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1 中国人民大学:致新生的一封信

致新生的一封信

亲爱的新同学:

欢迎你加入网上人大的大家庭!

人生有很多种选择,不同的选择成就不同的人生。我们从四面八方来,我们从五湖四海来,为了一直追寻的理想、为了将来更美好的生活,我们选择了网上人大继续学习。这是我们人生的一个新起点。

中国人民大学的校训是“实事求是”,这是人大精神的核心。作为一名人民大学的学生,我们首先要养成不轻信、不盲从、不唯书、不唯上的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理性精神。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们要掌握专门领域的知识和技能,深入了解学科发展规律,努力构建完整的知识体系;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培养自主学习的能力和习惯,在日新月异的社会变革中、在汹涌的全球化浪潮里,学会学习将是终身受用的财富。

互联网是崭新的学习媒介,网上人大是一所没有藩篱的校园。在网上人大学习期间,我们还应当珍惜在网上和现实校园文化活动中与同学们的交流机会,扩展自己的生活舞台。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的同学来自各行各业,人生阅历非常丰富,与大家的交往将是隐形的课堂。当我们不吝于分享自己的感受、敞开自己的胸怀时,我们将能体会到学习的路上并不孤单,生活的路上亦然。

让我们出发,为了我们的梦想和希望!

中国人民大学:致新生的一封信

我们的网上人大

网上人大创立于1998年,创立的初衷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为更多的学习者提供更好的学习资源和支持服务,为有志者架起一座通往智慧和成功的桥梁。目前,网上人大已经为超过十万学生提供了学习服务,其中九万多名学生已经顺利毕业,一万多名本科毕业生获得了中国人民大学的学士学位。根据我们的调查,绝大多数毕业生的能力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有相当数量毕业生的职称和职务获得了提升,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我们的毕业生中一定会涌现出一批建设共和国的杰出人才。

教育的价值就是为受教育者创造价值。为了更好地满足学习者的需求,适应学习型社会对教育的新要求,网上人大在提升自身的教育品质和教学效果方面做出了不懈的努力。

丰富的学习资源满足了学生多层次的学习需求。

我们自主开发了二百多门网络课程,并对课程内容进行了不断的更新和升级;我们根据学习者的特点精心编写了百余种“现代远程教育系列教材”,并推出了多门课程的学习指导书。除了常见的网络学习资源,我们还开设了数字图书馆、学术讲坛、数字论文库等实时更新的拓展性学习资源。这些学习资源汇集了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对学术及现实问题的深入思索和独到解读,是不可多得的精品。

完善的支持服务体系更加适合在职人员学习。

课程辅导BBS、教师信箱、语音答疑等为学生提供了有效的师生互动方式;丰富多彩的线上线下学生活动帮助学生增进相互间的了解和友谊,使学生濡染于以人为本、包容并蓄的人大校风;网上人大的全国服务热线、学习进度提醒服务、督学服务、限时服务等为学生提供了个性化的指导和服务,有力地保障了学生学习的顺利进行。

全新的教学模式为学习者提供了更多选择的自由。

网上人大采用了以网上导学、网上课程学习、网上讨论、网上作业等为主要环节的教学模式,并实行弹性学习期限及预约考试制。学习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学习时间以及参加课程考试的时间。这种灵活的教学和管理安排,满足了在职学习者的要求,因而得到了大家的欢迎和肯定。

今天,我国的网络教育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让更多的人接受高质量的网络教育,满足在职学习者多层次、多样化的学习需求,是新时期对网上人大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将会继续保持“走在时代前列”的人大传统,务实进取,不断探索更优的网络教育模式,为学习者提供更高品质的学习资源和支持服务。

建设更美好的网上人大是我们大家的共同愿望,也是我们的共同责任。每一位走进网上人大的学子,请你积极参与网上人大的创新和发展,让我们携手共创网上人大的美好未来。

优秀学生经验谈

来到网上人大,你会发现,在我们的身边有很多优秀的同学:他们或者直面生命中的痛楚和挑战,用顽强的意志实现了继续学习的心愿;或者为了平凡的目标执着努力从而收获了崭新的自我;或者在苦闷中求索时于一缕书香中得到莫大的欣慰。优秀不再是传奇,而是一种内心的坚韧和执着,是一种不断的自省和思考。每个人都可以优秀,只要你坚持。

【信念·坚持】

·“所有成功者最初都是从一个小小的信念开始的”

2009年7月,我拿着国家211学府的本科毕业证投奔到求职大军中。毕业证上清晰的农学专业名称却让我有点手足无措,最终我被现实折服,去了一家对我所学专业而言,价值完全趋近于零的公司,我成为了一名临时工,杂乱、繁琐而又不需要任何专业技术是这个部门的标签,我找不到出路。但是,我相信知识可以改变命运,想要改变人生方向,需要自己去掌舵,因为罗杰•罗尔斯说过:“在这个世界上,所有成功者最初都是从一个小小的信念开始的。”2011年7月31日,我报考了中国人民大学网络教育的会计学专业。经过系统的学习后,我很快靠自学拿到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正好赶上公司财务人员紧缺,让我有了转岗的机会。之后,我们集团公司经常组织各级单位的财务人员参加考试,因为有了网院的帮助,每次考试的成绩我都名列前茅,使我的发展空间变得更加广阔。现在我准备报考会计助理,人生方向也渐渐明确。如今,我已养成一种习惯,只要一打开电脑,就会不由自主地登上中国人民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主页。网络教育已然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因为有了网络教育,我开始变的自信和坚强,我相信自己一定会成功,会有一份美丽的人生。

(201109学籍批次在读学生本科二学历会计学专业于莉莉)

·“只要厄运打不垮信念,希望之光就会驱散绝望之云”

我在读高中时不幸患上了线粒体脑肌病,从此无法像正常孩子那样继续学习。这是一种由原发性线粒体代谢功能障碍而导致的多系统疾病。患者常常会呈现脑萎缩、视觉神经萎缩和肢体肌无力等症状。同时,我的家庭条件本来就不好,父母双双下岗,得了这个病之后,母亲又必须留在我身边随时照料,父亲靠在外打工的微薄收入支撑着这个家。但我坚信:“只要厄运打不垮信念,希望之光就会驱散绝望之云。”尽管我不能够像其他人一样走进大学校门,但是求知的渴望一直激励着我不停地寻找一切可以学习的机会。只要能让我学习,我什么艰苦都能忍受,什么环境也都能适应。报读人大网院之后,我每天都在网上听课、记笔记、做练习,在病情最严重时,我连早晨睁开眼睛都很困难,写一个完整的句子都要花费很长时间,即使这样我仍然在病床上坚持看书学习。学习几乎成了我生命的动力与支撑,也成为我们全家人的精神寄托。我要以顽强的毅力,克服困难,继续完成我“网上人大”本科段的学习。

(201109学籍批次在读学生专科起点本科汉语言文学专业马晨雨)

【行动·方法】

·付出总有回报,要做就做最好

在人大网院学习的课程中,英语对我来说是一道难过的“槛”,虽然我的口语不错,但笔试却是弱项,第一次参加学位英语考试就没有通过。为此,我不断的寻找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在背诵英语单词和短句时播放录音,尝试着让视觉和听觉共同参与记忆,从而形成信息的双向刺激,强化记忆效果。平时有空的时候多做模拟题,尤其是阅读理解,每次泛读练习四篇,精读练习一篇。工夫不负有心人,第二次学位英语考试取得了70分的成绩,顺利拿到了学位。

和很多在职学习的求学者一样,我面临的另外一个问题是可供自由支配的时间不够。每当遇到学习中的难题,我就在网院论坛留言与同学们一起讨论,或与同学进行语音聊天,互发邮件交流学习体会等。有时还会去附近高校的图书馆查阅资料或者上期刊网进行搜寻,寻求解决学习问题的方法。正因为把学习当作了自己的兴趣爱好,所以尽量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我经常在国内外出差,旅途上花费了不少时间,在家休息时,还要做家务和照顾老人,身体不好时还要住院。但只要时间允许,我不论是在飞机上、宾馆里、病床上,都会抓紧时间看书和查阅资料,最终顺利地完成了本科学业并取得了88.7的总平均成绩。

(201003届毕业生专科起点本科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管健美)

·“只有喜欢,才能学好”

