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獨家】疫情防控禁止人員聚集是否影響人大常委會行使職權?創新做法得到肯定

《中國人大》全媒體記者3月6日北京報道:疫情防控期間禁止人員聚集,給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會議召集組織工作帶來很大不便,這會不會影響人大常委會職權的行使?是否可以採用視頻等方式對有關會議的召開形式進行創新?

對此,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憲法室副主任田威表示,憲法法律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一般每年舉行一次,其常委會會議一般每兩個月舉行一次。舉行會議是各級人大行使職權的基本方式。憲法法律及有關地方性法規,對各級人大常委會會議的召集主持、出席人數比例、議程安排、議案審議表決等事項作了規定。關於會議形式和出席,平時均採取現場出席會議方式。這次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在我國發生的傳播速度最快、感染範圍最廣、防控難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2月24日舉行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以在京常委會組成人員現場出席、京外委員網絡視頻出席相結合的方式舉行,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歷史上是首次,審議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關於推遲召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的決定,及有關任免案等。今年1月底以來,一些地方的人大常委會會議也採用了網絡會議的方式舉行,通過疫情防控相關決定、有關任免案和其他有關決定,為地方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組織保障。

田威說,經過艱苦努力,目前已初步呈現疫情防控形勢持續向好、生產生活秩序加快恢復的態勢。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當前疫情形勢依然嚴峻複雜,防控正處在最吃勁的關鍵階段。在充分肯定成績的同時,要繼續毫不放鬆抓緊抓實抓細各項防控工作,不獲全勝絕不輕言成功。對北京疫情防控工作,習近平總書記提出,要堅決抓好外防輸入、內防擴散兩大環節,盡最大可能控制疫情波及範圍。在當前的特殊形勢下,藉助互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部分常委會組成人員以視頻方式遠程參加會議,參加審議、表決,避免了人員大規模聚集流動帶來疫情輸入、擴散風險,有效落實了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保證了國家機關有效運轉。這一創新做法是實事求是、務實高效的,符合憲法法律的原則和精神。

編校:楊菲菲、侯朝宣、王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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