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商场、酒店、餐饮行业...聊城市高唐县发布疫情防控期间各场所开业指南

一、基本要求

1.经营单位符合复工条件的,方可开展经营服务。

2.防控工作机制健全,防控工作应由第一负责人或指定专人全面负责,设计有效的应对工作流程。

3.开业前全面摸排上岗员工近期动态(两周内活动范围、接触史,是否有发热、干咳和乏力等症状),并登记汇总。全面排查从聊城市外返高及与确诊和疑似感染者有接触的职工,暂缓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的员工上岗,省内返高员工无健康通行卡和省外返高员工按要求进行隔离后返岗。

4.开业前,准备防护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医用外科口罩、消毒液、医用酒精、洗手液、紫外线空气消毒灯、空调系统专用消毒剂等防护用品,配备红外线测温仪等。

5.在疫情防控解除前,不允许聚众餐食,娱乐,游玩;未经上级允许,不得组织开展大规模促销活动、展览展示等活动。

6.工作人员使用消毒液体,要严格按照使用方法执行。

7.必要时可适当缩减营业时间,但应在显著位置公示提醒,通过多种方式告知消费者。8.监督入驻商户的防疫措施,其防控标准不应低于商场标准。

9.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确诊或疑似病例的调查,如实、详细提供所涉及经营区域及人员情况,并采取必要措施。10.不涉及生活必需品的商场,原则上延迟开业。


二、人员管理

11.每日采集员工(含商户员工)疫情控制期间的动态信息,并建档备查。

12.动态信息良好的员工每天进入经营场所前,应检测体温,并进行洗手消毒。

13.加强日常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办公场所,工作期间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正确佩戴口罩,企业要每天至少两次对全体上班人员进行两次体温检测,做好签字存档,强化对员工健康状况的日常检查,员工不得隐瞒相关情况,如有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与来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地区的人员有密切接触等潜在风险人员要及时报备,并组织员工按照要求居家观察14日。

14.减少或者避免聚集性会议,尽量通过非接触方式进行沟通。

15.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如发现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的,依有关流程及时报告,妥善处理,迅速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16.设置1.5米线提醒线,提醒顾客排队间距保持1.5米以上,避免人员扎堆聚集。

17.综合性商场必须制定限流方案。根据商场规模大小制定合理的承载量,避免人员扎堆聚集。


三、卫生要求

18.配备测温仪,对所有入场的消费者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在超过37.3℃的情况下,应询问是否有相关接触史,观察是否有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疑似症状,引导其就医检查并做好必要的登记,以利于溯源。

19.在显著位置处张贴病毒防控宣传材料,检查提醒顾客佩戴口罩方可进入,未戴口罩者严禁进入。

20.营业场所每日至少开窗自然通风2次,每次30分钟以上;无法开窗通风的应使用电风扇、排风扇等机械通风方式增加通风量;必要时使用循环风空气消毒机消毒,并保持持续开机消毒。

21.在开业前和结业后,进行全面的卫生清洁和消毒。对门口、停车场入口处、柜台、休息区、服务台、收银台、走廊、厕所、地面、直梯、滚梯和座椅等重点区域进行清洁消毒。适当增加电梯扶手、电梯按键、门把手、自动售卖机、购物车等消毒频次,并做好消毒记录。在电梯内部、卫生间等张贴宣传画、洗手步骤示意图,提示顾客做好防护和清洁消毒。

22.设有餐饮功能的营业场所,应当取得市场监管和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允许,方可开展经营服务。

23.做好所有卫生间地漏排水,小便器排水,盥洗池排水水封检查,并做杀菌消毒处理:对有二次供水系统的企业,必须按照标准对二次供水水箱做紫外线杀菌。

24.商场中的酒吧、KTV、电影院、电子游戏厅、儿童游乐、运动健身、美容美甲、餐饮集中区等人员密集的娱乐区域需单独报批。


四、设备设施管理

25.要对口罩、手套等常用防疫用品进行集中回收处置管理。使用后丢至带盖垃圾桶,再使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撒至口罩上进行处理。如无消毒液,也可使用密封袋、保鲜袋,将口罩密封后丢入垃圾桶。处置废弃口罩时做好人员防护(戴口罩、开窗通风等),处理完毕后洗手消毒。

