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沿河檢察:依法從快批捕一起涉“疫”口罩詐騙案


3月4日,沿河土家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對此前依法提前介入的利用疫情虛假出售口罩實施詐騙罪的李某江、李某從快批准逮捕。該案從受理案件到批准逮捕僅僅用了1天時間。

案情回顧:李某江、李某利用疫情期間口罩緊缺之機,在微信上謊稱自己有大量口罩出售,仲某某、王某信以為真,2020年2月紛紛向李某江、李某求購口罩便微信轉賬付款,短短兩日內,共騙取2萬餘元。仲某春、王某久久未收到發貨信息並聯系不上李某江、李某,方才意識被騙而報案。

檢察官說法: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本案中,李某江、李某利用疫情期間口罩緊缺之機,以虛假出售口罩的方式實施詐騙,數額較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的規定詐騙罪,故本院批准逮捕了二人。

檢察官提醒:面對疫情,我們理應齊心協力,眾志成城,共抗疫情。對於妨害疫情防控、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等違法犯罪行為,沿河檢察將依法從嚴從重打擊,切實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社會秩序安全穩定,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貢獻檢察力量。提請廣大群眾務必提高防範意識,購買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用品,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切勿輕信網上不明售賣信息,謹防上當受騙,確保自已和家人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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