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村里集体所有荒地被征用,补偿钱款该怎么分?

风云276960041


村里集体所有荒地被征用,补偿钱款该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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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地,四荒地,预留机动地等,如果不存在其他方式的承包关系,那么这些荒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归村集体所有。

在权责明晰的情况下,发生村集体四荒地被国家征收行为,那么所有的土地补偿款项都有村集体入账管理。

这个是有土地管理法来保障的。在土地管理法建设用地征用保护中规定,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的规定期限内,持有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补偿范围和补偿标准在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有明确的规定。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在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和四十九条中规定,被征地的村集体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情况向本集体成员公布接受监督,同时禁止侵占和挪用征地补偿费用和有关费用。

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根据第四十七条规定。征地补偿的三项补偿费用,都归村集体管理,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其中的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全体成员支配。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根据土地管理的规定,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方案,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然后确定分配的比例并以协议的方式确认。

一般分配比例是二八开或者三七开,村集体占30%或者20%,剩余部分由村集体成员按照人口份额再行分配。村集体提取用于公益事业的,应当支持并给与足够的分配比例。


农村老俗话


村集体所有,即为国家所有,分啥分。私人是没有土地的,就算有,也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有使用权的部分拆迁会有相应补偿标准。但一般会人性化处理,象征性的给予一定的补偿,具体如何分,国家有相应的政策和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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