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2 《清史稿》編纂歷時14年 國民政府為何查禁?

《清史稿》編纂歷時14年 國民政府為何查禁?

《清史稿》編纂歷時14年 國民政府為何查禁?

我國曆代對官方修史十分重視,將記載歷史作為政府職責,並建立專門機構進行修史活動。從唐貞觀年間建立史館修成8部正史,至清乾隆年間修成《明史》,二十四史中半數以上為政府官修,到民國時期則繼承傳統纂修清史。

《清史稿》是清朝覆亡後民國初年北洋政府支持編纂的清史,因最後未經審訂即匆忙刊行,故名為“稿”。其編纂歷時14年,前後數百人參與,全數合計800多萬字。

北洋政府提出纂修清史

《清史稿》编纂历时14年 国民政府为何查禁?

民國三年(1914)春,北洋政府國務院召開會議,建議設立清史館纂修清史,並呈請大總統袁世凱批准。其呈文首先回顧了中國悠久的修史傳統,“春秋而降,凡新陳之遞嬗,每記錄而成編”,“蓋時有盛衰,制多興革,不有鴻篇鉅製,將悉以窺前代之盛,備後世考鏡之資”。呈文提出纂修清史是民國政府的職責,並且時機已經成熟:“尤宜廣召耆儒,宏開史館,萃一代人文之美,為千秋信史之徵……以與往代二十四史,同昭垂鑑於無窮。”這是北洋政府修清史的第一份指導性文件,這一思想貫穿《清史稿》纂修的始終。

3月9日,袁世凱頒佈設置清史館令,重申了修史“識興革之所由,資法鑑於來葉”的意義,要求“踵二十四史沿襲之舊例,成三百餘年傳信之專書,用以昭示來茲,導揚盛美”。

《清史稿》由何人纂修

《清史稿》编纂历时14年 国民政府为何查禁?

袁世凱雖然是民國總統,卻不是一個革命者,作為曾經的清廷大員,又是清帝遜位的受益者,他對清朝歷史的全面肯定不足為奇。為了延攬舊人,他致函聘請武昌起義後避居青島的前清東三省總督、正藍旗漢軍趙爾巽擔任館長。9月1日,清史館正式開館。

趙爾巽指出:“往代修書,即以養士”,他也照此辦理,“以縶逸賢”。史館初開,他即“近取翰苑名流,遠征文章名宿”,先後聘請百餘人參加修史工作。

修史者多是前清遺老,抱著“修故國之史,即以恩故國”的念頭為之。如後任代館長的總纂柯劭忞在清亡前歷官翰林院侍講、日講起居注官等;總纂繆荃孫曾授國史館一等編修,趙爾巽稱其“身為舊史”;還有曾任布政使的王樹柟,任知府的夏孫桐、張爾田;在京師大學堂任教習的馬其昶、任提調的金兆豐等人,大多在辛亥革命後退歸故里,隱居不仕,閉門著述,然而,他們對“家國存亡之故,未嘗一日釋懷”。

當然,《清史稿》纂修者也並非全為前清遺臣遺民。如吳廷燮雖曾署理知府,但民國以後即擔任大總統府秘書、主計局(後改稱統計局)局長;金兆蕃時任北洋

政府財政部會計司司長。不過他們在修史群體裡不是主流,新思想不能完全施展,如吳氏曾建議修志多附圖,金氏曾建議增設民俗、宗教諸志,均未被採納。

《清史稿》為何倉促付印

《清史稿》编纂历时14年 国民政府为何查禁?

開館之初,北洋政府撥付的經費非常充裕,初稿撰寫較為順利。1916年6月袁世凱去世後,北洋軍閥內部各派系爭權奪利,修史經費大幅削減。1917年張勳復辟,史館閉館數月。後來雖然復館,但政局混亂,經費無著,僅剩少數人勉予維持,修史工作基本停滯。

1927年6月,張作霖就任大元帥,成為北洋政府最後一個統治者。在他的資助下,延宕已久的纂修清史工作準備用幾年時間完成統稿。不久,趙爾巽因時局莫測,自己又病入膏肓,決定提早付印。8月2日,84歲的他撰《〈清史稿〉發刊綴言》,回顧了14年來纂修清史的種種艱辛,稱“今茲史稿之刊,未臻完整,夫何待言……所有疏略紕繆處,敬乞海內諸君子切實糾正,以匡不逮,用為後來修正之根據,蓋此稿乃大輅椎輪之先導,並非視為成書也”。

