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8 印江县人民检察院对恶势力犯罪类社区矫正人员入矫实施监督

近日,被告人杨松等六人犯寻衅滋事罪被印江县人民法院判处八年六个月至一年三个月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任某、杨某、饶某某被交付社区矫正执行刑罚。印江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到社区矫正中心进行现场监督。

印江县人民检察院对恶势力犯罪类社区矫正人员入矫实施监督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集中攻坚阶段。印江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严格落实扫黑除恶工作部暑,以严厉打击和挽救教育相结合的方式,一是要求三名罪犯在社区矫正期间严格遵守管理规定,接受社区矫正管理;二是结合自身情况,深刻剖析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深层次原因,找出问题,认真整改,避免再次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三是珍惜机会,改过自新,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印江县人民检察院对恶势力犯罪类社区矫正人员入矫实施监督

作 者:周 凡

编 辑:杨 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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