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
泰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了泰兴3个地块补偿方案的
征求意见稿
昨天,相关征求意见的修改情况公布
先来看看这三个地块的具体情况
01
济川路东侧
大庆东路南侧及周边地块
一、征收范围
东至润泰路、西至济川路、南至朱庄河、北至大庆东路,该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详见该地块红线图。
二、补偿标准
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评估基准价为:成套住宅标准样本房每平方米8468元,沿大庆东路非住宅营业房屋标准样本房每平方米17814元,济川集贸市场非住宅营业房屋标准样本房每平方米10668元 (以上价格含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的补偿)。
02
大庆东路南侧
润泰路两侧及周边地块
一、征收范围
东至振宇外国语学校西围墙、西至润泰路建设作业面西侧、南至鼓楼东路、北至大庆东路,该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详见该地块红线图。
二、补偿标准
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评估基准价为:成套住宅标准样本房每平方米8468元,沿大庆东路非住宅营业房屋标准样本房每平方米17814元(以上价格含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的补偿)。
03
大庆东路北侧
如泰运河风光带地块
一、征收范围
东至文江桥、西至金东花苑东围墙、南至大庆东路、北至如泰运河,该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详见该地块红线图。
二、补偿标准
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评估基准价为:成套住宅标准样本房每平方米8468元,沿大庆东路非住宅营业房屋标准样本房每平方米17814元(以上价格含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的补偿)。
备注:
此征收标准是由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以2019年8月为评估时点作出的预估价格,不是最终的房屋征收补偿基准价格。
最终的补偿基准价格,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征收补偿方案有哪些调整
签约期限调整为:
截止到2020年2月29日
搬迁费调整为:
被征收房屋为住宅房屋的,按经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15元/㎡补助,低于1500元补足1500元;被征收房屋为非住宅房屋的,按经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20元/㎡补助,低于1500元补足1500元。选择货币补偿按一次补助,选择产权调换按两次补助。
临时安置费调整为:
被征收房屋为住宅房屋,区分以下情况支付临时安置费。
①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和现房产权调换的,自被征收房屋腾空交钥匙之日起计,过渡期为12个月,按被征收房屋经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12元/㎡/月一次性支付,不足1200元/月的,补足1200元/月。
②被征收人选择期房产权调换且自行过渡的,被征收房屋经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小于产权调换房套型面积的,自被征收房屋腾空交钥匙之日起计,过渡期为24个月,按被征收房屋经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12元/㎡/月一次性支付,不足1200元/月的,补足1200元/月。
③被征收人选择期房产权调换且自行过渡的,被征收房屋经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大于产权调换房套型面积的,被征收房屋经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超出产权调换房套型面积的部分,自被征收房屋腾空交钥匙之日起计,过渡期为12个月,按12元/㎡/月一次性支付。被征收房屋经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与产权调换房套型面积等面积部分,过渡期为24个月,按12元/㎡/月一次性支付。
④因房屋征收部门原因未能按期交付产权调换房,导致过渡期延长的,延长期限在12个月以内的,按合法建筑面积(此处的合法建筑面积是指:当产权调换房套型面积大于被征收房屋经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时,按被征收房屋经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当产权调换房套型面积小于被征收房屋经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时,按产权调换房套型面积)24元/㎡/月支付延期临时安置费;延长期超过12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按合法建筑面积(此处合法建筑面积同上)36元/㎡/月支付延期临时安置费。如被征收人产权调换房套型面积和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均达不到100㎡,则按100㎡计算支付延期临时安置费。
奖励时段调整为:
地块第一奖励时段截止到2020年1月10日,第二奖励时段截止到2020年3月10日。
閱讀更多 泰州文話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