉴定,该案还存在关键证据缺失、作案时间地点存疑、有利证据被隐匿、口供矛盾等诸多疑点。例如,张志超供述的受害人衣服颜色与实际颜色不一样等。随后,马玉萍开始开始四处奔走,走上了为儿子申诉的漫漫之路。

张志超母亲马玉萍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于12月4日上午前往监狱会见了张志超,并告诉他12月5日将会开庭的消息。

“他很激动,他就说是真的吗?我说是的,明天。”马玉萍告诉红星新闻张志超听到这一消息的反应。同时,张志超还叮嘱母亲不管什么结果别太难过,也不要太激动。

据悉,今年10月12日,张志超案在山东省高级法院召开庭前会议,确定了管辖、回避等问题,法庭同时收取了新证据,法院方面表示将尽快排期开庭。

马玉萍说:“庭前会议之后,他就一直盼着。上个月去看他的时候,他还在问什么时候开庭。(11月)6号见的他,7号就打电话说延期了。”

马玉萍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开庭前会议之后,张志超记了一个日子,然后做一个日历,每天划一下。马玉萍回忆与儿子会见中的交谈:“他说划着划着他就焦虑得不行,睡不着觉,后来就撕了。他说不能再划了,那就等着哪天算哪天。每天都在数日子,觉得一天特别长。”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自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16日作出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志超案进行再审决定至今,已超过两年。马玉萍曾向最高人民法院、山东高院等处反映该案久拖不决。

12月4日,马玉萍带着新买的衣服、鞋子来到淄博。她说:“十几年了,我没有给儿子买过衣服,希望这次他能当庭释放,儿子能穿上我给他买的新衣服。”

张志超奸杀疑案再审6次延期后5日开庭 其母:他自制日历每天划一下

开庭前,张志超母亲马玉萍特地为儿子买了新衣服新鞋。张炎良 摄

红星新闻记者 张炎良 赵倩 发自山东淄博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

最高法指令再审13年前张志超奸杀案:曾派员实地调查 张母讲述7年申诉路

2月2日上午,山东临沭县的马玉萍接到了许多全国各地打来的电话,这其中有记者,有久不联系的朋友,还有同事。当日,“最高法指令再审13年前山东中学生张志超奸杀案”一事成为新闻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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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关于张志超案的再审决定书 图据中国裁判文书网

作为张志超的母亲,马玉萍心中百感交集,“天黑盼着天亮,天亮盼着天黑,想着一天天快点过去。”

从2005年农历正月初四凌晨,张志超被警察带出家门时起,马玉萍心里始终认为儿子不可能干出那种(强奸杀人)事。直到2011年,张志超服刑5年多后,她亲口从儿子口中证实了自己的判断。从那以后,这个年近半百的女人便踏上了为儿子申诉的道路,基本每月都会去探望服刑中的儿子。

近日,红星新闻记者赴山东临沭,见到了为儿子张志超奔走申诉多年的马玉萍。今年53岁的她戴着口罩,遮挡不住花白的头发与沧桑的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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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改变

13年前儿子被带走

后来离异,孩子父亲去世

张志超的父母张怀江与马玉萍曾同为临沭县百源大世界职工,父亲是经理,母亲是销售员。“那时,他们家庭条件相当好,日子过得其乐融融。”百源大世界原职工马俊(化名)说。

2002年,张怀江被诊断罹患脑瘤;2006年,张志超因罪获刑;2007年,张怀江与马玉萍离婚;2012年,张怀江去世。家庭破碎了,马玉萍的生活也彻底改变了。

“正月初四凌晨一点多了,突然有人来敲门。” 回忆起儿子被带走的那一幕,马玉萍告诉红星新闻,当时16岁的张志超住在一楼, 自己和张怀江住在二层阁楼。 “他父亲生病,行动不便,我下楼开门。几个警察进到儿子房间问他:你叫张志超吧?然后问了出生年月。有个人说让我去拿个袄,等我进屋拿袄出来,他们已经走了。”

2006年3月6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志超犯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但张志超并未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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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的一审判决书(部分内容) 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7年申诉之路

为给儿子申诉,张母曾在法院附近打工

从2005年正月初三到2006年张志超一审宣判,马玉萍除了在刑警队远远一瞥之外,再未见过儿子,更没与儿子交流过。就连庭审与一审宣判,她和张怀江也“因故”未能到庭。马玉萍说,他们当时并未收到通知。

对于此案,马玉萍说:“我一直相信不是张志超干的。”