26.如遇客流集中,人员过于密集的情况,及时采取限流、疏导等措施。

27.在外部环境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疫情期间暂停使用空调通风系统,切断病毒通过集中空调系统传播渠道。

28.加强电梯包括直梯、扶梯安全维修和清洁卫生管理。增加直梯按钮、扶梯扶手等部位的消毒频次。可酌情限制乘坐电梯的人数,减少接触传染,严格控制客梯和货梯混用。29.增加营业现场的垃圾桶清理频次,保持清洁卫生。30.注意收货区及送货车辆的清洁卫生,定期消毒。


五、商品管理

31.在疫情期间,防控疫情的基础上,积极组织货源,保障群众日常消费和防疫防护需求。

32.严格杜绝随意涨价,在稳定物价,保障供应方面做出贡献。

33.严禁采购、经营来源不明、未按规定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商品,对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一律禁止贩卖,严禁从已经发生疫情区域采购食品类商品;严禁经营、宰杀活畜禽,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活动,在运输、储存过程严格防控,杜绝污染。

34.要加强对销售的直接入口散装食品的防护,使用加盖容器或者非敞开式容器盛放散装食品,或者将散装食品包装销售,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直接入口散装食品,避免消费者直接接触,散装食品销售等人员要佩戴一次性手套,销售直接入口食品员工必须持有有效期内健康证。

35.提倡刷卡支付、各种移动支付方式结算。


小超市、小商店开业指南


一、基本要求

1.依法从事经营活动。食品销售单位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查体证明,明确防疫工作和食品安全负责人。

2.建立人员管理台账。企业要建立返岗人员花名册,详实掌握每名职工的健康状况、春节期间出行信息和参加集会聚会情况等,全面排查从外地返高及与确诊和疑似感染者有接触的职工,暂缓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的员工上岗,省内返高员工无健康通行卡和省外返高员工按要求进行隔离后返岗,对送货人员进行监测并做好记录。

3.落实防控责任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配备充足的防护、消杀用品,建立进货入库和使用台账,并根据疫情防控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并严格落实。要在保障生活必需品、疫情防控用品等商品供应基础上,尽量减少营业时间,适当减少在岗员工数量。指定或明确专人负责体温检测(每日两次)、戴口罩检查和清洁消毒工作,并做好记录。

4.做好体温检测工作。对进入小超市、小商店的所有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合格方可入场。发现有人员体温超过37.3℃的,要第一时间上报并做好必要的登记,以利于溯源,坚决防止疫情扩散。

5.严禁不戴口罩人员入场。所有进入小超市、小商店活动的供应商、员工及顾客,都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不戴口罩严禁入内。

6.加强通风消毒工作。条件具备的店面每日应进行不少于2次的自然通风(每次不少于30分钟),条件不具备的应采取风扇强制换风等形式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做好卫生清洁,每日对店面、大门、卷帘、柜台等部位进行不少于2次的消毒;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收银台、服务台、电梯间按钮、楼梯扶手、门把手、公共桌椅座椅、公共垃圾桶、购物篮、购物车、临时物品存储柜等),加大消毒频次,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

7.提倡刷卡支付、各种移动支付方式结算。


二、防疫措施

8.严禁采购、经营来源不明、未按规定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对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白条禽及禽肉产品一律禁止转运贩卖,严禁从已经发生疫情区域采购禽畜肉制品;严禁经营、宰杀活畜禽,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活动。

9.要加强对销售的直接入口散装食品的防护,使用加盖容器或者非敞开式容器盛放散装食品,或者将散装食品包装销售,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直接入口散装食品,避免消费者直接接触,散装食品销售等人员要佩戴一次性手套,销售直接入口食品员工必须持有有效期内健康证。

