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7 清朝最霸氣外交:巴爾魯克山必須收回,拒不離開者視為清國子民

文 | 江隱龍

提到清朝簽訂的條約,總少不了割地賠款。然而,清帝國也不是沒有硬氣的時候:在光緒年間,清帝國通過外交手段剛柔並濟地保住了巴爾魯克山,有力維護了主權完整。

清朝最霸氣外交:巴爾魯克山必須收回,拒不離開者視為清國子民

清朝末年,掠奪領土最甚者莫過於俄國。俄清兩國有著當時世界上最為漫長的邊界線,而這條邊界線無數不受到俄國的覬覦與侵擾。19世紀50年代以降,俄國已通過《璦琿條約》、《北京條約》、《勘分西北界約記》、《伊犁條約》等數量眾多的條約割佔了清帝國150餘萬平方公里的土地,但這依然沒能滿足俄國沙皇的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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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國聯軍侵華戰爭後,俄國沙皇尼古拉二世提出了著名的“黃俄羅斯計劃”,在清帝國版圖上從喬戈裡峰直到海參崴劃了一條直線,意圖將直線的北面全部佔領,而位於新疆西北部的巴爾魯克山,正是一處戰略地位重要的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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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清帝國在上述條約簽訂的過程中已經作出了相當的努力。光緒九年(1883年)《塔爾巴哈臺西南界約》即將簽訂,清軍在一再努力下努力將“其巴爾魯克山及塔爾巴哈臺所屬地方仍屬大清國地方”寫進了條約,在法律上確定了巴爾魯克山的歸屬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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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爭得歸屬權,俄國遂以其邊界哈薩克人一時全部遷移困難為由,要求租借巴爾魯克山十年,引發出巴爾魯克山租借案。新疆地方官員也深知俄國此舉為“假租借為劫掠”,租借的第九年,塔爾巴哈臺參贊大臣額爾慶額便向朝廷遞交了一份奏摺提出了俄國人拒不歸還的可能性:“借予俄人巴爾魯克山地方,至明年九月將界期滿,請飭總理衙門預先照知俄使,將俄屬哈薩克陸續遷移……如到期照知,必以哈薩克遷徙困難籍辭推委,以呈其覬覦之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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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爾慶額的擔憂不錯,租約到期之日俄國人果然提出繼續租借的要求,由此引發新疆軍民的眾怒。幾經談判後,俄國終於在光緒十九年(1893年)同意簽訂《收回巴爾魯克山文約》,但又以有數千戶人家無處安置,繼續佔領巴爾魯克山南段的戰略要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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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帝國在此時並沒有坐視不管,終於在次年又簽訂了《收山未盡事宜續立文約》,規定“所有未經搬回俄境留住該山之戶,均……交給中國管轄,作為中國人民”。清帝國在之前的談判中已經喪失了整個外西北,到此時終於在巴爾魯克山的紙面戰役上取得了一次小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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