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經略和方略:清朝前期與中期對西部及西北部邊疆地區的民族政策

經略:籌劃治理或要略的意思。出自《左傳·昭公七年》:“天子經略,諸侯爭封,古之制也。

方略:指方針和策略;方法與謀略。出自《荀子·王霸》:“鄉方略,審勞佚,謹畜積,脩戰備,齺然上下相信,而天下莫之敢當。”

“經略”和“方略”是清朝時期,政府為求邊疆的穩定與西部民族地區的和諧發展,所採用的一種政策。前期對西部及西北部的回、蒙、維、藏等幾個少數民族採用籠絡為主的方略。到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國力鼎盛時,採用的是強有力的經略,以求達到鞏固邊疆,促進各民族和諧共處。

經略和方略:清朝前期與中期對西部及西北部邊疆地區的民族政策

清朝前期和中期採用的這些民族政策,對完善我國當今民族政策體系的完善,有著極為重要的歷史借鑑意義。

民族政策產生的背景

清朝末期,中國的封建社會進入了覆滅階段,不管與當時其他國家還是與曾經輝煌的漢唐相比都差距甚遠。清朝末期成為了中國發展的桎梏,周邊的少數民族矛盾日益尖銳,這裡面雖然有晚晴的腐敗和外族入侵造成的內憂外患,但在清代前期和中期,數代雄才偉略的帝王不斷的開疆擴土,曾有過一個邊疆鞏固的強大帝國。

經略和方略:清朝前期與中期對西部及西北部邊疆地區的民族政策

清代可以說是我國曆史上最為特殊的朝代,因為滿族是繼蒙古族之後又一個入住中原的少數民族,之後統治了中國近三百年。而這就決定了清代必須要有一套比較完備、合理的民族政策,才能夠有效的化解各種尖銳複雜的民族矛盾。

另外,清代是我國曆史上最後一個封建王朝,也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發端,所以清代的民族政策的制定和演變,尤其是滿族要如何採取措施來穩固自己的統治地位,就成了一個棘手的問題。作為一個統治長達267年曆史的封建王朝,清代前期和中期比較成功的民族政策,如對西部和西北部邊疆的維、回、蒙、藏幾個少數民族的經略,對其政權的鞏固起到了極為重要的作用。

對新疆地區的政策—平定邊患、經略回疆

新疆地區在漢代開始就是被中央政府所管轄,到了清代前期,新疆天山以北地區被漠西蒙古準噶爾部控制,天山以南的地區則被回疆佔據。直到康熙到乾隆“老中青”三代人後才完全奪回整個新疆,並採取了一系列措施。

經略和方略:清朝前期與中期對西部及西北部邊疆地區的民族政策

平定準噶爾部路線圖

  1. 平定準噶爾之亂。平定準噶爾部叛亂是一個歷史非常久的過程。從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開始,歷經數十年的征伐,直到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才把叛亂鎮壓,最後完全控制了天山北路
  2. 回疆,是清代對天山南路信奉伊斯蘭教的維吾爾等民族聚居地的稱呼。陽關、玉門關以西、蔥嶺以東的大片地區,由於天山橫在中間從而在地理上被分為南北。天山以南的廣大地區清代文獻中稱為“回疆”或“回部”。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清兵征伐大、小合卓木並將其驅逐。
  3. 伊犁將軍的設立和“屯田”制度的創制。為了穩固清朝對整個天山的統治,清政府在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設立伊犁將軍。同時,為了籌措駐疆清軍的糧食,設立了“屯田”制度。

清政府對新疆以及維、回民族的經略,幾乎貫穿了整個清代的前期和中期。新疆地區在清朝統治下出現了平和穩定,使維、回民族重新回到中國大家庭,其鞏固的國防在以後的英、俄帝國主義殖民者入侵和滲透時,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對蒙古民族的政策—恩威並施

  • 實現滿蒙聯姻

早在清軍入關前,努爾哈赤為了能活動蒙古民族的支持,為入主中原創造條件,便與蒙古科爾沁部落實行聯姻。從此,滿蒙之間通過聯姻,不但擴大了雙方的交往,促成兩個民族的直接融洽,並且成為了滿族堅定的盟友,在一些戰役中蒙古族起到了關鍵戰略作用。

  • 設立理藩院,建立盟旗制度

清政府在清太宗崇德元年(1636年)在蒙古設立衙門,後改為理藩院,專門處理對蒙古的事務,其目的就是為了預防某些蒙古勢力“擁勢自重”。另一方面,在政治和軍事上也對蒙古進行了改革,實行軍府制度和盟旗制度。

