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抽菸、喝酒、恰檳榔……都容易上癮
那麼“手癢”偷東西呢?
難道也有上癮這一說?
有這麼一名外地男子
專程到寧鄉來偷東西
就像上癮一般
來了一次又一次……
簡要案情——
10月份起,寧鄉城區接連發生多起門店被盜案,疑似系列盜竊。刑偵大隊立即對這幾起案件展開全面偵查,經過一週的努力,民警很快鎖定了犯罪嫌疑人為住在長沙的岳陽籍男子常某,於是聯合流沙河派出所、老糧倉派出所進行蹲守抓捕。12月13日,當常某到寧鄉準備再次作案時,民警一舉將其抓獲歸案。
專盯寧鄉,6次盜竊
岳陽籍?住長沙?卻到寧鄉偷東西?
被抓的常某說:沒錢,在長沙偷不到,隔寧鄉也近,所以……
嗯?你不知道寧鄉的警察超厲害的嗎?
據常某交代,從今年10月份起,先後6次到寧鄉盜竊,專門選擇店鋪下手。
第1次:在一家花店,趁老闆不注意,順走放在櫃檯上的1臺手機。結果在返回長沙的路上,
偷來的手機竟然掉了~掉了~~~常某覺得自己太“背時”,心有不甘,接著就有了第2、3、4、5、6次。
第2次:在一家燈具店,常某謊稱要買貨,支開老闆去找貨,然後趁機拿走放在店內沙發上的包,然後回了長沙。
第3次、第4次、第5次、第6次:常某均以同樣的作案手法,在多家店鋪內盜竊手機、錢包等財物。
常某6次作案,共偷得5臺手機和現金10000餘元。目前,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會化裝的“老手”
在民警偵查的過程中,發現常某具有一定的反偵察意識。
常某告訴民警:從長沙到寧鄉,他每次都是騎著摩托車來,且都是上午,偷了便回去。為了不被發現,他每次作案時都戴著頭盔,之前的一頂被人偷了(想不到自己也有被人下手的時候
),被抓時戴的是另外一頂;在摩托車尾箱裡,他還常備著一兩件衣服,在每次作案得手後,先換衣服,然後再折回長沙。
可是有什麼用呢?
警察照樣能識破你!抓住你!
違法犯罪,被抓是最終的歸宿!
被抓時,常某說自己很後悔,
因為被抓的當天,他本來是準備去一家公司應聘當保安的。沒了工作,失了自由,常某早就應該要知道偷東西的後果,卻終究在一次次僥倖中迷失了方向。
“安安”溫馨提醒
廣大商家店鋪在做買賣時
切勿疏忽大意
注意保管好手機、錢包等貴重財物
害人之心不可有
防人之心不可無
素材:流沙河所、刑偵大隊、老糧倉所、網安大隊
編審:魏 瑛
審核:賀 任 馮 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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