2006年4月,张志超开始在少管所服刑。5年后的2011年,临近夏天的一次会见,马玉萍回忆道:“(会客)快要到时间了,儿子突然说:妈妈,你相信我是因为那个事进来的吗?”从那以后,马玉萍就坚定地要为儿子申诉。她找了律师,开始四处奔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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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玉萍来到当年警察带走张志超时的住处,如今房子已经出租 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为了方便获得最新消息,马玉萍曾在临沂中院附近的一家粥铺打工。“上午忙完,下午就跑到法院去问,搞得守大门的都认识我了。”

2012年3月19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驳回了张志超的第一次申诉。“当时走在路上,律师打来电话告诉我申诉被驳回。我呆站在原地,眼泪一下流出来了。”

马玉萍以前很少出远门,但在过往的几年里,平均一个月就要出一趟远门——去济南问案子,去淄博看儿子,三四个月去一趟北京。每次出远门都是两天,马玉萍清晨5点多出发,有时先去济南再去淄博,有时顺序相反。最近一次去看儿子,由于下雪,她在路上被堵了七个多小时。

马玉萍说:“自从儿子出事后,我不知道搬了多少次家,原来的家具用品都丢失了,现在手里连一张儿子的照片都找不到。现在网上发出来的照片是他在少管所时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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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超在少管所时的照片 图据网络

马玉萍现在和她父亲一起居住,她告诉红星新闻,自己父亲前不久摔伤了腿,她一边要处理儿子张志超的事,一边要照顾父亲。她不上网,也很少关注时事,但“呼格案、聂树斌案、念斌案”却耳熟能详,她说:“替他们感到欣慰。”

该案当做案例讨论

专家们指出缺乏现场物证,违反基本常识

采访过程中,马玉萍不时咳嗽,擤鼻涕。随身的布袋里除了儿子的申诉材料,常备一打厚厚的纸巾。多年的奔波让她身体每况愈下,看起来比同龄人更加苍老,她经常头疼,胃口也很差。

而在马玉萍的心中还有一个疑问:真凶到底是谁?

根据一审判决书显示,在检方的指控中,张志超在学校洗刷间内强奸了高某,并致其窒息死亡。判决书中显示,次日张志超再次进入洗刷间奸尸并将尸体多处割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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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一审判决书中的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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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近日最高法关于此案的再审决定书中所述: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

在2016年4月27日召开的“完善刑事案件申诉启动程序高端论坛——以山东张志超案件为例”研讨会上,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当时在会上提出,这个案子最重要的实物证据:精液、指纹、脚印以及其他一些现场的证据都没有。这个案子依靠的只有言词证据。可言词证据也充满矛盾。

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永生在那次研讨会上也指出,张志超案多处案情不符常理。“在我看来,最大的疑问是,这个案子为什么没有提取阴道或者阴道周围的精液进行鉴定?这是违反基本常识的。”

“这么多年,我都不知道要去恨谁,去骂谁,我的愿望就是抓住真凶,然后希望他(张志超)自己的事情能够清清白白。”马玉萍对红星新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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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玉萍等到了儿子案件再审的消息 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最高法立案审查

会见律师和家属,派员赴当地了解情况

从2014年开始为张志超提供申诉服务的律师李逊告诉红星新闻,该案的申诉先后遭到临沂中院、山东高院驳回,从递交申诉材料到最高人民法院最终立案,过程并非易事。他坦言,“这个案子不是交材料这么简单,能有今天的结果可谓举全国之力。”

2016年4月起,最高法立案庭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三次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并调取案件卷宗审查。在2017年5月正式立案审查后,最高法法官曾在北京会见律师及家属,并派员赴临沭当地了解情况。

该案另外一位代理律师王殿学回忆:“那次和最高法法官谈了将近两个小时,他们想从律师和家属方面更多了解案情。”

临沭二中校长李锦涛透露:“去年,最高法(法官)通过市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带着来,来学校座谈,(我们)有什么说什么,如实说。”

律师王殿学表示:“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该案,意义在于刑事诉讼中应更加注重人权保障,关于罪与非罪的有利证据应该更严格的审查,特别针对未成年人。”

得知最高法指令再审消息的当天上午,马玉萍说:“这几年一直盼着,还要再审理,我现在还没接到(书面)通知。”律师王殿学表示,“按照最高法的规定,收到再审决定后,半年之内需要结案。”

采访的最后,马玉萍说:“我一直相信法律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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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申诉资料的马玉萍 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此外,红星新闻试图联系此案中的受害者家属,未果。马玉萍表示,自己和受害者家属一直没联系过,也联系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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