对于一个年近六十的中老年学生来说,通过业余的时间参加本科学历教育、采用网络学习的方法来完成学业是一种对自我的挑战,这样的学习方式完全是靠自律完成的。读书学习和完成学业需要具备时间、精力、智力和记忆力等诸多条件,这些属于年轻人的优势条件对我来说已成劣势,只有花更多的时间与精力,通过反复学习的方法来加深对学习内容的理解,才能跟上同学们的学习进程。我的学习经验总结是:

第一,合理的学习计划很重要。在同一个考试的阶段里,选择内容差异比较大的课程学习,这样在考试的时候混淆的可能性就要少一点。在学习的方法上因人而异,每个人的学习方法是不同的,对我而言需要笨鸟先飞和以勤补拙,每个人的记忆力不同,需要的学习时间就不同,我需要通过反复学习,多做练习来加深理解和记忆。每次在课程的学习中,我会制作一些小卡片,一面是题目,另一面是答案,利用乘车上班的时间进行反复学习和练习所学课程的内容。

第二,学习的心态要调整好。要带着为获取知识而愉悦的心态来学习,对学习的内容才会产生兴奋点,才有可能学好。从专科到本科学习的过程,是一个出于自愿并且充满愉悦的学习过程,故我从未产生过放弃学习的念头。通过人大的学习使我总结出了一句学习的格言:“只有喜欢,才能学好。”

(201203届毕业生专科起点本科汉语言文学专业朱辛伟)

读完了几位同学的故事,你是否有所感悟呢?是的,每一个人都可以变得优秀,只要你认准目标、坚持不懈地努力!

如何开始我们的学习

万事开头难。我们中的很多人已离开学校很久了,重拾书本时,也许会感觉有些生疏。现在和从前不一样,我们需要努力工作、照顾家庭,空闲时间少、生活压力大。当我们满怀热情地来到网上人大,网络学习却是熟悉的陌生人。我们该如何开始、怎么学习呢?

让我们先直观地了解一下网络教育与传统学校教育的不同吧。相比传统的学校教育,网络教育具有这样几个优势:学习资源全面丰富、支持服务温馨快捷、网络技术智能高效。同时,网络教育的学习形式更加自由,可以让我们的学习不受时间和地点的束缚、有充分的选择空间。对同学们来说,可能最大的不同就是需要学会自主学习。希望以下的建议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一个好的学习心态

现在,我们已经了解了网络教育的一些特点,在今后的学习中我们将会对此有更深入的感受。那么,对于第一次接触网络教育的我们,又需要如何调整心态,养成什么样的学习习惯呢?其实,在现代社会中学习已经成为了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我们在接触各种各样的新工作、新事件、新人物的过程中,不断地学习,将陌生变为熟识,在不知不觉间成长、成熟起来。有了工作和生活中的种种经历,学以致用真正成为了可能,这使我们的学习更加充满乐趣。让网上人大成为你生活中的一位朋友吧,让学习成为我们的一种习惯而不是负担,生活其实就是不断的学习,不是吗?

坚持是成功唯一的秘诀。

学习就像是长跑,起跑和冲刺固然重要,途中跑却是关键。在有了一个好的学习计划之后,我们必须严格按照计划进行学习。遇到困难的时候,首先应该考虑如何克服困难执行计划,而不是立即调整计划。在学习中我们不是孤军奋战,遇到问题和困难我们可以与老师、同学联系,彼此交流、互相勉励,集体的力量能帮助我们更好的坚持、取得更大的成功。

学会管理自己、管理时间。

“伟大是管理自己,而不是领导别人”,这已是现代社会诸多成功人士的共识。调整心态是管理自己,坚持是管理自己,同样,管理时间也是管理自己。时间的珍贵不言而喻,管理时间需要智慧和毅力。怎样说“不”,推辞掉不必要的应酬与约会?怎样把时间和精力用在最重要的事情上?怎样在学习、工作、生活三者中均衡地分配时间?每个人的情况都有所不同,但是每个人管理时间的目的是相同的,即通过科学合理的时间管理,提高时间的利用效率,合理分配精力。遵循这个原则,我们可以研究一下自己的作息规律,找出最有效率的学习时段,并在学习中不断摸索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做好自我管理和时间管理,学习中的成就感就会无处不在。当我们立志管理自己,并为之努力践行时,成功离我们还会远吗?

良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新的学习历程就在脚下,让我们满怀信心迈开第一步,让学习成就一个崭新的自我!

贴心的咨询服务

作为一名网络教育的学习者,需要自己制定学习计划,自己安排学习时间,自己独立学习……真正地实现了“随时、随地、自主学习”。可是习惯了传统教育的你,对这种自主可能会一时无法适应,遇到很多困惑,不知如何寻求帮助。其实走入网络学习环境的你会发觉,获得帮助很容易、也很方便。老师就在你身边!

一、为你排忧的“绿色通道”——电话咨询服务

各地服务中心在学习中遇到问题可访问学院首页(www.cmr.com.cn)右侧的“服务中心”,通过电话咨询服务中心老师。

全国服务热线

010-82500808除了春节休假以外,其它时间都可拨打服务热线(010)82500808

每周一至周五: 8:00 - 20:00

周末及节假日: 9:00 - 17:00

学院咨询部的老师一直守候在电话旁,时刻准备为你提供优质的咨询服务。所以,当你遇到问题时,别犹豫,直接拨打电话吧。

二、为你解惑的“服务平台”——网络咨询服务

杨老师论坛“杨老师论坛”是为你解答关于招生、教学及管理中的各项疑问的好去处。同学们只要登录学院首页,点击右侧的“杨老师论坛”即可进入。

无论你遇到什么学习问题,只要轻轻点击鼠标,就会找到答案。所以,欢迎同学们经常来论坛,“杨老师论坛”不仅是大家获得信息、解决疑难问题的好地方,更希望它能成为同学们的精神家园。

杨老师信箱1.招生信箱: [email protected] —负责解答同学们关于招生的各种问题。

2.教务信箱: [email protected] —负责解答关于学习和教学管理的各种问题。

你的每个邮件,杨老师在两个工作日内都会回复。

杨老师在线只要你点击学院首页右侧的“杨老师在线”进入在线咨询系统,杨老师就会为您在线提供实时的咨询服务。在工作时间内(与服务热线相同),同学们可以咨询在学习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学生交费办法

一、收费范围及标准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的有关规定,学院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按国家核定的标准执行。收费范围包括学费、教材费等。

1.学费:参加高中起点专科、专科第二学历、专科起点本科、本科第二学历、高中起点本科学习的学生首付学费可以按照30学分、80学分(法学专科起点本科跨专业为100学分)、150学分三种方式交纳,但至少首次应交纳30学分的学费,以后根据个人学习计划的安排预交学费。

学生应交的学费=本人所修课程学分之和×每学分学费标准,重修学分按正常标准重新交费。

2.教材费:教材费实行预交的办法,在学习期间根据使用情况适当续费。

二、费用结算

学生毕业或退学时,剩余学费和教材费将退还给学生。

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 入学注册

通过入学测试或符合免试入学条件、被正式录取的新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进行学籍注册。新生只有在完成学籍注册后,方取得学籍。

第二条 学年注册

学生在读期间,每学年不论是否选修本学期课程,均须按规定日期办理学年学籍注册手续,以确认自己的学籍。。逾期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三条学制与学习期限

高中起点专科、专科第二学历、专科起点本科、本科第二学历的学制为2.5年,学习期限为2.5至5年。高中起点本科的学制为5年,学习期限为5至7年。

第四条个人信息安全

学生须妥善管理自己的网络学习账户,定期更新个人密码,不得向他人泄露用户名和密码。因个人原因而造成的用户名或密码泄露并造成损失的,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诚信承诺

学生在入学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招生条件和手续者或提供假证件、假证明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学籍。报读专科第二学历、专科起点本科、本科第二学历的学生,须提供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如不清楚持有的证书是否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可向发证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咨询。学院依据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负责对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备案。对报名者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包括已经持有的毕业证书是否属于国民教育系列,不承担、也无权承担任何责任。由于报名时提供了不符合条件的毕业证书等报名资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提供者本人负完全责任。

第六条自觉维护学院的知识产权

第二章休学、退学、转学、转专业和转学习中心

第七条关于休学

学院对学生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习期限制管理,不予办理休学。

第八条关于退学

学生因故退学,需向当地学习中心提交学院开具的学费发票并填写《退学申请表》,经学院审批后办理退学。对于已开具学费发票的学生,若发票丢失则剩余的学费不予退还,请妥善保管好发票或交费凭证。经学院批准退学的学生,学费及教材费按以下比例扣除(适用于退学、取消学籍):