10.经营单位应确保持续符合防控规范,对已开业但不符合防疫要求或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置,直至停止营业等。


出版物经营单位(书店、音像)开业运营指南


一、基本要求

1.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全面统筹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明确各岗位及操作环节上的具体责任。

2.实行“一店一策、一店一案”方式,经营场所结合实际编制本单位防控应急预案。

3.经营场所内实行人员总量控制,顾客间的距离确保能达到1.5米以上。

4.保持营业场所空气流通,开窗开门通风每天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禁止使用中央空调。

5.顾客和在岗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不佩戴口罩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单位,对口罩、手套等常用防疫用品进行集中回收处置管理。

6.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及时清理垃圾,严禁吸烟,经营场所内不得提供餐饮及小食品零售服务。

7.在显著位置处张贴疫情防控宣传材料。


二、防疫措施

8.在入口处对顾客进行体温测量并记录,凡是超过37.3℃的,并伴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的,应禁止入内并第一时间上报,对不配合或干扰防疫措施的行为,依法报告公安部门。

9.对顾客必须实名登记,包括但不限于顾客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属地信息、14日内是否离高、健康状况等,所有信息记录应确保无误,备案留存。

10.告知顾客服从和配合在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的各项措施,养成健康文明的翻书习惯,注意个人卫生防护、维护公共卫生。

11.鼓励顾客预约服务,合理安排顾客座次,避免人员聚集,必要时限制人员进入数量。12.提倡刷卡支付、各种移动支付方式结算。


三、内部管理

13.采集员工疫情防控期间的动态信息并登记汇总,有湖北生活史、旅行史以及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的员工必须严格进行14日隔离观察,加强对员工的培训。

14.员工进入单位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超过37.3℃,应要求员工回家观察休息,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

15.在岗员工要佩戴口罩并按时更换,保持个人卫生,坚持在工作前、操作后、进食前、如厕后按照七步法严格洗手。

16.环境及物品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避免过度消毒,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

17.经营场所每日至少1次全面清洁消毒,电梯、走廊、楼梯、空调等要重点清洁消毒,对于顾客接触多的地方如门把手、洗手间、厕位等,每日消毒不少于3次。

18.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做到专区专用、专物专用,避免交叉污染。

19.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和干爽,提供洗手液,并保证水龙头等设施正常使用。

20.顾客消费离开经营场所后,对顾客直接接触的图书、音像制品进行一客一清洁消毒。


酒店宾馆开业指南


一、基本要求

1.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全面统筹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2.实行“一店一策、一店一案”方式,结合实际编制本饭店防控应急预案,制定完善应急预案。

3.成立专门的消毒小组和督查小组,负责饭店内各区域的消毒和检查落实工作,并建立消毒、检查等台账,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

4.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禁止使用中央空调。

5.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6.顾客和在岗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不佩戴口罩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单位,对口罩、手套等常用防疫用品进行集中回收处置管理。

7.严禁开展聚集类活动。

8.在显著位置处通过LED屏播报或张贴病毒防控宣传材料。


二、防控措施

9.在入口处对顾客进行体温测量并记录,凡是超过37.3℃的,并伴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的,禁止入住并第一时间上报。

10.对入住的顾客必须按照一人一房间标准安排住宿,必须实名登记,包括但不限于顾客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方式、顾客属地信息、抵高时间、抵达车次、座次/航班号、座位号、来高预接触单位个人及联系方式、健康状况、预离高时间、预离高车次、座次/航班号、座位号等,所有信息记录应确保无误,备案留存。入住后采取晨、午、晚三次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对于体温异常人员第一时间上报属地疫情防控管理单位。

11.告知顾客服从和配合旅游星级酒店在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的各项措施,注意个人卫生防护、维护公共卫生。

12.配备测温仪和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等防护用品,对不配合或干扰防疫措施的行为,依法报告公安部门。

