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1 【十佳交警】劉明:每月查處酒駕46起 司機們都叫他“酒駕剋星”

劉明: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機動大隊

“不設區域,不設界限,哪裡重點違法突出就治理哪裡,哪種重點違法多發就治理哪種”,這是泰安交警機動大隊的工作模式,也是劉明本人的工作寫照。三年來,劉明平均每月查處酒駕46起。不是在查處違法就是在查處違法的路上,這是劉明時間安排的全部。“酒駕剋星”就是泰城人給他的最高的褒獎。


【十佳交警】劉明:每月查處酒駕46起  司機們都叫他“酒駕剋星”


“機動”優勢讓他持續亮劍

2015年12月,為更好地適應交通形勢發展,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組建機動隊,劉明同志擔任首任大隊長。組建之初,市局黨委給予機動大隊“不設區域,不設界限,哪裡重點違法突出就治理哪裡,哪種重點違法多發就治理哪種”的殷切寄託, 這也成了機動大隊的工作遵循和職責定位。劉明以身作則,帶領全隊用足用好“機動”優勢,不分工作日節假日、不分白天黑夜,聞“超”即動、“見縫插針”,常年常態開展集中治理、異地執法,交出了每年查處貨車超載100%以上違法行為佔全市處罰總數80%以上的答卷。其中,針對違法大貨車通過“路蟲子”通風報信躲避查處、組團超載對抗查處問題,他依託“交通治安聯動機制”,依法主辦全省首起“路蟲子”跟蹤民警執法、向違法嫌疑車輛當事人通風報信案件,相關經驗獲全省推廣。

“不讓講情”讓他家喻戶曉

“酒駕剋星”是泰城司機給劉明起的“綽號”。為了能做到“別人發現不了的酒駕,我們能發現”,劉明帶領機動大隊像釘子一樣釘在路上,其本人每月平均查處醉駕16起、酒駕30起。天天上路、拒絕講情,讓“劉明”“機動大隊”成為演繹的話頭,“小心被劉明給查住了”成了泰城酒桌上帶著“警示”味的善意提醒。酒駕治理成效顯著,毒駕治理又成了劉明的“心病”。他主動邀請市局禁毒支隊到大隊開展隨崗培訓,大隊民警、輔警練就了鑑別、查處毒駕過硬的基本功。2017年,他帶領機動大隊在全市率先查獲了4起路面“毒駕”行為,打開了泰安市“毒駕”查處工作的新局面。

2015年成立至今,劉明帶領機動大隊累計查處各類重點交通違法行為達3.6萬餘起,查處大貨車超載違法案件1.2萬餘起,查處醉駕、酒駕1432起,憑藉“酒駕”“渣土車”“大貨車超載”“黃牛、路蟲”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為查處中“動真格、敢碰硬”的工作作風,劉明和機動大隊成為市民口中的“王牌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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