1.已选课程退费标准:不予退费。

2.学生账户中的剩余费用(未选课学费):可全额退还。

第九条关于转专业

新生注册后原则上不得转专业。如在原专业学习确有困难或因工作需要必须转专业,可向所属学习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学生提出转专业后,经学习中心同意并报学院审批后,按以下规定办理:

1.原专业已选修课程,符合所转入专业教学计划的课程及成绩予以承认。

2.原专业已选修课程,不符合所转入专业教学计划的课程及成绩不予承认,所扣除学费、教材费不予退还,已取得成绩的课程可申请一次性开具单科成绩证明。

3.办理转专业后,教学计划及学费交纳按新专业教学要求执行。

4.学习期限自入学时计算,不得延长。

5.在读期间,只允许办理转专业一次。

6.转专业后学生学号不变。

第十条关于转学习中心

学生因工作或个人原因,需要转到其它学习中心参加学习者可到所属学习中心填写申请,经转出和转入学习中心的同意并报学院学生服务中心批准,予以办理转学习中心手续。转学习中心后学费标准按照转入学习中心的标准计算,学生学号不变。

第十一条学生入学注册后,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姓名和身份证号。

如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的,由本人提交申请,并由学生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盖有红章的户籍证明原件,递交学院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章奖励与处分

第十二条关于优秀毕业生

学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按教学计划的规定完成所有学习任务,毕业时符合优秀毕业生条件者,学院予以表扬,并颁发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

第十三条学生违反学院规章制度,有下列行为者,给予相应处分:

1.考试中有作弊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并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如是本科层次的学生,同时取消其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再犯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2.学生在考试中有替考行为者,取消学籍。

3.在考试过程中,严重扰乱考场秩序,态度恶劣,对监考、巡考进行人身攻击,当场中止其考试,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或取消学籍的处分。

4.学生在中国人民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网的BBS或CHAT-ROOM中发表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淫秽等言论尚未构成犯罪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直至取消学籍的处分。

5.学生擅自在网上索要或公开作业题、习题或试题及答案供他人抄袭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直至取消学籍的处分。

6.学生在入学或学习过程中提供虚假证件、证书、证明或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给予取消学籍的处分。

7.取消学籍的学生,由学院发给学习证明。

8.取消学籍的学生,不得重新报读我院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

第十四条对违纪学生,在处理时要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力求公正适当。

1.学生对学院的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学生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的,应当在接到学院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所属学习中心提交书面申诉材料。

2.学院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如认定原处分依据有误,处分不当,即重新处理。

3.受处分学生对学院的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院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4.从处分决定书或者复查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受处分学生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学院或者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

第十五条对学生的奖励和处分均归入学生本人学籍档案。

第四章毕业、结业和肄业

第十六条关于毕业

学生在学习期限内按教学计划修满规定学分,本科学生参加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符合毕业条件者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

第十七条关于结业

学生在学习期限结束时,按教学计划学完规定的课程(指已选修了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而且对于本科生已申请了毕业论文),并已取得了结业学分(距最低毕业学分10学分以内)。另外,对于本科学生还需参加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合格后发给结业证书。结业生可在结业后一年内再次参加课程考试或重新做毕业论文(自入学至结业后一年内累计最多可申请2次毕业论文写作),合格后可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以换发证书时间为准。

第十八条关于肄业

学生在学习期限结束时,未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但已取得三十学分以上者可申请肄业,由学院发给肄业证书。

第十九条学生学籍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学院和各地学习中心负责

学院同学习中心的合作期满或发生变更,该学习中心未完成学业的学生将由学院指定的学习中心代管直至毕业或学习期满。

关于网络课程版本升级后的修课办法

为了应对快速的知识更新,使所学知识更加符合社会需要,同时为了不断探索更新、更好的网络教学方式,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推出在原课程基础上升级后的新版课程。为保证课程学习的连续性及新旧版本课程的顺利过渡,特制定网络课程版本升级后的修课办法。

一、学院定于每年12月初上线新版课程,选课开始时即被视为可选课程,向学生开放。新版课程于来年的3月份安排第一次考试。

二、学院于每年11月份安排停用旧版课程最后一次考试。旧版课程安排完最后一次考试且发布成绩后,考试次数未满三次且未通过考试的旧版课程由学院统一强制升级为新版课程。考试次数未满三次且已通过考试的旧版课程,学院不进行强制升级,由学生自行决定是否升级为新版课程。同时,旧版课程对所有学生正式关闭,网上的教学活动和考试不再安排。

三、已选修旧版课程且考试次数未满三次的学生,升级为新版课程后,参加新版课程考试,不算重修,不必交纳学费,学分和学费自动转移至新版课程。升级后学生原旧版课程的平时成绩(含作业)清零,需重新进行课程学习,完成课程作业等平时成绩,且考试次数连续计算,累计不得超过三次。

四、对于已选修旧版课程但考试次数已满三次的学生,如果参加三次旧版课程考试均未通过,且该门课程为必修课,则必须申请重修新版课程,按重修处理,须重新交纳学费;若该门课程为选修课,则既可申请重修新版课程,也可改修其它选修课,也须重新交纳学费。

五、旧版课程的网上教学活动在正式关闭之前照常进行。

六、学生改修新版课程后,从课程开通起满足四个月的学习时间,方可参加考试。

网络课程学习与辅导

一、看一看,试一试——认识网络课程

同学们登录学习平台,点击某门课程名称即可进入网络课程界面。

开始学习一门课程前,要先看看网络课程有哪些构成部分,试着点击各栏目名称进入相关页面了解其大体内容和操作方法,从而对课程有一个总体认识。尤其要浏览“学习指南”或“学前指导”,了解课程基本情况和考核方式。

网络课程由学习栏目、自测栏目、答疑栏目、学习工具等部分组成,在网络课程界面直接点击栏目名称即可进入相关页面浏览或播放相关内容,也可在页面中完成练习、作业等操作。由于课程建设时间不同,课程栏目设计和编排也有所不同,大体分为两大类,其栏目名称和界面样式如下面两幅图片所示。

网络课程类型Ⅰ:

网络课程类型Ⅱ:

二、学一学、想一想——掌握课程主体内容

1.学习课程的核心内容

网络课程类型Ⅰ:

课程大纲:课程大纲是课程中要求掌握的主要内容,是自学和复习的指导纲领。

课程讲解:课程讲解是课程的主体,它由教师讲解部分(教师讲课的声音和图像)、文字说明部分以及多媒体动画演示、图片资料、配乐或影视片断等各种形式的辅助资料共同组成。点击课程页面左侧目录树中的各个标题就可以学习。同学们可反复听教师讲解。

网络课程类型Ⅱ:

课程学习:课程学习是课程的主体,把课程内容分为若干模块或专题,每个模块或专题均由学习导引和若干内容单元组成,每个内容单元包含文字材料和图片、教师讲解音视频、相关案例、背景资料、参考书籍或网址、思考题等,同学们可全面深入地学习相关知识。点击课程页面左侧目录树中的各个标题就可以学习。

资源中心:资源中心存放了课程模块各单元的文字材料、教师讲解音视频文件以及其它扩展性学习材料,同学们可以自行下载学习。

2.通过例题和案例深入理解重点知识

例题分析:教师会针对知识点结合考试题型给出相应的例题、题解和分析,可从中学习解题方法。。(注:网络课程类型Ⅱ没有该栏目)

相关案例:教师会根据课程内容提供相关的案例并进行分析,以便帮助同学们加深对课程内容的理解,扩展知识面。(注:网络课程类型Ⅱ的相关案例整合在课程学习各模块里,称为案例学习或案例分析、案例库等)

3.通过背景资料、参考资源进行知识拓展

背景资料:教师根据课程内容为学生提供相关的背景资料,比如某知识点内容形成的背景、理论提出者的情况介绍、以及与课程观点相反的争论意见、某个知识点的进一步展开等,以利于全面理解所学知识。(注:网络课程类型Ⅱ的背景资料整合在课程学习各模块里)

参考资源:有兴趣的同学可根据参考资源提供的名录查阅有关书籍、报刊,对某一知识领域展开深入的学习和研究。(注:网络课程类型Ⅱ的参考资源整合在课程模块里)

