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4 沭阳拆迁充分保障群众司法权

沭阳网讯随着省高院终审判决书的下达,沭阳县9位群众行政诉讼房屋征收决定的司法案件尘埃落定,暂告段落。

2016年,沭阳县依法启动西北片区棚户区房屋征收改造工程,为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失,司法权力不受损害,该县围绕国务院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要求,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尤其在项目的立项与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专项资金的筹集、使用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审核把关,同时,认真做好民意调查工作、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意见征询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评估机构选定等各项工作,坚持按政策要求履行各项程序,使房屋征收始终在规范有序的环境下运行。

在征收过程中,针对少数群众不理解、不支持现象,该县一改过去急速推进的做法,在做耐心细致思想工作的同时,主动引导群众围绕政策法规去争取利益,让他们在法律框架范围内实施维权,并结合自身实际寻求司法援助。在时间程序上、信息查询上、舆论环境上尽量向群众倾斜,为他们提供方便,让群众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来保障自身司法权利得到充分实现。

目前,该县西北片区项目尚有57户因故未能达成协议,其中9户对房屋征收决定进行了行政诉讼,有2户在诉讼过程中主动提出了撤诉,有40余户通过司法咨询,已对自身的利益诉求作出了新的考量与选择。

汤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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