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2 永定区:未经公安许可擅自营业 公寓老板被拘留

红网时刻张家界6月22日讯(通讯员 罗登明)近日,永定派出所抓获一名未经公安许可擅自经营公寓人员谭某某,查处行政案件一起。

2018年6月13日20时许,永定派出所民警在北正社区简爱1314智能公寓检查时,发现该公寓无前台人员,无安保人员,无监控设备,在没有取得公安机关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和安装公安机关旅馆业治安管理系统的情况下,通过“美团网APP”网上预订住宿房间,现场查获刘某某、张某某两人入住该公寓。6月20日9时许,民警口头将简爱1314智能公寓经营负责人谭某某传唤至永定派出所。经询问,谭某某如实陈述了2018年5月14日至今未经公安许可擅自经营简爱1314智能公寓住宿业务的违法事实。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三款,谭某某因未经公安许可擅自经营受到行政拘留处罚。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国家规定,未经注册登记,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被取缔后,仍进行活动的;

(二)被依法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仍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

(三)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

在此,警方提醒旅馆业等相关的经营者和管理者,一定要严格依法落实旅客住宿实名制登记工作,坚守一人一证件原则,仔细核对证件信息,坚决杜绝为了拉客营利而放松警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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