以上是日常学习的基本步骤和网络课程中的常见栏目。为帮助同学们学习,达到更好的学习效果,很多课程还设置了体现课程特点的特色栏目,如互动案例、佳片点评、音画赏析等,同学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合理地加以利用。

三、练一练、测一测——巩固知识,应对考试

每门课程的练习题均采用题库系统管理,同学们可以通过网络课程中的综合练习、课程作业栏目从题库系统中抽取题目进行自测,样卷也可以用来自测。

网络课程类型Ⅰ:

网络课程类型Ⅱ:

综合练习:在学习完一章内容后,可进入综合练习栏目抽取练习题来检验学习效果。

课程作业:大多数课程作业题型为客观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主要考察同学们对课程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的理解掌握程度,以及将课程中的基本知识转化成对实际问题进行分析的能力。少数课程的作业题型是主观题(问答题或小论文、小设计等),主要考察同学们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动手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通常每门课程需要完成多套作业,注意课程作业成绩将按比例计入课程成绩.。各门课程作业的具体记分规则和所占成绩比重请查看网络课程中的课程作业说明。

课程平时成绩截止时间(包括课程作业)为各次课程集中考试开始日的前一日24时。

样卷:在学习完课程后,同学们可以试着做考试样卷,检测自己对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及综合运用能力,同时了解实际考试形式和考试要求。样卷的题型、题量及难度与实际考试相当。(注:网络课程类型Ⅱ的样卷在“考试中心”里)

同学们要将练习和测试安排在恰当的时间。每学完一章后应通过综合练习进行自测,即学即练才能取得良好的学习效果;同时,在总复习阶段也应多做综合练习,达到全面复习、巩固知识、掌握考核知识点的作用。各阶段的课程作业分别对应相应章节的内容,例如第一套作业可能对应1-3章的内容,同学们学完这三章后马上完成第一套作业,不但能巩固所学知识,还能提高作业的成绩。样卷练习可以安排在总复习阶段。

四、问一问、聊一聊——与老师、同学互动交流

各门课程中提供了多种互动和答疑方式,不但能解决同学们在学习中遇到的与课程内容有关的疑难问题,还为同学们提供了实时和非实时的交流平台,希望同学们多与老师和同学进行交流,积极参与老师组织的学习活动。

教学辅导BBS:即网上电子公告栏,利用它可以实现学生与教师、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交流。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该栏目是课程辅导教师向学生提供学习指导、解答学生问题、进行师生交流的园地。同学们要充分利用这个栏目,根据教师的指导进行学习,积极提问和参与讨论。请同学们在发言时,能做到提问明确,言简意赅,表达到位。BBS主要包括以下版面:

【学习交流】:这是师生交流的主要版面,教师、学生都可以在此发帖,进行提问或讨论问题。辅导教师会在此版面答疑、指导学习方法、组织学习活动(学习活动通常以案例讨论、时事分析、经验交流、问题讨论、例题分析等形式进行),还会提供一些延伸学习材料,帮助同学们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课程内容,提高学习效率。

【导学材料】:部分课程BBS存在此栏目。导学材料介绍了课程的特点及知识体系、学习该课程所需的前期准备知识以及与后续课程的关系,明确各阶段应掌握的知识点,对重点、难点进行学习指导,帮助同学们把握学习进度。

【考前辅导】:每次考试前,辅导教师考前复习资料发布在该版面中,组织同学们进行考前复习,指导复习方法,对考试重点、难点、例题进行分析。

【精华区】:同学们可以通过该版面了解以往学期的精华帖、其他同学的学习体会等。

课程消息:是师生答疑和交流的一种便捷形式,同学们在学习中遇到疑难问题时,可以从个性化学习空间发送课程消息向教师提问,教师会以回复消息的形式给予解答。

值机答疑:教师通过网络视频会议系统进行语音辅导和在线答疑,实现教师和学生之间的实时交流。一般每次考试前一个月的上旬进行网上答疑预约,下旬根据学生的预约情况安排值机答疑课程。同学们可以通过文字或语音两种方式直接向教师提问。请同学们注意查看学院主页关于值机答疑的通知。

五、学习小帮手

网络课程中设有一些常用的学习工具,学习工具是同学们学习的好帮手,使用起来方便、快捷,需要时可直接点击这些工具按钮。

小字典:可输入关键词查询或根据索引列表检索到本门课程的主要概念及其解释。

笔记本:同学们在学习过程中可将自己认为重要的内容或学习心得输入或复制到“笔记本”中,之后添加该笔记标题和所属章节,在以后的学习中可随时按章节索引查阅、修改或删除存放在“笔记本”中的内容。

日历:同学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进度在“日历”中安排本门课程的学习计划。

注:网络课程的“笔记本”和“日历”中的内容存放在计算机硬盘中的Cookies文件夹中,如果在使用计算机的过程中删除了Cookies文件夹中的内容,以前记录在“笔记本”和“日历”中的内容将不再存在。

课程考试管理办法及考场制度

一、学生参加课程考试的必要条件

1.所选课程开通四个月后方可参加课程考试。

2.学生须在考试预约期限内登录OES平台核查要参加考试的课程。每人每次考试最多可预约五门课程(小学分课程不占考试预约门数)。预约截止后不准退考。预约后如不参加考试,学院将按缺考处理。

3.在学习期限内,每门课程最多可以预约三次考试(小学分课程每人每门课程仅有一次考试机会)。考试未通过或通过但对成绩不满意,可再次预约考试。

4.考试时须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若学生证丢失或正在办理中,则必须到所属学习中心开具《学生身份证明》,持此证明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5.考生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异地参加考试(以下简称“转考”),需向学习中心提出申请,选择所要转考的考点。整个学习过程中,通常转考次数不能超过两次。

二、考试方式

1.大多数科目采用笔试、闭卷的方式,部分科目采用笔试、开卷的方式,少数科目采用在线考试方式进行。

2.考试内容不超出教学大纲规定的范围,既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也检验学生运用基本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考试时间

学院每年安排三次考试,分别在3月、7月、11月,学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考试时间进行调整。

四、考试地点

考试在各地学习中心或学院指定的考点举办。若学院同学习中心的合作期满或发生变更,仍有学生未完成课程考试,学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考点,学生应服从学院的安排。

五、成绩评定

1.课程考试实行百分制。

2.课程成绩由平时成绩和课程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

3.学生在考试中受到严重警告(含严重警告)以上的违纪处分时,均取消考试成绩,并在成绩登记表中注明相应的违纪行为。

4.学生参加重修课程考试的成绩,其考核和管理办法与一般课程相同。

六、考场制度

1.考生在考试前二十分钟凭学生证和身份证等统一规定的证件进入考场,且必须对号入座。入座后,将证件放在课桌的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核查。无证或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除了带必要的文具(如2B/HB铅笔、橡皮、圆珠笔、钢笔等)外,禁止携带其它物品入场,已带者须集中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考场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不得自带草稿纸。

3.对于开卷考试,可以携带各种资料,所带资料只限自查,不许互借,禁止携带笔记本电脑、电子词典以及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工具。

4.考生迟到三十分钟或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已经交卷出场的考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交谈等。

5.考生答题一律使用蓝、黑色钢笔或蓝、黑色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在草稿纸上答题一律无效。

6.考生在答卷前必须在试卷指定位置,认真填写考点、考场号、座位号、姓名、学号、试卷类型等信息。

7.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8.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偷看、夹带、抄袭、换卷、代答、传递纸条、替考等,以上行为均视作舞弊或协同舞弊。对舞弊和不服从监考人员指挥,扰乱考场秩序、干扰监考人员履行职责者,视其情节轻重,可给予口头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直至取消学籍的处分。

9.考试中,必须保持考场安静。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利用通讯工具与外界联系,考生不得离开座位、不准吸烟。

10.考试结束,考生一律停止答卷,将答卷按顺序整理并背面朝上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收齐、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

课程考试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

为维护中国人民大学网络教育考试管理秩序,促进学风、校风的建设,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对考试违纪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如下处分。

1.口头警告;

2.严重警告,并取消所考科目的考试成绩;

3.记过,并取消所考科目的考试成绩;如是本科层次的学生,同时取消其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再犯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4.留校察看;

5.取消学籍。

二、考生有下列违纪情形之一,监考人员予以口头警告。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左顾右盼、交头接耳等;

5.在考场内或其附近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它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使用规定以外的笔、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它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7.手机等通讯工具未关闭;

