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5 東方金鈺違約:“危險”的資管計劃管理人聯儲證券曝光

本報記者 郝嘉奇 夏欣 北京報道

聯儲證券-聚誠15號東方金鈺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以下簡稱“聚誠15號”)投資者近期向深圳證監局舉報基金管理人聯儲證券,要求針對聚誠15號展開調查。在提交給監管的材料中,投資者認為,聯儲證券成立聚誠15號產品後,未履行管理人職責,存在多個違規行為。

今年3月份,深圳證監局在給投資者反映聯儲證券涉嫌違反相關法規的答覆函中稱:“我局已多次對聯儲證券進行檢查,針對聯儲證券存在的內部控制問題,我局已要求公司切實整改。我局數次約談公司相關負責人,要求公司切實履行管理人責任,妥善處置產品風險,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我局將督導公司做好相關資管產品風險處置工作。”

3億違約

聯儲證券作為資管計劃管理人,於2017年1月4日設立聚誠15號,通過“某信託——聯儲東方金鈺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事務管理類信託),以信託資金受讓東方金鈺(600086.SH)享有的全資子公司深圳東方金鈺珠寶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鈺珠寶”)100%的股權收益權。信託資金規模3億元,東方金鈺承諾到期進行回購。

融資方東方金鈺的擔保措施包括:控股股東雲南興龍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興龍實業”)為本次融資提供無限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東方金鈺實際控制人趙寧、王瑛琰夫婦為信託計劃提供無限連帶責任保證擔保;融資方子公司金鈺珠寶的100%股權收益權轉讓。

“東方金鈺聚誠15號”產品交易結構

东方金钰违约:“危险”的资管计划管理人联储证券曝光

2018年6月,聚誠15號違約,東方金鈺沒有按承諾兌付委託人投資回報。時至今日,問題仍沒有解決。

因此,投資者向監管部門舉報聯儲證券未履行管理人職責,投資者的理由如下:

聯儲證券在產品發行期間,對融資人內部已經出現並且其已經掌握的重大違法事件未作披露,故意隱瞞真相;對融資人、擔保人的真實資產債務狀況、已經發生的對外擔保及關聯交易等基本情況未做盡職調查。

投資人認為,在產品推薦材料中,聯儲證券以上市公司的光環、個別股東的財富,誇大融資人的信譽和擔保人的還款和擔保能力。

聚誠15號宣傳材料列出了趙寧的諸多頭銜,比如“雲南省青聯委員”“深圳市人大代表”“雲南省騰衝縣政協委員”等。

“聯儲證券刻意強調項目的安全性,隱藏項目風險,誤導了我們對項目風險和上市公司信譽的判斷。”投資者告訴記者,“作為一個專業機構,聯儲證券未對融資方出現的重大違規事項,在盡職調查文件中披露。”

“比如融資方實際控制人趙興龍,因牽涉徐翔股票操縱案被立案刑事判決;融資人第二大股東瑞麗金澤投資管理公司牽涉徐翔案,其持有的融資人的股份因違法已被凍結。東方金鈺是徐翔操縱的股票之一。”投資者說。

記者注意到,聯儲證券不僅沒有揭示風險,反倒在產品推薦材料中宣稱:“趙興龍先生持有瑞麗金澤51%的股權為其自有,其資金來源系自有資金及向上市公司控股股東興龍實業借款,與徐翔不存在股份代持安排,也不存在其他產權、協議或其他控制關係及利益安排。”

11月25日,聯儲證券方面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稱:“我司2016年下半年對項目進行盡職調查時,瞭解到徐翔涉及東方金鈺股票違規交易的情況,但其行為只涉及操縱股價,對公司實際生產經營影響不大。”

不過,投資者稱自己在出資認購前,聯儲證券方面並未說明這一點。

風控缺失

聯儲證券還在產品推薦材料中宣稱:“東方金鈺經營良好,資本負債結構合理,短期償債能力佳……我們認為在本資管計劃期限內,興龍實業經營、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發生重大轉變的可能性較低,公司具有較強的擔保能力。”

然而目前的情況是,東方金鈺與興龍實業均無力還債,與聯儲證券的宣傳截然相反。

對此,聯儲證券方面向記者表示:“我司是在確認東方金鈺取得AA主體評級及監管機構2016年11月核準它發行公司債券後,才最終決定與它合作的。它也成功募集7.5億元公司債券,說明當時資本市場對它是認可的。”

記者在產品材料中看到,聚誠15號最主要的風控措施之一,是金鈺珠寶100%股權收益權的轉讓和回購。

但投資者稱,這一點在設立時存在明顯漏洞——聯儲證券非但沒有要求該特定股權質押給信託資產,反而授信交易對手東方金鈺代為保管該特定股權,這與管理人的監管之責相悖。

投資者告訴記者:“這樣做的後果是,東方金鈺日後將該特定股權對外再次質押借款,同時該特定股權因訴訟被法院凍結,致使投資者失去保障。”

