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1 「司法为民」以人为本依法征收 行政审判促和谐

衣食住行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更是民生之本。近日,鸡东县法院行政庭收到鸡东县人民政府要求强制执行孟某、梁某、杜某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考虑关系到人民的生活和谐与稳定,行政审判团队及时向院领导及上级人民法院汇报,得到院领导对此项工作的重视与支持。通过审判团队的不懈努力,最终,双方达成了协议,棚户区改造工程如期开工建设。

「司法为民」以人为本依法征收 行政审判促和谐

孟某、梁某、杜某是鸡东县某小区棚户区改造被征收户,鸡东县人民政府对该小区依法下达了征收决定并进行了公示、评估等相关工作程序。经政府与孟某、梁某、杜某多次约谈,均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鸡东县人民政府作出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依法向孟某、梁某、杜某送达,孟某、梁某、杜某在法定期限内均未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鸡东县人民政府对孟某、梁某、杜某履行了催告程序。经审查,鸡东县人民政府的申请符合强制执行条件,予以立案。

「司法为民」以人为本依法征收 行政审判促和谐

为了掌握更多案件信息化解矛盾,案件承办法官周晓华、法官助理陈茜邀请社区、民政等相关部门到达现场了解情况进行约谈。经过审判团队从人情到法理,从中央到地方政策规定,辩法析理,详细给孟某、梁某、杜某进行讲解,也体谅他们的实际困难,并与鸡东县人民政府进行沟通,成功化解矛盾,做到了依法征收、和谐拆迁。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中国共产党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本案中,行政审判团队首先考虑百姓的利益最大化,采取多元化化解矛盾的方法,合理解决政府拆迁补偿问题,从根本上化解了矛盾纠纷,真正做到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促进了社会和谐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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