經略和方略:清朝前期與中期對西部及西北部邊疆地區的民族政策

清代前期和中期對蒙古的民族政策,是中國封建王朝少數民族政策中最為成功的典範,其有力維護了蒙古地區長治久安的局面,實現了滿蒙一家。而來自蒙古族的八旗起兵,更是直接為清王朝的建立立下了汗馬功勞。

對西藏的管理—因俗而治,從俗從宜

西藏自古以來都是我國不可分割的領土。1644年,明朝被清朝取代後,中央政府在西藏行駛主權管轄的施政進一步制度化、法律化。到請到中期,中央政府已經建立起一整套完備有效的對藏政策。這一整套正常不僅影響了整個清朝,甚至到中華民國時期對藏的政策,都與清代的治藏政策有著極大的關係。

  • 對宗教領袖因俗而治

一直以來,達賴喇嘛和班禪額爾德尼不但是西藏的宗教領袖,同時還是政治上的統治者,而這一套的體制正式始於清初。可以說,冊封制度、駐藏大臣和金瓶掣籤的創制,是清代在繼承前朝治藏方略基礎上的成果發展。

經略和方略:清朝前期與中期對西部及西北部邊疆地區的民族政策

清朝政府官員與達賴喇嘛

冊封制度,始於五世達賴,順治帝正式賜予他“達賴喇嘛”的封號,康熙時又賜予五世班禪以“班禪額爾德尼”的封號,以後歷世達賴和班禪都必須經過中央政府冊封成為定製並延續到現在。

1727年,清政府在西藏這裡駐藏大臣,駐藏大臣代表清政府與達賴和班禪共同管理西藏。為了加強清朝中央政府對達賴、班禪轉世的監督和任授權力,乾隆帝跟西藏商定了《欽定二十九條章程》,訂立了金瓶掣籤制度,直到現今這個制度還在沿用。

  • 對民間信徒從俗從宜

雍正帝曾說:“從俗從宜,各安其習”,也就是說對西藏等少數民族的管理,要尊重地方的風俗和習慣。清政府在政治上對藏傳佛教進行“利用”和“管制”的方略,不但體現在上層宗教領袖的控制上,對藏傳佛教在西藏的發展方面做得很到位。做到了尊重西藏信徒的信仰、尊重民間風俗,因此清政府得到了廣大僧俗群眾的擁護。

清代前期和中期治理西藏的成功之處就在於和平解決了西藏的歸屬問題,並未動用武力征服。而西藏清末英國入侵之前,在清代前中期統治下保持了較長時間的和平。

民族政策的歷史意義

清代前中期在西部和西北部施行的民族政策,有力地促進了少數民族與內地的交流,讓內地與邊疆地區和平發展,所以清代的民族政策有著極深的歷史意義。

  • 保障政治穩定

從清軍入關到康乾盛世,清政府用了百年時間穩定了邊疆,在不同的戰略方向中央政府採用不同的方略,在消滅了民族分裂分子的同時,有儘可能地採用懷柔政策,保護當地的宗教、風俗和文化成果,是的回、維、蒙、藏這些少數民族免於戰火。

“因地制宜、因俗而治、順勢而為、從俗從宜”的民族政策有效地維護了國家統一,使得我國西部和西北部邊疆可以長時間的和平和安寧。在這樣的民族政策下,產生了極為深遠的戰略成果,即便到了清朝末期,面對列強入清,這些少數民族也依然處於中央政府的管控之下,這就是清代前期和中期的民族政策的成果。

經略和方略:清朝前期與中期對西部及西北部邊疆地區的民族政策

  • 加強民族融合

從清代初期開始,中央政府就在維、回、蒙、藏等少數民族地區設立了相應的管理機構,這些措施加強了中央政府對西部及西北部邊疆民族地區的管理,促進了民族地區經濟和生產力的發展。

在和平穩定的環境下,中原地區和邊疆地區的交流和融合進一步加強,在經濟和文化上相互溝通,使得的原本莽荒與愚昧狀態的西部和西北部邊疆民族地區,在文明上有著顯著的提升。

結語

清代前期和中期,是清代民族政策體系成形的重要階段,而西部及西北民族邊疆地區是中華民族寶貴的文化遺產,更是中華民族大家庭集體智慧的結晶。

清代對西部及西北部民族政策是清代統治階段的意志、利益和認知水平在處理民族問題、管理民族事務上的集中表現。對少數民族的經略和方略上,清朝政府採用“因地制宜、因俗而治、順勢而為、從俗從宜”的政策得到了顯著的成果。

從整體上看,清代實行的民族政策切合了當時的社會現實和民族問題的實際,因此有力地維護了國家統一和社會穩定,在民族事務管理和民族問題處理上取得的成果遠超前代,並對後來的社會也有著深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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