13.酒店餐厅严禁承办任何聚会、聚餐活动,对住店客人采取送餐服务。

14.推出并倡导“无接触”网络预订服务。

15.完善并倡导刷卡支付、各种移动支付方式结算。


三、人员管理

16.加强对员工的培训,采集员工疫情控制期间的动态信息并登记汇总,暂缓湖北籍返高人员上岗,有湖北居住史、旅行史以及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过密切接触的员工,必须严格进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

17.在岗员工每天实行晨、午、晚体温检测制度,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若员工体温超过37.3℃,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安排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

18.在岗员工要佩戴口罩并按时更换,保持个人卫生,坚持在工作前、操作后、进食前、如厕后按照七步法严格洗手。

19.员工采取分流、分餐等就餐措施,避免人员密集。

20.环境及物品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避免过度消毒,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


四、客房管理

21.经营场所每日至少1次全面清洁消毒,门厅、楼道、会议室、客房、餐厅、电梯、楼梯等要重点清洁消毒,对于顾客接触多的地方如走廊、电梯、扶手、洗手间、厕位等増加消毒频次,公共用品用具严格执行一客一换一消毒。

22.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做到专区专用、专物专用,避免交叉污染。

23.地面、墙壁消毒应配制浓度为1000g/L含氯消毒液,消毒作用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桌面、门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消毒应配制浓度为500mg/L含氯消毒液,作用30分钟,然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24.拖布和抹布等使用后以有效氯合量为1000mg/L的合氯消毒剂进行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存放电话应做好日常清洁,建议座机电话每天用75%酒精擦拭两次如果使用频繁可増加至四次。

25.客房内卫生间每日消毒1次,客人退房后应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公共卫生间应增加巡查频次,视情况增加消毒次数;卫生间便池及周边可用2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卫生间内的表面以消毒手经常接触的表面为主,如门把手、水龙头等,可用有效氯为500mg/L~1000g/L的含氯消毒剂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

26.对所有客房要开窗通风,每日通风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以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禁止售卖无窗房。


五、餐饮管理

27.保持就餐场所内部环境整洁,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餐桌、餐椅使用后进行消毒。

28.厨房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保持厨房用具的清洁,妥善做好垃圾处理。

29.操作间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必须穿戴经过消毒的工作衣帽、口罩、手套等,一次性用品不得重复使用。

30.卫生问应保持清洁和干爽,提供洗手液,并保证水龙头等设施正常使用。

31.严禁采购、使用假冒伪劣、过期食品。


餐饮服务单位(含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商场内餐饮服务单位、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小餐饮、咖啡厅、西餐厅、茶馆等)复工指南


一、基本要求

1.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查体证明。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店铺名称、地址及量化分级信息。

2.准予开业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防疫工作和食品安全负责人,配备充足的防护、消杀用品,并根据疫情防控、食品安全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并严格落实。存在瞒报、漏报相关情况的责令停工停业;营业期间,达不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停业整改,10日内不得提出复工申请;拒不整改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3.要尽量减少开业数量和营业时间,合理安排适当减少在岗员工数量。要在经营服务各环节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人群排队、聚集。严禁承办任何聚会、聚餐活动,禁止堂食(含咖啡厅、茶馆等),尽量采取外卖配送方式就餐,外卖餐食要严密包装后配送,采取“食安封签”等必要措施。避免送餐人员直接接触食品,确保送餐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要加强对送餐人员的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发烧、咳嗽者禁止送餐。

4.鼓励实施“无接触”式配送,即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将食品放在与送餐人员约定的位置,由送餐人员自行取餐,避免送餐人员与加工制作人员直接接触。消费者订餐可选择“无接触”式服务,由送餐人员将食品放在与消费者约定的位置,消费者自行取餐,避免送餐人员与消费者直接接触。


二、人员管理

5.全面排查员工返岗前外出史、病例接触史和外出到人员密集场所及参加聚会情况,严格按要求落实返高员工隔离措施,暂缓湖北等高发地区的来高返高人员上岗。

6.必须建立全体员工“一人一表”健康档案,落实从业人员每日晨、午、晚检制度并做好记录,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员工,要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安排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从业人员必须全程戴口罩并按时更换。