8.其它应给予口头警告处分的违纪行为。

三、考生有下列违纪情形之一,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取消本次考试科目的成绩。

1.在评卷中被认定为雷同卷;

2.考场出现大面积作弊现象;

3.在考试开始后30分钟之内交卷且离开考场;

4.考试期间撕毁试卷或答卷;

5.将试卷或答卷带出考场;

6.夹带纸条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物品;

7.其它应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的违纪行为。

四、考生有以下作弊行为之一,给予记过处分,并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如是本科层次的学生,同时取消其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再犯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1.抄袭;

2.接传答案;

3.交换答卷;

4.有意将自己的答卷让他人抄袭;

5.有其它作弊行为;

6.其它应给予记过处分的违纪行为。

五、考生有如下违纪情形之一,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1.第二次作弊;

2.严重扰乱考试有关工作场所秩序;

3.严重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4.贿赂考试工作人员;

5.伪造证件、证明、档案或者其它未按学院规定取得考试资格的行为;

6.其它应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的违纪行为。

六、考生有如下违纪情形之一,给予取消学籍处分。

1.受到留校察看处分后再次考试违纪者(口头警告除外);

2.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它作弊行为严重的;

3.蓄意以非法手段提前获取试卷;

4.公然侮辱、诽谤、诬陷、恐吓考试工作人员,威胁其人身安全;

5.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其它应给予取消学籍处分的违纪行为。

七、申诉

1.学生对学院的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学生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应当在接到学院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所属学习中心提交书面申诉材料。

2.学院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如认定原处分依据有误,处分不当,即须重新处理。

3.受处分学生对学院的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院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4.从处分决定书或者复查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受处分学生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学院或者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

课程考试成绩查询和复查办法

一、课程考试成绩查询

学生可随时登录学习平台,在左侧“常用功能”栏目中“考试成绩”处查询历次课程考试成绩。每个考试批次课程考试结束后大约一个月,学生可以根据平台公告栏中有关成绩查询通知的内容,及时查询到课程考试成绩。

二、课程考试成绩复查办法

1.申请复查成绩的考生须在考试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到学习中心提出申请,填写《课程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学习中心管理人员审查填写内容后签字,并加盖学习中心公章。

2.各学习中心于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汇总并确认所有《课程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通过OES系统的成绩管理系统提交复查数据,提交截止日期以具体通知公告为准,逾期不予办理。

3.学院于收到复查申请表后5个工作日内,将复查结果OES系统反馈给各学习中心。

4.各学习中心接到课程考试成绩复查结果后,及时通知相应考生;考生也可通过学习平台“考试成绩”栏目查询。

三、课程考试成绩复查内容

1.首先核查课程考试成绩类别:成绩有效、缺考、作弊、替考或其它违纪等特殊标记。

2.若课程考试成绩有效,则核对卷面实际分数,核分时不涉及评分标准和评判尺度,不重新批阅试卷。

3.通过上述核查如发现课程考试成绩记录有误,学院将及时在考试系统中进行相应修改。

4.通过复查,无论课程考试成绩是否记录有误,学院都会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学习中心。

本科学生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办法

一、考试对象

本科学生所有统考科目成绩合格是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资格的条件之一。本科学生必须参加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按不同层次和不同专业确定:

1.专科起点本科学生的统考科目为《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

2.高中起点本科汉语言文学、传播学专业的统考科目为《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语文(A)》。

高中起点本科法学专业和社会工作的统考科目为《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语文(B)》。

高中起点本科其它专业的统考科目除《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外,再任选《高等数学(B)》或《大学语文(B)》进行统考。

层次专业统考科目

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语文(A)大学语文(B)高等数学(B)

高中起点本科传播学√√√——

汉语言文学√√√——

法学/社会工作√√—√—

其它专业√√—任选一门

专科起点本科所有专业√√———

三、考试时间

1.学生在学习期限内可多次参加考试,每次参加考试的门次由学生自定。每年的具体考试时间学院会在主页上通知。

2.本科学生必须在学习期限内参加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才能申请毕业,到最长学习期限后不能参加统考。

四、统考报名与考试

1.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国现代远程与继续教育网上进行报名。统考报名流程图如下:

2.学生须在规定时间、规定考点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考试违纪处理

有考试违纪行为的考生,其相关科目的考试成绩无效;有考试作弊行为的考生,当次考试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停考1-3年的处理。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者,取消统考资格。

六、考籍及成绩管理

1.教育部网考办为参加统考的学生建立考籍档案。考籍档案包括考生基本信息、考试成绩、有关考试期间的处分记载等。

2.考试成绩由教育部网考办统一发布,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发布。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向学生公布成绩,学生也可以登录中国现代远程与继续教育网查询成绩。

七、考试辅导

我院针对学生的不同需要提供几种类型的考试辅导:

1.网络课程

在我院教学计划中,设置了与统考科目相对应的课程供学生学习。部分课程紧扣统考考试大纲,具有基本教学和考试辅导双重功能,除系统讲授大纲要求的基本知识点外,还根据统考试题类型给出大量练习题,并在课程交流园地中开设统考辅导专栏,为参加统考的学生提供复习指导,解答学生问题。

我院课程与统考科目对应如下:

我院课程统考科目

《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

《高等数学》《高等数学(B)》

《大学语文》《大学语文(A、B)》

《大学英语》(一)(二)(三)《大学英语(B)》

2.统考园地

为帮助学生更好地复习统考科目,学院在主页【学历教育】中开设了统考园地“网络统考”,该园地包括:统考资讯、统考报考指南、统考模拟练习系统、统考值机答疑、统考辅导等。

3.统考值机答疑

在每次统考前,学院会根据学生报考情况和学生的需求,组织某些科目的在线语音答疑,在答疑过程中,辅导教师会结合考试大纲对考试重点难点进行讲解、进行答题技巧的指导、解答学生问题。

4.统考模拟练习系统

“统考模拟练习系统”为学生免费开放,该系统中的题型、题量、考核知识点、系统使用方法等与真实的统考考试系统一致。同学们可以进入该系统熟悉真实考试环境,进行模拟练习,在考前一个月左右进行强化练习,以巩固所学知识,达到良好的应试状态。

八、关于免考

1.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可免考全部统考科目。

2.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

3.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或笔试合格证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可免考《大学英语(B)》。

4.2006年1月1日后,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级或者六级考试将不再作为统考《大学英语(B)》免考的条件。(在2006年1月1日前,已经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级或者六级证书的考生仍然按照原有规定免考《大学英语(B)》;参加改革后的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0分的考生可免考《大学英语(B)》。)

5.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考生可免考《大学英语(B)》。

6.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的学生,可免考《大学英语(B)》。

7.已通过应报考科目上一级别统考可免考应考科目。

符合免考条件的学生,可持相应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向所属学习中心提出免考申请,并填写免考申请表。相应证件的原件由学习中心审核后退还学生,复印件附在申请表后。

附:免考“大学英语(B)”的少数民族学生的界定

1.少数民族学生民族身份的确认以本人身份证上的记载为准。

2.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青海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重庆市、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陕西省等西部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

3.下表所列少数民族自治州、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学生。

少数民族自治州

省(区)名称人民政府所在地成立日期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1952.09.03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1957.09.20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1983.12.01

少数民族自治县

省(区)名称人民政府所在地成立日期

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泰康1956.12.05

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大城子1958.04.01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阜新1958.04.07

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1985.06.07

岫岩满族自治县岫岩1985.06.11

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1990.06.06

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1990.06.08

桓仁满族自治县桓仁1990.06.10

宽甸满族自治县宽甸1990.06.12

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前郭1956.09.01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长白1958.09.15

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1989.08.30

河北省孟村回族自治县孟村1955.11.30

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厂1955.12.07

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1987.05.10

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1987.05.15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1990.06.12

宽城满族自治县宽城1990.06.16

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双江1954.05.07

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1955.11.25

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1956.11.30

新晃侗族自治县新晃1956.12.05

芷江侗族自治县芷江1987.09.24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渠阳1987.09.27

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村1990.04.01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1987.12.28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1987.12.28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1987.12.30

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1987.12.30

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1987.12.30

陵水黎族自治县陵城1987.12.30

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1984.12.08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五峰1984.12.12

广东省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1953.01.25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1953.01.25

