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1 为避25万的债打“假官司”,宁海一家四口被拘留,罚款42万!

为躲避25万元的担保责任

宁海男子林某拉上3个家里人

接连炮制了2起虚假诉讼案

虚构借款56万元……

最终非但没有“避债”成功,4个人还都进了拘留所,甚至共计交纳了42万元的罚款!

25万元-42万元=-17万元

为避25万的债打“假官司”,宁海一家四口被拘留,罚款42万!

事情要从一笔借款说起


2010年4月,吴某因需向王某借款25万元,林某为该笔借款的担保人。借款到期后,吴某未按约还款。


作为担保人的林某在多次被催债后,深知王某可能会起诉自己,而一旦诉讼,自己名下房产可能会被法院查封拍卖用于抵债。对此,林某想了个“损招”。



在王某起诉前,林某联合3名家属,在没有借款事实的情况下,提前伪造了包括借条、银行流水、房屋抵押登记证明等一系列证据材料,目的就是为了通过诉讼执行程序,逃避这笔25万元的担保责任并从房屋拍卖款分配中获取非法利益。


2013年5月,林某和吴某被债权人王某起诉至宁海县法院,诉讼过程中,林某名下的房产被法院查封。2014年7月,该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与此同时,林某名下的房产也进入了评估拍卖程序。

真实存在


为避25万的债打“假官司”,宁海一家四口被拘留,罚款42万!


智商打结现场

2014年9至10月,林某指使自己的妹妹林小某,以伪造的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自己和妻子陈某归还借款;后又如法炮制,指使小姨子陈小某,起诉自己。两起案件均以调解结案。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林小某、陈小某作为“债权人”,与王某一起参与了林某房屋拍卖款的分配。其中,林小某以二次抵押权人的身份,优先受偿了本金加利息50余万元的房屋拍卖款(林某的房子第一次抵押给了银行,第二次抵押给了林小某,相比其他债权人会优先受偿),而王某和陈小某在本次分配中未分得任何款项


2019年9月,债权人王某向法院反映,林小某在借款给林某的前几天,自己曾上门向林某催讨借款,这一事实林小某是知情的。然而林小某在明知林某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仍借款38万给林某,不符合常理,且陈小某则根本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可借钱给林某。王某认为,双方有虚假诉讼嫌疑,损害了他作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接到王某的举报后,宁海法院立即查阅了原始案卷材料并展开调查。林某等4人被传唤到法院后,均否认了虚假诉讼行为,但在询问过程中,4人对借款用途的陈述自相矛盾,且对于借款时间、涉案金额、付息情况等关键信息均以时间久远、记忆模糊等理由搪塞


为查清真相,法院向两家银行调取了当事人之间的银行流水,最终发现,

陈某与林小某之间的这几笔款项,有明显走账及故意制造银行流水的嫌疑。为此,法官向当事人宣读打击虚假诉讼的联合通告,一周后,陈某与林小某到法院承认自己参与虚假诉讼的事实。随后几天,林某及陈小某也陆续主动到法院坦白事实。4人均向法院提交了悔过书并返还了全部分配款。


为避25万的债打“假官司”,宁海一家四口被拘留,罚款42万!


近日,宁海法院

林某、陈某、林小某一案的虚假诉讼行为

作出每人拘留15日、罚款10万元的处罚

而对林某、陈小某一案的虚假诉讼行为

作出每人拘留8日,罚款6万元的处罚


林某因涉及两起案件

合计拘留23日,罚款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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