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3 关家镇关于从2月1日起实行人口出行管控的通告


关家镇关于从2月1日起实行人口出行管控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坚决筑牢防输入、防扩散、防输出的严密防线,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全力打赢打胜疫情防控阻击战,经关家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月1日起,关家镇十个村(社区)、集镇及镇内四个安置点范围内实行居民出行管控措施。现就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严格控制村和社区及各安置点范围内居民和群众出行,每户家庭要严格控制外出采购生活物资人员数量和频次,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在疫情防控责任单位、商超和药店上班外,所有人员原则上不得外出。确因紧急事务办理需由村委会开具《通行单》登记签字报备。

二、镇村(社区)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及家属,带动街坊邻居,配合工作人员对居民和群众进行劝导,要求不出门、不上街、不串门、不聚集、不宴请。

三、积极支持商超、电商、物流公司、跑腿公司开展生活必需品送货上门业务,尽量减少群众出行,实行居家自我隔离,阻断病源传播途径。

四、对拒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同时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五、出行管控期间,为保证紧急突发应急事件,在现有古关路——磨河路——张坝路道路通行的基础上,各村预留1条主干道,设立排查点实行登记限行。以上出行管控通告,请广大干部群众相关转告,并积极配合全镇疫情防控工作。

六、管控工作人员履职不到位的,将严肃问责。

七、镇内村和社区及各安置点范围内人员出行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关家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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