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1 兩次流審被關6年 他情願坐穿牢底也不妥協認罪

【僑報記者翁羽7月10日洛杉磯報道】2016年7月第2個星期二,被控謀殺孕妻的劉洪新在案件審理第二次流審後,拒絕了檢察官給出的認過失殺人罪並判11年牢刑的優惠協議。時隔兩年,2018年7月的第2個星期二,儘管已經被關在牢裡超過6年,劉洪新仍不妥協地堅稱無罪。

坐穿牢底也不認罪

7月的第2個星期二下午,劉洪新的母親來到洛杉磯市的雙塔監獄(Twin Towers Correctional Facility)塔一登記探望兒子。這是她6年前來美后幾乎每個星期都會做的一件事情。在6月底的審前會議庭上,劉洪新又一次拒絕認罪協議,而他的三審日期再次被檢方搬出各種理由拖延。70多歲的劉媽媽因遙遙無期的等待感到無助落淚。她忍不住勸兒子不如認罪妥協,而劉洪新卻向劉媽媽表示,即使把牢底坐穿,他也不會認沒有做過的殺人罪。

两次流审被关6年 他情愿坐穿牢底也不妥协认罪

2016年8月18日,劉洪新在法庭上聽到他的案件將進行第三輪庭審的決定。(帕沙迪納高等法院提供圖)

雙塔監獄三樓的探訪室逼仄且陰暗,劉洪新在看到劉媽媽和記者一同來探訪時,顯得既高興又緊張,好一會才坐下來通過話筒進行對話。他告訴記者,之所以一直拒絕檢察官給出的認罪協議,是因為他想證明自己的清白,也不希望自己的女兒有一個認了殺人罪的父親。

事實上,劉洪新的願望並不容易實現。他被控在2012年扼死了懷孕三個月的妻子包晨燕(Chenyan Bao,音譯),案件於2015年和2016年進行了兩次陪審團審判,都因9票有罪3票無罪的結果而流審。兩次流審後,法官以“此案涉及死者是孕婦和胎兒,不能輕易撤訴”而將案件打回進行三審。檢察官則是提出了優惠“認罪協議”:將兩個一級謀殺罪名中的謀殺妻子一罪降為過失殺人,撤銷謀殺妻子腹中胎兒的第二條罪名;若劉洪新認罪,則將獲得最多11年的牢刑。

為了讓劉洪新選擇認罪,法官在2016年二審流審後的商討庭上特地向他解釋道,認罪後可按規定加以85%的服刑優惠,再減去他已經在牢內滯留的時間,劉洪新實際再需服刑不到5年。然而,劉洪新拒絕了,他稱無罪可認。

2年後,當檢察官再次拿出相同的“認罪協議”,並表示假如三審陪審團判定他過失殺人罪成立,他有可能面對的是終身監禁且不得保釋。儘管在這個協議下,劉洪新目前可能僅需服刑不到3年,可是他依然選擇了不認罪。

當被問到為何如此堅持不認罪時,劉洪新皺著眉頭說,這確實有著很大壓力,就像一個賭博,但是他仍希望美國司法體系能還他一個清白。他認為,檢方提出的各種證據中有很多都沒有檢查到位,例如案件中涉及重要證物不見蹤影,反而是一些替代物品被呈堂,而他妻子身上的傷痕檢驗也非常潦草。他希望案件能被認真對待,所有證物證詞都經過仔細檢驗,這樣才能還原當時事情發生的狀況,證實他並沒有殺人。

牢中的無助和努力

由於案件的流審和審理進程的緩慢,劉洪新在中途監獄停留超過6年。他表示其他嫌犯通常不會停留這麼長時間,這使得一名獄警都非常好奇地問他,到底是犯了什麼罪?劉洪新說自己並沒有回答那個獄警的問題,因為他不認為被關在這裡時間長就是代表著自己有罪。

這個案件的發生對劉洪新來說,是一個毀滅性的打擊。他未出世的兒子隨著妻子包晨燕死亡離去,他親手養大的2歲女兒被他人帶走領養,他正準備在美國展開的生意和事業完全消失。

劉洪新表示,由於事情發生前的那段時間,他正忙於和人聯繫擴展事業,因此剛被關時,他還常常幻聽到手機的聲音,手情不自禁地摸到身後想接電話。不過,對他打擊更大的是和2歲女兒的分離。因為女兒出生後妻子忙於工作,所以主要由劉洪新來照顧女兒。當被迫與女兒分開後,劉洪新一直無法入眠,甚至因擔憂女兒過的不好而大把大把地掉頭髮。

两次流审被关6年 他情愿坐穿牢底也不妥协认罪

2018年7月10日,洛杉磯雙塔監獄(Twin Towers Correctional Facility)探訪者在為進入探訪室進行登記。(僑報記者翁羽攝)

不過,各種打擊和壓力並沒有讓劉洪新頹廢下去。由於他在中途監獄的長時間停留和良好表現,劉洪新成為了層長,被委派管理他所在樓層。這份工作讓他幹勁十足,而在幫助其他人的同時,他也建立起自己的各種小目標。

目前,劉洪新剛剛在牢中的學校完成了美國高中課程並取得畢業證書。他打算在學校暑假過後繼續讀書,包括鑽研法律相關的課程。與此同時,他希望掌握更多知識後,尋找到方式幫助自己以及和他一樣想證實自己清白的人。

對劉洪新來說,他不願妥協認罪,期望著司法給他一個清白,心底卻做好了最糟糕的長期服刑的打算,但即使被困求助無門的牢中,他仍以自己力量去努力,爭取和等待改變命運的機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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