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1963.10.01

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1984.12.24

课程免考管理办法

课程免考指学生在选修我院教学计划中的部分课程后,参加课程学习,在具备一定条件时,可以申请免去课程考试而取得学分的一种修课方式。免考课程学分一律按我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计算。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学历教育学生。

二、前提条件

1. 申请免考的课程必须是已选修课程。

2. 允许学生免考的课程,仅限于所修专业教学计划中的课程。

3. 办理免考所用的课程成绩或证书自取得之日起六年内有效(指学生进入我院时或在我院学习期间,该门课程的成绩或证书取得未超过六年)。

三、免考资格

免考资格可申请免考课程

教育部组织的网络教育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统考考试通过)大学英语大学英语(一)

大学英语(二)

大学英语(三)

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

大学语文大学语文

高等数学高等数学

在国民教育系列院校取得的合格以上成绩(英语除外)同名课程

参加国民教育系列院校《中国革命史》的考试,取得合格及以上成绩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原专科或本科专业为英语专业,且已取得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大学英语(三)

原专科或本科专业为计算机专业,且已取得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计算机应用基础

会计从业资格(会计证)考试会计基础基础会计学

会计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财务会计学

经济法基础税法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会计实务高级会计学

财务管理财务管理学

经济法税法

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CPA)单科或全科合格证、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注:2010年前取得的注册会计师证书不能免考《企业战略管理》)会计财务会计学、高级会计学

审计审计学

财务成本管理财务管理学、财务分析

税法税法

经济法经济法、经济法概论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企业战略管理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民法学

民事诉讼法

合同法

刑法学

刑事诉讼法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企业和公司法

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助理社会工作师个案工作

小组工作

社区工作

社会工作行政

社会工作师个案工作

小组工作

社区工作

社会工作行政

社会工作政策与法规

取得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及以上证书工作分析

薪酬管理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

取得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助理职业经理人(三级)及以上证书管理学原理

组织行为学

取得国家商务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外销员资格证书英语语种外贸函电

商务英语

国际贸易实务

非英语语种国际贸易实务

剑桥商务英语考试BEC1级及以上证书商务英语

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三级助理理财规划师(ChFP)及以上资格证书基础会计学

西方经济学

财务管理学

金融市场学

四、免考免修范围

1.申请免考和免修课程总学分累计不得超过教学计划规定应修总学分的30%。

2. 本校毕业生、结业生、肄业生、退学后重新报读的学生,申请免考和免修的课程总学分累计不得超过教学计划规定应修总学分的50%。

五、学生必须如实提供免考课程的有关资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被取消学籍;已经毕业者,将宣布毕业证书作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课程免修管理办法

课程免修指本科学生如果符合统考科目的免考条件,办理完统考科目免考后可申请办理我院教学计划中相应课程的免修(不必缴纳课程学费)。免修课程学分一律按我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计算。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本科学生。

二、前提条件

申请免修的课程必须是未选修课程。如果课程已选修,则不能办理免修,可以办理免考。

三、免修资格

本科学生符合以下统考科目的免考条件,在办理完统考科目免考时,可以申请办理我院教学计划中相应课程的免修。

1.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可免考全部统考科目。

2.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

3.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或笔试合格证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可免考《大学英语(B)》。

4.2006年1月1日后,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级或者六级考试不再作为统考《大学英语(B)》免考的条件。(在2006年1月1日前,已经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级或者六级证书的考生仍然按照原有规定免考《大学英语(B)》;2006年1月1日前参加改革后的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0分的考生可免考《大学英语(B)》)。

5.教育部统考科目与我院教学计划课程对应如下:

统考科目我院教学计划开设课程

《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

《高等数学(B)》《高等数学》

《大学语文(A)》、《大学语文(B)》《大学语文》

《大学英语(B)》高升本《大学英语》(一)(二)(三)

专升本《大学英语(三)》

四、免考免修范围

1.申请免考和免修课程总学分累计不得超过教学计划规定应修总学分的30%。

2. 本校毕业生、结业生、肄业生、退学后重新报读学生申请免考和免修的课程总学分累计不得超过教学计划规定应修总学分的50%。

五、学生必须如实提供免修课程的有关资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被取消学籍;已经毕业者,将宣布毕业证书作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管理办法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学位委员会的规定,我院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必须取得北京市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

一、考试对象

中国人民大学网络教育的所有学生。

二、考试时间

每年举行两次,基本定于每年5月和11月的第二个周六(或周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发布的通知为准。

三、考试预约及考试费用

1.在籍学生需要由学习中心进行集体预约,预约时须认真核查个人信息,信息错误会影响到学位英语合格证书上的信息。如果系统平台中缺少学生照片,则不能进行预约,应尽快与学习中心老师联系,到学习中心进行现场照片采集后方可正常预约。

2.考试费为30元/人,由学习中心统一上缴至OES平台。

3.毕业后两年内的本科层次学生若除学位英语外,其它条件都符合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考试费用需交到所属学习中心并由学习中心代为预约。

4.学生预约后可在OES平台上查询预约结果。

5.考试预约后考试费一律不退。

四、考试注意事项

1.按照考试时间及所在考场,准时参加考试。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2.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以及钢笔、2B铅笔、橡皮、直尺等必要的文具。

3.任何书籍、笔记、资料以及各种无线电通讯工具、电子记事本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均不得带进考场。

4.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5.将身份证和准考证放在座位左上角备查。

6.在答题卡上填涂学校名称、姓名、准考证号等项目。

7.仔细阅读题目的说明。拿到试卷和答题卡后,请从试卷封面取下试卷类型条形码,粘贴到答题卡指定位置。

8.答题卡选择题部分一律用2B铅笔涂黑,主观题一律用黑色签字笔书写。

9.涂黑要覆盖所印字母或数字底色,不要过浅;涂黑在字母或数字的中间,不要超过方括号;不得使用活动铅笔,否则机器阅卷时会无法识别,影响考试成绩。如需更改答案,一定使用橡皮擦干净,需没有污渍,否则也会造成机器阅卷识别错误,判为两个答案而做答错处理。

10.因填涂不合要求而产生的机器阅卷差错由考生本人负责。

11.准考证号信息须涂写正确,涂写错误而造成的成绩差错由考生本人负责。

12.监考人收卷、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

13.试卷、答题卡一律不得带出考场。

五、成绩发布和证书发放

学位英语考试由北京市教委统一阅卷和发布成绩。成绩为百分制。凡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统一颁发《北京地区成人学士学位本科英语统一考试证书》。

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

为维护中国人民大学网络教育考试管理秩序,促进学风、校风的建设,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保障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考生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考试成绩。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它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它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它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生作弊,取消考试成绩,同时给予停考一年的处理。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5.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6.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7.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8.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

9.其它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10.其它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三、考生应当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以下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对于违反者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的考试,本次考试的成绩无效;考生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

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它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4.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5.其它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四、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即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取消考试成绩,同时给予停考一年的处理。

1.在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2.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3.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4.其它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五、对于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考生,将取消考试成绩,给予“记过”处分,并取消参加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的资格。

本科毕业论文写作管理办法

毕业论文写作是本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教学计划中作为一门独立的课程来设置,占6学分。本科学生的毕业论文成绩在及格以上(含及格)方可毕业。申请学士学位者,毕业论文成绩应在良好以上(含良好)。在学习期限内,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进行毕业论文写作。为规范毕业论文的写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毕业论文写作资格

在籍本科学历生(或本科结业生在结业一年内)方可申请本科毕业论文写作,根据层次及专业不同,需同时具备以下学分、学费和课程学习的条件:

层次专业取得学分学费课程

高中起点本科各专业126学分(含)以上学生个人账户预留6学分学费必须选学《毕业论文指导》课,该课为毕业论文写作辅导课,只提供网络版课程,学分为0。

专科起点本科、本科第二学历法学(跨专业)88学分(含)以上

法学本科第二学历(跨专业)

其它各专业68学分(含)以上

本院专科毕业就读本院专升本同专业58学分(含)以上

二、毕业论文写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毕业论文写作从申请到成绩发布周期约为165天。

第一次:6月10日至11月25日

第二次:12月10日至次年5月25日

写作阶段提交时间段评语查询时间段要点提示

申请及选题阶段第一次6月10日中午12时

6月27日中午12时提交选题即是提交毕业论文写作申请。

毕业论文写作申请时间截止后,学院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毕业论文写作申请。通过学习平台“毕业论文”课程中的栏目进行申请和选题。