7.要加强对员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增强责任意识、防疫意识和安全意识,自觉做好个人及住所的消毒卫生,提高防护能力。新招录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并进行食品安全及防疫培训后方可上岗。

8.对送货人员进行监测并做好记录,及时上报并安排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

9.要在经营场所出入口和醒目位置通过悬挂宣传海报、宣传栏、电子屏幕等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引导消费者配合做好健康管理工作,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


三、防疫措施

10.要配备体温检测设备,做好消费者的体温测量,如实登记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要督促指导消费者规范佩戴口罩,对未佩戴口罩、拒绝配合体温检测和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消费者禁止进入,对不听劝阻人员,报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出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单位,要开展终末消毒并关停。


四、卫生管理

11.要加强场所内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也可采用机械排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每日应进行不少于2次的自然通风(每次不少于30分钟)。要确保经营场所内洗手设施运行正常,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12.做好卫生清洁,每日对店面、大门、卷帘、柜台、地面等部位进行不少于2次的消毒。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收银台、服务台、电梯间按钮、楼梯扶手、门把手、公共桌椅座椅、公共垃圾桶等)多次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公示情况。要确保经营场所地面、墙面整洁,下水道口每天清洁、除垢、消毒。公共卫生间无积污、无蝇蛆、无异味。

13.要做好垃圾的分类管理,并及时清理清运,存放垃圾时,应当在垃圾桶内套垃圾袋,并加盖密闭,防止招引飞虫和污染其他食品和器具。垃圾暂存地周围应当保持清洁,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消毒。按规定落实好防蝇、防虫、防鼠等措施。


五、食品安全管理

14.要严格执行食品及食品原料索证索票、购进查验等各项管理要求,生猪产品重点查验“两证一报告”,牛羊肉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白条禽查验检疫合格证明,鲜鸡蛋和韭菜产品查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和市场销售凭证”。

15.严禁采购、经营来源不明、未按规定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严禁从已经发生疫情区域采购禽畜肉制品;严禁圈养、宰杀畜禽类动物,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活动。

16.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做好食品清洗、粗加工、加工烹饪、备餐等工作,保持操作间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落实专间或专区管理要求。加工制作食品,做到烧熟煮透、生熟分开、荤素分开,确保熟制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控制生冷食品、自制果蔬饮品等餐品制作销售。

17.定期对食品贮存、加工等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严格餐饮具清洗消毒和保洁,建议采取高温蒸煮方式进行充分消毒。采取化学方法消毒的,必须用流水将消毒后餐饮具进行冲洗,避免洗涤剂阴离子残留超标,并使用消毒柜等进一步消杀。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应按规定进行保洁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18.严禁采购、使用、销售假冒伪劣、过期食品。


六、遵守法律法规

19.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自觉守法经营,确保价格稳定、质量安全、供应充足;不哄抬物价、不囤积居奇,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保持售后服务沟通渠道畅通,及时处理因疫情引发的消费纠纷,化解矛盾,做好消费者情绪安抚工作,尽可能减少消费者的经济损失。


食品小作坊复工指南


一、基本要求

1.食品小作坊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查体证明。

2.准予开业的食品小作坊,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防疫工作和食品安全负责人,配备充足的防护、消杀用品,并根据疫情防控、食品安全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并严格落实。存在瞒报、漏报相关情况的责令停工停业;营业期间,达不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停业整改,10日内不得提出复工申请;拒不整改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二、人员管理

3.全面排查员工返岗前外出史、病例接触史和外出到人员密集场所及参加聚会情况,严格按要求落实返高员工排查、隔离措施。暂缓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的来高返高人员上岗。

4.必须建立全体员工“一人一表”健康档案,落实从业人员每日晨、午、晚检制度并做好记录,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员工,要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安排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从业人员必须全程戴口罩并按时更换。从业人员进入生产加工场所前必须严格清洗、烘干、消毒手部,穿戴消毒后的工作衣帽。