9月3日,趙爾巽病故。張作霖按他的遺願續聘柯劭忞兼代館長,並派袁金鎧辦理刊印。袁金鎧又推薦金梁擔任校對。刊印之事最終由金梁一手主持,倉促進行。金梁在他的《〈清史稿〉校刻記》中說:“稿實未齊,且待修正,只可隨修隨刻,不復有整理之暇矣。”

1928年4月,在北伐軍的攻擊下,奉軍全線崩潰,局勢越發緊張。端午節前,《清史稿》印畢,金梁把其中400部運往東北,這一版後來被稱為“關外本”。史館中人隨即發現金梁有擅改文稿的地方,柯劭忞等人將剩下的700部加以抽換改正,這些後來被稱為“關內本”。

國民政府為何查禁《清史稿》

1928年6月8日,國民革命軍佔領北京。同月,故宮博物院接收了清史館,後組建 “清史長編籌備會”, 準備另行編寫一部《清史長編》。

次年10月間,原清史館職員劉贊廷呈文南京國民政府文官處,提出公開發售《清史稿》“供諸民眾,以便正確修訂”的建議。國務會議對此進行了討論,決定將《清史稿》及清史館所存書籍統統運往南京。

12月2日,故宮博物院理事長李煜瀛致電國民政府主席蔣介石,稱清史館所存書籍多為史料,故宮正在整理編輯,懇請收回成命。4日,國民黨中央委員張繼也致電國民政府文官長古應芬,表達了同樣的意見。6日,古應芬覆電,稱蔣介石表示“國務會議決議之案,礙難變更”。

11日,故宮博物院院長易培基致電古應芬,提出為避免《清史長編》“前功盡棄,可否先將清史稿百部及重複書籍送京”。但國民

政府不予採納,要求仍照原決議辦理。

為了挽回局面,16日,易培基呈報行政院院長譚延闓,稱“竊查《清史稿》一書……其體例文字之錯謬百出,尤屬指不勝屈。此書若任其發行,實為民國之奇恥大辱”。列舉《清史稿》內容“反革命”“藐視先烈”“不奉民國正朔”“例書偽諡”“稱揚諸遺老鼓勵復辟”“反對漢族”“為滿清諱”“體例不合”“體例不一致”“人名先後不一致”“一人兩傳”“目錄與書不合”“紀表志傳互相不合”“有日無月”“人名錯誤”“事蹟之年月不詳載”“泥古不化”“淺陋”“忽略”等,共19項罪名。這些罪名的分類歸納及排序有些混亂,可見起草之時因情況緊急未及詳審,僅是堆砌羅列了存在的問題。呈文建議將“《清史稿》一書永遠封存,禁其發行”,待故宮《清代通鑑長編》(即為前文所述的《清史長編》)編成,“再行呈請國民政府就其稿本,再開史館,重修清史”。20日,行政院會議決議:“《清史稿》永禁發行,長編準其完成,重複書籍先行運京,具呈報告蔣主席請示。”

1930年年初,300餘部《清史稿》運抵南京,國民

政府將其分發給有關部門、各國立省立圖書館及部分高級官員閱讀參考。2月19日,國民政府訓令行政院,要求《清史稿》“所有從前已經發行者,應一律嚴禁出售”。

1934年年底,因為編纂《清史長編》的計劃已經停頓,行政院呈請國民政府核發《清史稿》,由該院負責糾正。一年後,參議員吳宗慈起草的《檢校〈清史稿〉報告》完成,教育部將該報告送往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徵求意見。該所所長傅斯年指出:“重修清史,此自是國家應作之事。然此時國家力量恐不能顧及。且十年來史料之大批發現,史學之長足進步,皆使重修一事,更感困難。非以長久之時期,大量之消費,適當之人選,恐不能濟事耳。”這卻道破了當時條件下政府無力修史的困境。

之後全面抗戰爆發,修清史之事不了了之。抗戰勝利後又爆發了國內戰爭,國民黨政權風雨飄搖,雖有幾次動議卻又屢次擱置,直到敗退臺灣之前,始終未能重修清史。

回顧清史館建立、《清史稿》刊印直到禁售的歷史可以看到,國家相對穩定的政治局面、一定規模的國力投入和史才優長的學者參與是官方修史獲得成功的必要條件。官修史書本質上表述的是當時主流價值觀對歷史的認識,正如梁啟超在《中國歷史研究法》中所描述的那樣,“十年來之民國,

袁世凱及其遊魂為主動”,就北洋政府主導下的《清史稿》而言,其觀點必然無法為國民政府所接受。於是,14年修史僅成一“稿”,而且無法擺脫被查禁的命運。

如需參與古籍相關交流,請回復【善本古籍】公眾號消息:群聊

歡迎加入善本古籍學習交流圈

點滴拍賣天天上新3萬多古籍、50萬高清圖片。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