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到了退休年齡單位不給辦退休,怎麼辦?

老韓頭552


按照我國勞動法的規定,男性退休年齡為60歲,女性退休年齡為50和55歲,這是法定的退休年齡,單位一般是無法干預的,只要自己想退,一般都能退。

當然也有比較特殊的規定,比如高級領導幹部,組織部門是有明確的年齡任職規定的;專家學者,特別是院士、學術帶頭人等,一般都是可以延遲退休的。

像你這種情況,解決的途徑可從兩個方面去考慮。

第一,根據單位要求,延遲退休。這是由單位的特殊性決定的,比如大學的教授、醫院的專家等,他們延遲退休可以增加單位的學術和技術實力,有利於提升單位的專業形象;作為延遲退休的人來說,可以享受更加優厚的待遇,比如績效獎勵、利潤分成等,對於單位和個人都是雙贏的。

第二,退休後返聘。屬於單位需要的特殊人才,一般可在辦理退休後進行返聘。但是現在對退休返聘的規定比較嚴格,一般的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原則上都不允許進行返聘。但是對於一些特殊的行業,比如科研單位、高等院校、大型醫院等,返聘的人才也很多。對於技術人才來講,其實60歲左右是技術研發的黃金期,相關部門也是持支持態度的。

總之,到了退休年齡單位不讓你辦理退休,就是不想讓你離開,如果離開對單位可能造成一定損失,特別是涉密單位,對退休人員的審查要求更為嚴格,這也是有詳細規定的,按照規定來辦吧。


幫兄愛唱歌


2006年,我們單位就有兩例這樣的情況,主要是當事人債務不清,給單位造成了許多經濟上的糾紛。當時我們在給當事人辦理退休的時候,採取了兩步走的辦法,(1)退休正常申報,但退休辦下來以後,不給你社保卡;(2)讓當事人正常上班,清算債務,待所有的帳目理清後,再把社保卡還給本人。說白了,也是一種變相的處罰。

悟空提到的這個問題,並沒有說出原因和理由:“到了退休年齡,單位不給辦退休……”我只想問一句,為什麼?憑什麼不給辦理……?真的令人費解,匪夷所思。

大家都知道,職工退休後,就會納入社會統籌,相對來說,就會減輕企業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也包括支付工資)的負擔,這是企業和職工雙贏的好事,何樂而不為呢。只要不是法院依法作出的決定,職工與單位沒有任何扯不清的事情,單位無緣無故的扣著不給辦理退休,於情於理都是說不過去的。

如果不是當事人的原因,假如遇到這樣的事情,請上級組織部門出面干預一下還是很有必要的!



天老大11


一、你可以在年齡到達之日停止上班,這樣單位要麼支付你工資,要麼給你辦理退休申報,並按規定發放養老金。

二、如果單位既不支付工資,又不辦理退休手續,你就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理由就是用人單位拖欠工資,這樣的理由勞動監察部門就會受理了。

《國務院關於頒發〈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通知》(國法(國發[1978]104號)明確規定,國家關於法定退休年齡的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週歲,女年滿五十週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週歲,女年滿四十五週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週歲,女年滿四十五週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由醫院證明,並經過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張哥VLOG


除非有特殊情況,一般不會!果真如此,也有辦法的!

一般情況下,到了退休年齡,職工既不要主動找領導詢問,也不要著急忙慌,更加不要到處查詢。意思是說,該退休時,單位就會提前給你通知的,你無論做什麼,一般都沒有用。即使你想提前退休或者是推遲退休,都是不可能的。

那麼,到了退休年齡,單位為什麼不給辦理退休手續呢?這一定是有特殊情況。

  1. 最有可能的是,你自己認為的退休年齡和實際的檔案退休年齡不一致。比如,你認為應該今年五月退休,而檔案則是明年二月,也是有可能的。因為,在長達幾十年的工作中,所填寫的上報的各種材料上,有時候就把出生日期填寫得不一致,有早有晚,有時相差一年兩年的都有。我的同事,某教師,一直認為自己應該在2015年7月退休,最後,在2016年8月退休的。有時候,自己的記憶力遠遠沒有紙質的檔案准確。
  2. 不在辦理退休的時間窗口。比如,某教師雖然應該是在10月份退休,但是,上級領導可能這個時候不會通知他退休,要等到這個學期結束,才會告訴他退休的事情。原因很清楚,他退下來,他的課可能就沒有人來接替,必然會影響教育教學工作,讓他在學期結束再退休,為的就是工作。這樣的事情在我們身邊經常發生。
  3. 還有人社部門弄錯的情況。某校長一直多工作了三年之後,才通知他三年之前他就已經退休了。這樣非常不划算,這三年裡自己多幹了許多活不說,最後以退休費為標準,把多領取的工資還要退回去。至於這個責任誰來承擔,最後在中心校的調解下,象徵性地給一點,也就不了了之了。