5.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防疫宣传资料,加强对员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增强责任意识、防疫意识和安全意识,自觉做好个人及住所的消毒卫生,提高防护能力。新招录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并进行食品安全及防疫培训后方可上岗。对送货人员进行监测并做好记录,如发现疫情隐患及时上报。


三、防疫措施

6.要配备体温检测设备,做好消费者的体温测量,如实登记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要督促指导消费者规范佩戴口罩,对未佩戴口罩、拒绝配合体温检测和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消费者禁止进入,对不听劝阻人员,报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出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单位,要开展终末消毒并关停。


四、卫生管理

7.要加强场所内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也可采用机械排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每日应进行不少于2次的自然通风(每次不少于30分钟)。密闭的空调空间,要定期对空气过滤装置等进行清洁消毒。

8.要按规定开展生产加工场所及相关设施设备的清洗消毒管理并作好记录,保证场所卫生墙面、地面干净整洁、设施设备安全规范运行。要确保经营场所内洗手设施运行正常,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下水道口应当每天清洁、除垢、消毒。公共卫生间做到无积污、无蝇蛆、无异味。要严格落实好防蝇、防虫、防鼠等措施。

9.每天产生的垃圾应当在专门垃圾处理区域内分类管理、定点暂放、及时清理。存放垃圾时,应当在垃圾桶内套垃圾袋,并加盖密闭,防止招引飞虫和污染其他食品和器具。垃圾暂存地周围应当保持清洁,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消毒。


五、过程管控

10.要严把进货关,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购进查验,严禁采购野生动物和不明来源的活体动物、动物源性食品原料进行生产加工,严禁采购、经营来源不明、未按规定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严禁从已经发生疫情区域采购禽畜肉制品,严禁经营、宰杀活畜禽,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行为。

11.要根据原料、产品和工艺的特点,做好关键控制点的记录,加强过程物料的防护工作,避免长时间裸露,防止在进入生产流程前被污染。熟食制品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熟化杀菌处理;严格成品检验和出厂把关,切实保证食品安全。

12.所有产品采取预包装形式并标注生产单位、生产地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

13.注意消毒剂的规范使用,防止消毒剂对产品原料和成品的污染。

14.严禁借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名义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和开展虚假宣传。

15.严禁采购、使用、销售假冒伪劣、过期食品。


六、遵守法律法规

16.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自觉守法经营,确保价格稳定、质量安全、供应充足;不哄抬物价、不囤积居奇,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保持售后服务沟通渠道畅通,及时处理因疫情引发的消费纠纷,化解矛盾,做好消费者情绪安抚工作,尽可能减少消费者的经济损失。


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复工指南


一、基本要求

1.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开业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外卖送餐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要充分利用平台优势配合做好保供应、保安全工作。要按要求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防疫工作和食品安全负责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配备充足的防护、消杀用品,根据疫情防控、食品安全要求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并严格落实。

2.加强入网食品经营业户筛查力度,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上线经营,未在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店铺名称、地址及量化分级信息的一律不得上线经营,凡是存在网销野味及制品、发现实体店圈养活禽及宰杀的一律下线,凡是恶意加价、哄抬物价的一律下线,涉嫌违法违规的要及时进行投诉举报。


二、人员管理

3.全面排查员工返岗前外出史、病例接触史和外出到人员密集场所及参加聚会情况,严格按要求落实返高员工隔离措施,如需隔离,隔离观察期届满健康状况无问题的方可返岗。要暂缓疫情高发地区的来高返高人员上岗。


三、防控措施

4.要配齐防疫物品,做到每天两次(早、晚各一次)员工体温测量和健康检查、配送容器清洗消毒、疫情信息通报及防疫培训、配送点和员工宿舍保洁消毒,详细做好记录工作。做好送餐人员身体健康状况、配送容器清洗消毒公示工作。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员工,要立即停止工作,及时上报并送至定点发热门诊就诊。

