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女方父母打算扣下彩礼钱,结婚前几年不给,合适吗?

王超


我认为关于礼金钱,女方父母可以短时间暂时代为女儿管一下,婚后最好还给女儿,如果居为已有,无异于将女儿当做商品买卖。礼金给女儿可以当以后幸福生活的启动资金,女儿幸福了,父母才能安心!女儿不幸福,父母能心安吗?现实中也有父母拿了女儿的礼金导致两家矛盾重重。反正我两个女儿礼金我们一分没用,婚后全部给女儿了,结婚时多少还给一些,做父母都希望女儿以后能开心幸福!生活再困难也不能用女儿的礼金钱。个人看法,不喜勿喷。


静心听鯉语


首先我家里是男孩子,我觉得因为婚姻而给给女方的彩礼就是给男方给女方父母对女孩养育之恩的谢意,至于女方父母怎么处理是岳父岳母的事情,没有扣留之说。自己想想自己到底是否优秀,女孩嫁给你还不是为了一句爱情,那家女孩不是父母含辛茹苦捧在手里长大,嫁给你之前生活教育哪方面不花钱,在嫁给你之前,没吃过你家米,没有喝过你家水,没穿过你家衣,想想你给的彩礼够不够?女孩嫁给你家要上要和你共同承担父母家庭责任,下要生育抚育孩子,甚至也要挣钱养家,孩子一般还都是冠男方姓,所以,我觉得我孩子结婚彩礼我根本就不考虑要回来。

当然,如果仅仅是订婚而没有同居或则共同生活,给的彩礼如果分手可以要回来


畅卿催语


从法律的角度讲,合适。

彩礼,在法律上认定为男方对女方父母的附条件的赠予。所付的条件是女方和男方结婚并生活,这里的结婚不是指办婚礼,而是领结婚证,此外双方还要共同生活。

如果以后女方不和男方领结婚证了,哪怕双方已经同居了很长时间,哪怕已经办了婚礼,那么这个彩礼都可以要回来。

一旦领了结婚证,彩礼钱就不能要回来了。

但是如果女方和男方离婚,男方因为支付彩礼钱而导致离婚后生活困难,可以要回来一部分。

从伦理的角度讲,更合适。

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纳吉就是送彩礼,送了彩礼之后才能定日子,才能结婚,结婚给彩礼的传统古即有之。

直到现在,女孩一旦结婚就成男方家的人了的思想传统仍然存在,即便是现代婚礼,也是按照这个逻辑来举办的:你只见过女孩父亲签着女孩的手,把女孩送给男孩的,你从没见过男孩的父母牵着男孩的手,把男孩送给女孩的。

人家把闺女都给你了,你还想要回来彩礼钱?

当然,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对各自父母的赡养义务都是一样的。

当然,我们现在提倡女方父母不收彩礼。男女平等的观念已经被绝大部分人所接受,即便是不想接受的人,也必须接受了:现代女性完全可以获得和男性差不多的就业机会,可以做到经济独立,而不再像以前一样依附于男方。

这么讲并不代表着女方父母给你退彩礼钱是义务,理由如上。

另外,我老丈人把彩礼钱在回门时就给回来了,好爽啊[呲牙][呲牙][呲牙]


凌云客


既然是彩礼钱,那就是你给了女方就有女方自由支配的了。如果你想让女方拿这笔钱补贴你们新婚家用,我建议是如果实在新婚经济紧张,可以跟妻子商量让她帮忙一起度过现在的生活难关。如果女方与女方家人在彩礼钱这件事上态度强硬,你也就不要提起多生事端了,还是想想日后多赚钱。


丹妮聊情感


这个问题看你的态度。你能接受就合适,你不接受就不合适了。因为你们刚成为亲戚,意见不同,容易产生隔阂。而且这个隔阂会成为你两口子矛盾的导火索。


杯子水绿叶


应该不合适,其实刚刚结婚的头几年是最没有经济实力的,如果刚结婚就要孩子,就会更穷。而且既然已经结婚就表示成立小家庭,是个独立的个体,应该有自己的生活自主习惯,作为父母干嘛要扣住彩礼钱,影响人家的经济。


明儿小厨


彩礼钱不都是男方给女方的吗 ? 至于女方父母把不把彩礼给自己女儿 我觉得都没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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