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抽烟、喝酒、恰槟榔……都容易上瘾
那么“手痒”偷东西呢?
难道也有上瘾这一说?
有这么一名外地男子
专程到宁乡来偷东西
就像上瘾一般
来了一次又一次……
简要案情——
10月份起,宁乡城区接连发生多起门店被盗案,疑似系列盗窃。刑侦大队立即对这几起案件展开全面侦查,经过一周的努力,民警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为住在长沙的岳阳籍男子常某,于是联合流沙河派出所、老粮仓派出所进行蹲守抓捕。12月13日,当常某到宁乡准备再次作案时,民警一举将其抓获归案。
专盯宁乡,6次盗窃
岳阳籍?住长沙?却到宁乡偷东西?
被抓的常某说:没钱,在长沙偷不到,隔宁乡也近,所以……
嗯?你不知道宁乡的警察超厉害的吗?
据常某交代,从今年10月份起,先后6次到宁乡盗窃,专门选择店铺下手。
第1次:在一家花店,趁老板不注意,顺走放在柜台上的1台手机。结果在返回长沙的路上,
偷来的手机竟然掉了~掉了~~~常某觉得自己太“背时”,心有不甘,接着就有了第2、3、4、5、6次。
第2次:在一家灯具店,常某谎称要买货,支开老板去找货,然后趁机拿走放在店内沙发上的包,然后回了长沙。
第3次、第4次、第5次、第6次:常某均以同样的作案手法,在多家店铺内盗窃手机、钱包等财物。
常某6次作案,共偷得5台手机和现金10000余元。目前,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会化装的“老手”
在民警侦查的过程中,发现常某具有一定的反侦察意识。
常某告诉民警:从长沙到宁乡,他每次都是骑着摩托车来,且都是上午,偷了便回去。为了不被发现,他每次作案时都戴着头盔,之前的一顶被人偷了(想不到自己也有被人下手的时候
),被抓时戴的是另外一顶;在摩托车尾箱里,他还常备着一两件衣服,在每次作案得手后,先换衣服,然后再折回长沙。
可是有什么用呢?
警察照样能识破你!抓住你!
违法犯罪,被抓是最终的归宿!
被抓时,常某说自己很后悔,
因为被抓的当天,他本来是准备去一家公司应聘当保安的。没了工作,失了自由,常某早就应该要知道偷东西的后果,却终究在一次次侥幸中迷失了方向。
“安安”温馨提醒
广大商家店铺在做买卖时
切勿疏忽大意
注意保管好手机、钱包等贵重财物
害人之心不可有
防人之心不可无
素材:流沙河所、刑侦大队、老粮仓所、网安大队
编审:魏 瑛
审核:贺 任 冯 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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