5.外卖送餐人员必须采取正确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并按要求及时更换。减少使用厢式电梯,避免接触公共设施设备。送餐时要对食品盛放容器或包装张贴“食安封签”,严防送餐过程交叉感染。要真实记录外卖送餐人员送餐路线,合理排单,不到疫情敏感点接、送餐,避免在人员密集场所长时间逗留。

6.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加强对员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增强责任意识、防疫意识和安全意识,自觉做好个人及住所的消毒卫生,提高防护能力。新招录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并进行食品安全及防疫培训后方可上岗。

7.鼓励实施“无接触”式配送。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将食品放在与送餐人员约定的位置,由送餐人员自行取餐,避免送餐人员与加工制作人员直接接触。鼓励消费者订餐选择“无接触”式服务,由送餐人员将食品放在与消费者约定的位置,消费者自行取餐,避免送餐人员与消费者直接接触,保障消费者收餐环节健康安全。

8.要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畅通消费沟通渠道,倡导线上解决消矛盾纠纷,尽可能减少消费者的经济损失。

9.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应确保持续符合防控规范,对于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置,直至停止营业等。


药品经营企业(指批发、零售药店)复工指南


一、基本要求

1.药品经营单位必须取得营业执照、药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查体证明。

2.要按要求建立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防疫工作和食品安全负责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配备充足的防护、消杀用品,根据疫情防控、食品安全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并严格落实。

3.要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减少人员大范围流动,降低疫情输入风险。


二、人员管理

4.全面排查员工返岗前外出史、病例接触史和外出到人员密集场所及参加聚会情况,严格按要求落实返高员工隔离措施,如需隔离,隔离观察期届满健康状况无问题的方可返岗。暂缓湖北疫情高发地区的来高返高人员上岗。

5.每日晨午晚对从业人员做好体温及身体状况监测,并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员工,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就诊并上报。


三、药品管理

6.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售卖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包括含有可待因、麻黄碱、乙酰氨基酚、阿司匹林、吲哚美辛、舒林酸、萘普生、右美沙芬、喷托维林、布洛芬、复方甘草等成分的化学药品,以及具有相关主治功能的中成药。


四、防控措施

7.在药店门口显眼位置设警示标语,提示进店购买药品的顾客佩戴口罩,药店配备体温测量仪器,并建立体温检测记录表,安排专人对进店顾客进行体温检查并进行登记。对不佩戴口罩、拒绝测量体温的顾客,拒绝其进入药店。出现体温超过37.3℃的,应立即上报并劝导其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

8.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所有从业人员工作期间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并按时更换,做好个人及住所的消毒卫生,经营场所要保持空气流通。

9.落实清洗消毒要求。配齐洗手液、消毒液等防疫用品,每天对经营场所进行清洗消毒,桌面、门把手、椅子、收银台、地面等常接触部位要多次消毒,并公示每日消毒情况。

10.禁止经营假劣药械(含过期药械)。从合法渠道购进药械,严格进行进货查验,做到索证索票。药品与非药品分开陈列,按标签和说明书标示条件储存,禁止以次充好,禁止夸大宣传或虚假宣传。所有商品必须分类陈列,落实明码标价,严禁囤货居奇、哄抬物价。所有商品购销差价率不得超过35%。

11.采取拉警戒线、设置隔离区、隔离带等有效措施,避免人群排队、聚集。与消费者至少保持1米以上距离。12.经营单位应确保持续符合防控规范,对已开业但不符合防疫要求或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置,直至停止营业等。


集体用餐食堂复工指南


一、基本要求

1.集体用餐食堂开业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查体证明,按要求建立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防疫工作和食品安全负责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配备充足的防护、消杀用品,根据疫情防控、食品安全要求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并严格落实。


二、人员管理

2.全面排查员工返岗前外出史、病例接触史和外出到人员密集场所及参加聚会情况,尤其是驻留或途径疫区和与疫区人员有过接触的有关情况,要严格按要求落实返高员工隔离措施,如需隔离,隔离观察期届满健康状况无问题的方可返岗。要暂缓疫情高发地区的来高返高人员上岗。

