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发挥行政检察职能 抗“疫”办案两不误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廊坊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人员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履行行政检察职能,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做到了抗“疫”办案两不误。

与当地行政机关协作配合

加强与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跟踪了解本地区食品药品、市政服务等涉民生领域行政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尤其是加强对贩卖野生动物行为的监管。其中固安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开展源头防控及市场秩序调查。重点调查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产品来源、产品质量及检验检疫手续等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对医用口罩、防护药品和防疫用品,重点对其购货渠道、购销价格及售卖记录等进行排查,保证市民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需求。针对部分营业场所防控措施不严格及经营中存在的漏洞,检察人员当场向经营者提出整改意见,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坚强的法治后盾。

抓好行政检察工作

全市行政检察部门在部门内部实行轮值制度,确保各项行政检察工作有序完成,充分贯彻落实好“一手抓防控、一手抓工作”的要求。对于能够办结的案件尽快依法办结,因疫情特殊情况不能马上办理的,依法中止,并落实好“7天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对于因疫情因素导致当事人申请监督期限超期的,依法予以延期,切实保障当事人申诉权行使。对于办理案件可能涉及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以及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假药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的,及时向市院第一检察部汇报。对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已立案侦查案件作撤案决定、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法院作出无罪或者免于刑事处罚判决的,但又需要依法由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其他处理的,及时跟进监督。

积极参与联防联控

疫情期间,全市行政检察部门人员积极贯彻本院要求,积极行动参与当地联防与本院防控,驻守分管社区,挨家挨户详细排查近期从武汉返回人员和与武汉返回人员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并开展人员登记、测量体温、定期消毒等工作。同时在分管社区向群众宣传防疫的相关规定,对防疫工作有抵触的群众讲明法律、耐心疏导。其中永清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与街道办配合排查负责小区情况时了解到,一住户将于2月5日从广州返回廊坊。检察人员与街道办同志高度重视,与该住户取得联系及时掌握其行程,至小区门口,对其进行询问、测试体温,并做好该单元其他住户的知情、稳定工作及日常体温收集记录。现该住户居家隔离,无发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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