申请时的选题就是毕业论文写作的题目,同学们应尽早选题。选题只能提交一次。

选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显示选题成功的提示信息;如未提示,请务必重新确认选题。

论文题目一旦选定则不能更改,但可在导师指导下添加副标题或在选题方向上适当修改题目,添加的副标题或修改的题目只在学生文档中体现,毕业论文写作系统仍为原选题。

第二次12月10日中午12时

12月25日中午12时

提纲阶段第一次6月28日中午12时

7月7日中午12时7月22日中午12时前学生在选题成功后即可开始进行论文提纲的撰写。

毕业论文写作系统是各阶段稿件提交的唯一有效途径。

选题成功后,学生需进入毕业论文写作系统认真了解“提交要求”、“版式要求”、“内容要求”等;需在系统中下载“论文模板”,论文写作必须以该模板为准。

在各阶段稿件提交截止前,且在导师点击下载各阶段稿件前,学生可以自行进行稿件的覆盖替换,不限次数;一旦稿件提交截止或导师点击下载批阅,学生则不能进行稿件替换。因此,学生应确认稿件不再修改后,再进行提交。

各阶段稿件提交后,学生应立刻再次进入系统确认稿件提交有无错误或是否能打开。

第二次12月26日中午12时

次年1月4日中午12时1月19日中午12时前

初稿阶段

第一次7月23日中午12时

8月31日中午12时9月20日中午12时前论文提纲未通过的学生,提交论文初稿时,应把修改后的提纲粘贴在初稿前面一并提交。

截止到初稿提交,若学生的提纲和初稿均未提交,则默认学生放弃本次论文写作,将关闭学生的论文写作系统。学生不得再进行本批次论文写作,若进行下个批次写作,将视为重修。

在初稿评语查询阶段,因不当借鉴、抄袭问题,且学生自认无法继续完成本次论文写作的,学生可根据提示在论文写作系统中提交“终止写作”的正式申请,写作一旦终止,系统将关闭,本次论文写作成绩按照“不及格”处理,并做一次论文写作的记录,再次写作需重新申请并重新交纳相应学费。

第二次1月20日中午12时

2月28日中午12时3月20日中午12时前

二稿阶段第一次9月21日中午12时

10月5日中午12时10月15日中午12时前二稿阶段是让导师进行指导的最后机会,初稿写作不理想的同学,一定要认真按照导师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

在二稿评语查询阶段,因不当借鉴、抄袭问题,且学生自认无法继续完成本次论文写作的,学生可根据提示在论文写作系统中提交“终止写作”的正式申请,写作一旦终止,系统将关闭,本次论文写作成绩按照“不及格”处理,并做一次论文写作的记录,再次写作需重新申请并重新交纳相应学费。

第二次3月21日中午12时

4月4日中午12时4月14日中午12时前

定稿阶段第一次10月16日中午12时

10月30日中午12时11月25日左右论文定稿提交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任何学生不能再提交论文稿件。

定稿未提交,则视最后一次提交稿件为定稿,导师将依据最后一次提交稿件给出最终评语及成绩。

最终成绩是在导师初评成绩的基础上,经过学院审核后确定的。参加答辩的学生的论文最终成绩,以答辩成绩为准。

第二次4月15日中午12时

4月29日中午12时5月25日左右

三、毕业论文写作要求

(一)文体

1.鼓励学生写作“工作研究型”毕业论文,即运用学习过的专业理论知识去解释、解决社会现实生活或本人实际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等侧重于理论应用的类型。

2.如果学生具有必要的理论修养、研究兴趣、文字能力和研究条件,所选题目确有价值,毕业论文也可以写成“理论研究型”,即对有一定价值的理论问题进行一定深度的探讨、质疑、释疑、论证等侧重于学术研究的类型。

3.不可将毕业论文写成“调查报告型”、“工作总结型”等主要反映实际问题,缺乏理论深度,与所学专业知识缺乏有机联系的类型。 

(二)文风

1.态度严肃。论证主题应有一定理论价值与应用价值,不可过于肤浅,不可完全从个人兴趣出发。

2.思维严谨。立论应正确,论据应充实可靠,结构层次应清晰合理,推理论证应讲究逻辑。

3.语言朴实。注意学习使用科研论文特有的科学语言,行文应简练,文字应朴实,不可过于繁琐,不可使用过分夸张虚饰、感情色彩过分浓重的文学语言,不可使用过分直白的、庸俗的市井语言。

(三)规格

1.毕业论文应使用学院统一制定的论文模板,无论写作提纲或正文,均须以此模板为准。

2.论文模板包括论文题目、提纲、正文、注释、引用参考文献资料目录等。提交提纲时,正文项为空。提交正文时,如提纲一次通过无须修改,则提纲项为空;如提纲未通过,学生根据教师要求做了修改,则提纲项应有修改后的提纲内容。

3.毕业论文正文字数一般应在8000字至10000字左右(计算类论文可在6000字至8000字左右),提纲字数应在500字至1000字左右(提纲字数不包括在正文中)。

4.毕业论文正文段落层次划分标准:

一、(用于论文小标题)

(一)(用于重要段落的划分)

1.(用于要点的排列)

(1)(用于特征的排列)

①(用于分特征的排列)

5.对所引用的他人观点、参考文献须做注释,清楚地注明作者、书籍名称或刊物、出版社、出版时间、页数等,引用其它参考资料也应注明资料来源。

6.参考文献总数不少于10本(篇),其中参考书籍不少于5本,其他参考资料如期刊文章、论文、网络文章等不少于5篇,参考资料内容必须与论文内容紧密相关,且为近五年出版或发行的资料。

7.参考文献及引文注释均使用尾注(标注在文章末尾)形式,具体项目和格式如下:

(1)专著、论文集、学位论文和报告类:

[序号]主要作者.(多个作者间用逗号“,”隔开).文献题名[M].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例:

[1]周振莆.周易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91:20-25.

(2)期刊文章:

[序号]主要作者.(多个作者间用逗号“,”隔开). 文献题名[J].刊名,年,卷(或期):起止页码 .例:

[2]何龄修.读顾城《南明史》[J].中国史研究,1998,(3):163-173.

(3)电子文献:

[序号]作者.题名.文献出处,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获取和访问路径。 例:

[3]傅刚.大风沙过后的思考.北京青年报,2000-04-12[2002-03-06].http://www.bjyouth.com.cn/Bqb/20000412/gb/4216%5ed0412b.htm.

8.论文各部分样式设置要求

(1)论文题目:宋体三号字居中。如有副标题,应另起一行,前面带破折号“——”,宋体四号字居中。

(2)提纲及正文:宋体五号字两端对齐,段落首行空两字,段落间不允许空行,段落标题除可以加黑加阴影外,不得再使用其它任何样式;单倍行距,段落间距都为零;不得对整篇文章使用表格嵌套;不得使用繁体字和任何背景色。

(3)参考文献:宋体五号字。

四、成绩

(一)毕业论文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作弊五等。

(二)稿件提交要求:毕业论文写作申请获得批准,但在初稿提交截止日前仍未提交提纲及初稿,视为放弃此次毕业论文写作,毕业论文成绩为无,记录一次论文写作。仅提交论文提纲,未提交论文初稿、二稿及定稿者,毕业论文成绩为不及格。已提交论文初稿、未提交二稿及定稿者,视初稿为定稿评定成绩;已提交论文初稿及二稿、未提交定稿者,视二稿为定稿评定成绩。

(三)学院将对取得“优秀”成绩的毕业论文,在“个性化学习空间”的“毕业论文”中的“优秀论文”栏目中全文公布。如因著作权发生纠纷,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关于毕业论文作弊情况的处理:毕业论文须独立完成。如有抄袭、代写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所写毕业论文无效,并给予记过处分,同时取消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在提纲、初稿和二稿的写作阶段,如被指出存在不当借鉴、抄袭的,必须及时改正,如能及时改正,最终成绩将以最终提交的稿件为准进行评定,但最终成绩不能被评定为“优秀”;如不能改正,最终成绩将被评定为“作弊”,半年内不允许申请下次写作;已评定成绩者,取消成绩。已准予毕业者,宣布毕业证书作废;已授予学位者,宣布学位证书作废。由作弊带来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五)关于论文重修的规定:学院为符合条件的在籍本科层次学生提供论文重修的机会。学生在毕业论文成绩公布后,如果对自己的成绩不满意,可以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申请重修毕业论文。重新申请毕业论文写作的,需重新缴纳毕业论文学费,论文写作的申请及写作程序参照各批次写作管理规定执行,学生应根据重新选择的论文题目进行写作。毕业申请和学位申请的时候选用最高成绩。提交毕业申请后,不得再申请毕业论文写作。