3.必须建立全体员工“一人一表”健康档案,落实从业人员每日晨、午、晚检制度并做好记录,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员工,要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安排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从业人员必须全程戴口罩并按时更换。

4.要加强对员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增强责任意识、防疫意识和安全意识,自觉做好个人及住所的消毒卫生,提高防护能力。新招录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并进行食品安全及防疫培训后方可上岗。

5.对送货人员进行监测并做好记录,如发现疫情隐患及时上报并安排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

6.要在食堂出入口和醒目位置通过悬挂宣传海报、宣传栏、电子屏幕等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引导员工配合做好健康管理工作,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

7.要在食堂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查点,配备体温检测设备,严格做好就餐人员的体温测量和登记工作,对体温异常、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就餐人员,要立即安排就医,并按规定报告。

8.要督促指导用餐人员规范佩戴口罩,对未佩戴口罩或拒绝配合体温检测的人员,应拒绝其入场,对不听劝阻人员,报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候餐时,用餐人员也必须按要求佩戴口罩。


三、防疫措施

9.对集体食堂加工经营场所以及就餐场所、厅堂入口等场所每天早中晚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人员相对密集、人流大的餐厅应加强通风换气每日应进行不少于2次的自然通风(每次不少于30分钟),进行循环消杀。科学使用酒精、84消毒液等清洁餐厅、后厨墙地面、设施设备表面、通风设备及排风口和餐桌椅等物品时,应按比例进行配制,使用抹布、地板拖等,以擦拭为主,避免喷洒污染食品,避免引发火灾和中毒问题。

10.要确保场所内洗手设施运行正常,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要确保经营场所地面无污水,生产经营各功能区应当保持地面墙面整洁,下水道口应当每天清洁、除垢、消毒。确保公共卫生间及时清洁,做到无积污、无蝇蛆、无异味。要落实好防蝇、防虫、防鼠等措施。

11.每天产生的垃圾应当在专门垃圾处理区域内分类管理、定点暂放、及时清理。存放垃圾时,应当在垃圾桶内套垃圾袋,并加盖密闭,防止招引飞虫和污染其他食品和器具。垃圾暂存地周围应当保持清洁,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消毒。


四、食品安全管理

12.要严格执行食品及食品原料索证索票、购进查验等各项管理要求,生猪产品重点查验“两证一报告”,牛羊肉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白条禽查验检疫合格证明,鲜鸡蛋和韭菜产品查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和市场销售凭证”。

13.严禁采购、经营来源不明、未按规定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严禁从已经发生疫情区域采购禽畜肉制品;严禁圈养、宰杀活畜禽,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活动。

14.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做好食品清洗、粗加工、加工烹饪、备餐、留样等工作,保持操作间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落实专间或专区管理要求。加工制作食品,做到烧熟煮透、生熟分开、荤素分开,确保熟制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控制生冷食品、自制果蔬饮品等餐品制作销售。

15.定期对食品贮存、加工等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严格餐饮具清洗消毒和保洁,避免交叉污染。规范疫情防控期间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操作,建议采取高温蒸煮方式进行充分消毒。采取化学方法消毒的,必须用流水将消毒后餐饮具进行冲洗,避免洗涤剂阴离子残留超标,并使用消毒柜等进一步消杀。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应按规定进行保洁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16.严禁采购、使用假冒伪劣、过期食品。


五、组织分时段分散用餐

17.应采取分餐进食,避免人员聚集。倡导固定个人餐具、自备饭盒或一次性餐具分装盒饭等方式供餐,倡导工作餐饮具“一人一用一消毒”。鼓励隔座就餐、打包回各自场所、房间就餐等用餐方式,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食堂就餐区域人数。用餐人员在食堂候餐时应佩戴口罩,用餐时相互间尽量不交谈,不面对面用餐。

18.建议用餐人员数量较大的单位,采取分餐到班的供餐方式或采取分时段分散分餐等方式就餐,避免人员聚集。如可以采取自备饭盒自助打饭,或采取预先分餐为盒饭等多种方式,倡导回各自工作场所、房间分餐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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