果真遇到以上情況,也不是沒有辦法。

第一種情況,不屬於失誤,到退休時候,自然就會給予辦理了。

第二種和第三種情況,屬於單位的問題,如果想追查責任的話,自然就是找單位說話。畢竟在一般情況下,退休金沒有在職的報酬高,這個報酬之差,應該有人負責。

{個人觀點,僅做參考。謝謝閱讀!}


中小學教育者


到了退休年齡,單位必須給退休,現在企業職工,

男週歲61,女週歲50,這是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

國家幹部現在提倡,夠年現的讓早退休,政策又有了新的變動,

說是延長年齡退休,到現在也沒行通,

國家會從多方面考慮百姓們的利益,

國家制定的規化是看全國性的發展,

百姓總體的年齡制定的,每年都有退休職工的比例,

國家會根據情況來決定的,到了退休年齡,

頭十天去辦理退休和諮詢,當月辦完,

下月就開支,一天不差,一分不少,共產黨,

不會虧欠,每個人的退休金就這麼得人心!

你到了退休年齡,單位一定會給你辦理退休的,放心吧!





黎洪明志


只要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單位如果不讓你退休有點匪夷所思,我想你肯定還有什麼原因沒講出來。如果你是單位離不開的專業技術人員,單位一定會與你好好協商希望你繼續留任,到底是去還是留?主要是看你個人意見和想法,單位無權強留。即使是你願意留下繼續幹,單位也應該先為你辦理好退休手續,否則還要繼續為你繳納五險一金。而超齡繳納社保不辦理退休手續,國家並不認定為工齡,依然按照法定退休年齡確定退休工齡。雖說養老保險個人帳戶會增加一些金額,單位這樣做很是吃虧。通常做法是,單位為你辦理好退休手續,然後與你協商返聘,雙方簽訂一個勞務合同(不是勞動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力和義務,包括待遇、獎金、福利和工作時間等。這樣做對雙方都有好處,且合法合規。


我是老鷹


遇到這種情況,還是要因情況分別對待。

第一,如果說我們能夠堅持繼續工作,那麼還是繼續工作的好。

有人會說,繼續工作又不發養老金,那該怎麼辦?不發養老金,會發工資啊。因為沒有辦理退休手續,勞動者只要正常提供勞動,用人單位就應當發放工資的。正常情況下,用人單位還應當給繳納的社保。

如果什麼時候不想幹了,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去給辦理退休。如果因為晚辦理退休少領了養老金,相應的責任要有用人單位來承擔,他們負責賠償。

也就是說我們實際上掙了一份工資,還要再跟單位要一份養老金,還是挺划算的。

那會不會用人單位要求把前一段時間發放的工資交回去呢?單位就別做夢了,是單位不辦理退休造成這種結果的。提供了勞動還要把工資收回去,那怎麼可能?收回去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第二,用人單位不給辦退休的原因,也不讓工作怎麼辦?

可能是因為單位人事怕跑腿,並不熟悉業務流程。這種情況下,老同志還是自己操點兒心,自己跑一下吧。

一般來講,本人帶著身份證、社保卡、職工檔案材料就可以去辦理退休了。不過一般退休審批表上需要用人單位蓋章,可能需要單位配合,如果不能帶公章去可能需要跑幾趟了。不過,像一些靈活就業人員辦理退休,實際上由於沒有用人單位,就不需要單位蓋章了。

不過,有的用人單位不想辦退休的原因是是為了規避退休人員的獨生子女補貼,像青島市是按照30%的退休上年度設區的市的社會平均工資執行,2019年已經超過了2萬元。按照《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應當有退休時的用人單位支付。如果用人單位通過不辦退休規避這種退休人員獨生子女補貼的話,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提出勞動爭議仲裁,通過勞動維權維護我們的權益。

第三,自己想立馬退休,但用人單位扣押職工檔案,讓你自己也辦不了退休怎麼辦?