一位不願具名的律師也表示,聯儲證券作為管理人,應該看管好抵質押物,因為這與投資者的權益息息相關。

記者梳理東方金鈺多個公告發現,在聚誠15號項目(最後一期是2017年3月17日)成立不到一個月後,東方金鈺於2017年4月14日將15%特定股權質押給了華融信託用以借款4.5億元。

不僅如此,2018年5月18日,融資人子公司金鈺珠寶24%的股權因債權人的起訴被法院凍結。而法院凍結該特定股權時,權利人是東方金鈺,而不是聯儲證券和通道方某信託。

對此,聯儲證券方面解釋稱:“東方金鈺未經同意將其持有的金鈺實業全部股權中的15%另行質押融資4.5億元,是其私自行為。我司在貸後管理時與東方金鈺溝通,對方表示其融資也是為確保行業地位。”

聯儲證券方面還告訴記者:“聚誠15號通過信託計劃以受讓東方金鈺持有的其全資子公司金鈺珠寶全部股權收益權,交易結構並非股權質押融資或抵押貸款,實質是東方金鈺的信用借款,並由第一大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保證擔保。底層資產涉及的合同為信託公司標準版本,為受益權轉讓及回購,非股權質押。雖未強制公證,但並不影響合同效力和融資人、擔保人的義務。”

記者在產品推介書中看到,聯儲證券方面承諾,其在產品發行後“有一套完整和成熟的風控體系”,成立專項小組負責本項目後續監督和管理,嚴格執行公司內部相關管理辦法。監管體系包括對東方金鈺、對保證擔保人云南興龍及趙寧夫婦監管。

投資者表示,現實情況遠不如聯儲證券所承諾的那麼美好,擔保人興龍實業幾乎將個人資產房產和土地盡數抵押擔保給第三方,大股東在上市公司的股權基本也質押給了第三方,聯儲證券沒有及時制止。

對此,聯儲證券方面回應稱,公司作為管理人,產品違約後敦促融資方、擔保方做好履約安排,爭取收回底層資產債權。

如何補救?

自2017年4月開始,東方金鈺連續10次出現財務緊急預警,新增借款佔2016年末淨資產維持在80%、90%的高位,觸發了合同規定的緊急情況。

合同條款約定,如果融資方出現現金流緊張等無法還款的可能情況,債權人有權提前終止項目或追加抵押物。

投資者稱,作為管理人,聯儲證券應及時補救,保護委託人利益,但聯儲證券沒有采取補救措施。

投資者還說,當產品實質性違約後,聯儲證券卻未及時採取法律手段,致使起訴後無法保全足額資產。

記者注意到,在聯儲證券起訴追債之前,多家金融機構已經先行一步,起訴凍結了東方金鈺等相關主體的資產。聯儲證券由於慢了一步,只能按照順序等待法院輪候凍結。

聯儲證券方面告訴記者,公司去年新成立了資產保全部,希望為投資者挽回一些損失。公司針對“中弘1號”“聚誠9號”“聚誠15號”“聚誠16號”4個資管產品的投資者,採取了“紓困”方案(收益份額轉讓),投資者可以選擇向第三方機構轉讓部分債權。部分投資者已簽訂轉讓協議,但另一部分投資者不接受,因為沒有達到他們預期。

部分投資者與聯儲證券溝通兌付方案,但未達成一致。(投資者/攝)

部分投資者稱不接受“紓困”方案,因為聯儲證券是否能挽回損失尚存變數。截至今年11月18日,東方金鈺到期未能清償債務合計58.15億元。

東方金鈺方面向投資者表示:“公司正在積極推進債務司法重整,積極與債權人各方進行溝通,協商妥善的解決辦法,努力達成債務和解方案,同時全力籌措償債資金。”

聯儲證券後續給聚誠15號產品投資者的方案是:聯儲證券密切關注東方金鈺上市公司的重組進程,持續地與債務人商洽債務重組方案,並不斷排摸債務人其他有效資產線索,以提高債務的現金清償比例。

為調整兌付方案,投資者代表11月下旬與聯儲證券方面再次展開談判。部分投資者要求聯儲證券全額兌付本金和利息,被聯儲證券方面拒絕。於是,投資者提議聯儲證券分兩年四次償付本金利息,聯儲證券方面表示要開董事會研究,在今年底之前給投資者答覆。

聯儲證券方面向記者表示:“我司已請求司法機關查封了東方金鈺持有的金鈺實業100%股權。除法律途徑外,我司一直在積極和東方金鈺進行溝通協商,爭取多種方式保證聚誠15號底層資產債權的最終實現。”

另據記者瞭解,聯儲證券涉及的糾紛遠不止這一起。2017至2018年,聯儲證券至少有6個資管產品違約,涉及資金規模20億元,資金來源於數百名個人投資者。

聯儲證券2018年年報顯示,回購業務資金淨增加額達到負11億餘元,同比減少74億餘元,是其經營活動現金流入中唯一呈負向的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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