(六)关于论文最终成绩发布: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评定的毕业论文成绩为论文初评成绩,最终成绩需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公布。参加答辩的学生的论文最终成绩,以答辩成绩为准。

五、毕业论文答辩

毕业论文答辩工作既可以抽查进行,也可以组织部分优秀论文进行观摩答辩。答辩在教学学习中心或学院指定地点进行。被确定为参加论文答辩的学生,必须按时参加答辩,否则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六、师生交流及问题反馈

(一)确定导师的时间:提纲提交阶段结束后学院会根据学生选题总体情况进行指导教师分配。提纲阶段的撰写需要学生根据学院提供的选题的写作要点和参考资料等信息,通过自己认真思考,自主进行。

(二)毕业论文留言板沟通:同学们在论文写作过程中,可以通过论文写作系统中的毕业论文留言板向导师请教写作问题、与学院沟通管理规定、与同学交流写作心得。对于同学发表的关于“写作内容”方面的留言,导师将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对于同学发表的关于“管理规定”方面的留言,学院论文管理教师将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三)电子邮件沟通

1.导师信箱:导师确定后,导师的个人电子信箱信息会出现在学生的论文写作系统中,学生可通过电子邮件与导师进行沟通。

2.论文管理信箱([email protected]):在论文写作各环节中,任何关于论文写作的管理方面问题都可随时通过学生信箱发邮件至论文管理信箱咨询。

3.邮件使用要规范

(1)正确书写邮件主题:由于垃圾和病毒邮件大量充斥网络,对于未按照要求正确书写邮件主题的,很有可能被系统过滤删除掉(如主题为英文、主题空白),因此需正确书写邮件的主题。主题规范为:毕业论文—写作问题(或管理问题)—***。

(2)发送给导师的电子邮件务必抄送论文管理信箱,当发给导师的邮件超过1周时间未回复时,学生应及时发邮件到论文管理信箱进行查询。

论文写作期间如有使用非正常方法,扰乱指导教师正常工作、生活的学生,学院将对学生进行警告,直至取消其该次毕业论文写作资格,情节严重的可给予取消学籍的处分,具体执行将参照《课程考试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中的相关条文。

附:毕业论文评定成绩参考标准

1.优秀

(1)观点正确,证据有力,论证充分,资料翔实,理论分析比较深入,理论紧密结合实际。

(2)结构严谨,层次清楚,文字通顺,无错别字。

(3)在某些方面确有一定的突破与创新,回答与解决了较为重要的理论或实际问题,确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2.良好

(1)观点正确,论据有力,论证充分,资料翔实,理论分析比较深入,理论结合实际较好。

(2)结构严谨,层次清楚,文字通顺,无错别字。

(3)论证主题有一定价值。

3.及格

(1)基本观点正确,论据较有力,论证较充分,资料较充实,理论分析不够深入,理论结合实际较差。

(2)结构尚合理,层次尚清楚,文字尚通顺,无错别字。

4.不及格

(1)基本观点有误,论据无力,缺乏论证,资料贫乏,分析肤浅,理论脱离实际。

(2)结构混乱,层次不清,文字不通顺,错别字较多。

(3)如果学生在系统中提交的稿件的题目方向与学生选题方向不相符,则将被认定为文不对题,为“不及格”。

(4)毕业论文字数少于规定字数下限的80%,为不及格。

5.作弊

(1)凡引用他人资料超过全文三分之一篇幅的毕业论文,即为抄袭,按作弊处理。

(2)若有代写行为,即代替他人写作或他人代为写作的,一经发现,所写毕业论文无效,参照《课程考试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中的相关条文进行处理。

毕业管理办法

一、毕业申请条件

1.本科生(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本科二学历)毕业申请条件

(1)高中起点本科的学生在 5—7 年内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并修满150 学分,毕业论文取得及格及以上成绩。

(2)专科起点本科、本科二学历的学生在 2.5—5 年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并修满80学分(本院专科毕业生就读本院专科起点本科同专业的学生须修满70学分;法学专科起点本科跨专业、法学跨专业本科二学历的学生须修满100学分),毕业论文取得及格及以上成绩。

(3)专科起点本科、本科第二学历各专业要求修够2门专业选修课;高中起点本科各专业要求修够4门专业选修课。

(4)本科学生参加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2.专科生(高中起点专科、专科二学历)毕业申请条件

(1)在2.5—5 年内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并修满80学分。

(2)修够2门专业选修课。

二、毕业申请与办理流程

1.进入毕业预审环节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期间内登录学习平台,进入“毕业管理”模块提交毕业申请、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填写个人简历与自我鉴定等,自我鉴定不少于300字。学生应在预审规定时间内提交新华社采集合格纸介照片,以免影响毕业证书制作。

2.毕业终审通知发布后,系统将自动进行毕业资格审查,学生应及时登录奥鹏平台“毕业管理”栏查看毕业各项审查结果。有异议应在规定截止日期前提出。

3.学院将对学生的毕业资格认真审核,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批准毕业,并向学生颁发毕业证书、毕业生成绩单和毕业生档案,其中毕业生档案不能私自拆封,应由毕业生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4.学院会将所有毕业生信息上报北京市教委进行毕业生电子注册,毕业生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相关信息。

5.毕业证书、毕业生成绩单、毕业生档案和剩余费用将通过学习中心发放给毕业生。学生办理毕业生退费时应将足够金额的学费发票退回。

6.对于在学习过程中或毕业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将取消毕业申请资格;已批准毕业的学生,学院将宣布毕业证书作废,并撤消毕业生电子注册数据。

三、毕业证书遗失的处理办法

1.毕业证书遗失后,学生向所属学习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查有实据,由学院开具“毕业证明书”,不予补发毕业证书;开具毕业证明书的时间与毕业办理的时间相同,其它时间不予开具毕业证明书。

2.办理“毕业证明书”需交本人免冠、正面、蓝色背景、2寸彩色照片(与毕业证书照片同版)2张和工本费。学院所开具的“毕业证明书”内容和格式与毕业证书基本相同,有原毕业证书编号和签发日期,有毕业证明书编号及签发日期并加盖中国人民大学印章。

3.“毕业证明书”作为学历的证明,与毕业证书效用等同。

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国人民大学授予学位工作细则》,结合我院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科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者具备学士学位申请资格

1.掌握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问题的初步能力。掌握本门学科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2.在学习期限内修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并修满规定学分,课程总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含75分,小学分课程、大学英语、免修课程和免考课程成绩除外)。论文成绩在“良好”以上(含良好)。

3.在校期间,参加学院组织的北京市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简称“学位英语”)统一考试,获得合格证书。其它语种的学生目前不能申请学位。

4.已经毕业的本科毕业生若除学位英语外,其它条件都符合申请学士学位的要求,允许在其毕业后两年之内参加学院组织的北京市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后,再申请学士学位。

二、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学士学位申请资格

1.有严重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和行为。

2.由于各种原因受到“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

3.课程考试中有作弊行为。

三、学士学位申请办法

1.凡符合以上申请条件者,需先到奥鹏学生平台“学位申请”处提出学士学位申请。网上申请成功后,方可到学习中心处填写《学士学位申请表》。

2.毕业生所在单位和所属学习中心在《学士学位申请表》中填写相应的审核意见,填写时须用钢笔或签字笔,不得有涂抹。

3.毕业生交《学士学位申请表》时,需带学位英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件由学习中心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附在学位申请表后。同时交2寸(48×33mm)同底、免冠、正面、蓝色背景彩色照片2张。毕业证书和学位英语合格证书原件由学习中心审核确认后退还毕业生本人。

4.学院将对学习中心报送的学位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报请校学位委员会审查批准。

5.学校学位办公室根据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申请名单,向学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和《关于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其中《关于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应由学生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四、严禁弄虚作假

申报学士学位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在申报过程中不得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违者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已授予学位者,学院将宣布其学位证书作废。

附:授予学位类别

专业授予学位类别

工商管理管理学学士学位

市场营销

会计学

公共事业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财务管理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济学学士学位

金融学

财政学

法学法学学士学位

社会工作

汉语言文学文学学士学位

传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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