這種情況需要向勞動監察部門求助了,扣押職工檔案的行為是屬於違法行為。按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在15日內為職工辦理停保和檔案轉遞手續。

實際上按照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勞動合同自動終止。勞動合同終止了,雙方就不存在勞動關係。如果說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終止以前想解除勞動關係,那麼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46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不按照勞動法律法規解除勞動合同則應當支付賠償金。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是每工作一年一個月的工資,賠償金的標準是經濟補償金的兩倍。對於臨近退休的老職工,用人單位在退休前一段時間解除勞動合同,明顯是不划算的。

所以,勞動者一旦遇到用人單位拒絕給職工辦理退休手續的情況,還是要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適合自己的辦法,肯定有辦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


暖心人社


樓主你好,到了退休年齡單位不給辦理退休怎麼辦?如果說你到了退休年齡,單位確實是不給你辦理退休,那麼你首先應該找到工作單位,詢問清楚是什麼原因不給你正常的辦理退休。不過你要具備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齡,那麼你自行都可以去社保部門去申請諮詢一下就可以了!

因為一般情況下具備法定退休年齡,並且自身的累積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達到15週年,那麼這種情況下才可以辦理退休。看看你是不是不達標,如果說你的這個條件不達標的話,那麼很明顯你就算申請辦理退休也是沒有辦法批覆下來的,所以你應該自行去社保部門查詢一下你的這個繳費記錄,還有就是你個人檔案中所登記的相應的退休年齡是多少。

如果說你符合這樣的一個退休條件,那麼你就應該再去詢問公司,並且要求公司及時的給你辦理退休,享受這個養老金的待遇,如果說因此而造成沒有及時辦理退休,或者說你挽領退休金的待遇的這樣的一個問題,那麼所帶來的損失應該由企業單位來全權負責,所以你應該把這樣的利害關係給他講清楚,那麼再要求企業單位來給你正常的辦理退休。


社保小達人


到了退休年齡公司不給辦退休,這個也可以說是好事,可以說是壞事,根據自己的情況而定,如果自己的身體條件各個方面都有影響的話都沒有問題的話,這個是可以繼續工作的,如果你不想就這樣直接離職,但是如果是自己體力不支的話,那麼就可以向上面申請。

但是如果自己離職的話,可能什麼一切都得不到,所以說我們不要做壞事,也不要做錯事,可以放慢速度放慢腳步,這是很正常的現象,但是不要突然那個大轉彎急剎車,我們可以慢慢慢慢的來,因為速度方面的話質量沒有下去,這樣就是可以的,但是如果自己經濟條件允許的話,到了退休年齡這個是有勞動合同在的,有國家法定那個法律的,所以我們可以根據這個法律相關法律來實行,找到相應的部門。

有一部分人因為因為各種原因或者說其他的問題不想退休,但是有一些人他卻想退休,而有一些公司他就是立馬給你辦退休,但是他看看這些公司為什麼不給你辦退休,是因為公司缺人還是說你的技術需要,還是說因為公司不想付這筆錢,我們先弄清楚各種原因,然後根據對應的原因再找出相應的關鍵問題。

能通過協商的協商,如果不能通過協商的話,那麼就儘量去和平談判,如果和平談判不了的話,再找出相應的證據,或者說請代理人拿起律師啊,然後或者說拿出勞動合同啊,我們來走相關的法律程序。


酒店客房管理


樓主你好,到了退休年齡單位不給辦退休該怎麼辦?如果自己已經到達法定退休年齡,那麼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關係是自動解除的一個狀態,所以說你跟原工作單位就不會產生任何的勞動關係,同時作為原工作單位來講有義務和責任來給你正常的辦理退休,因為這個時候你的工作關係包括你的社保關係,包括你的檔案關係,都是保留在原工作單位,只能夠通過工作單位來給你辦理退休享受養老金的待遇。

所以工作單位是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和義務,如果說工作單位明確不給你辦理退休,那麼你可以通過勞動仲裁的手段來解決這個問題,因為畢竟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那麼作為工作單位來講,那麼就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風險和法律後果了,所以說因此而帶來的一些問題,那麼企業單位是要正常的來承擔的.

比如說你的個人檔案中,所記錄的出生日期和你身份證當中,所記錄的出生日期是完全一致的。那麼這二者之間就可以按照你真實的出生日期來辦理,退休就可以認定你真實的法定退休年齡,所以說依法去享受你退休金的待遇是你的權利.那麼通過勞動仲裁的手段,應該可以有效解決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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