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棄車而“逃”竟是“毒駕”


棄車而“逃”竟是“毒駕”


2月27日,潞城境內普遍降雪,為了確保疫情期間應急物資和復工復產交通安全暢通,潞城大隊史回中隊全體民警、輔警按照上級領導部署要求,進一步在轄區各路段加大了巡邏管控力度,並在工作中及時發現重點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嚴厲處罰。


棄車而“逃”竟是“毒駕”


當天下午15時50分許,執勤民警巡邏至翟張線華潤水泥廠附近路段時,發現發一輛白色小型轎車晉D*****長時間停在道路一側,民警立即上前查看,發現車內一名男子神色異常,右手握有不明物體,疑似吸食“毒品”的工具。

詢問中,該男子忽然棄車逃離,其跑出不遠後,當場被我們追趕的民警控制,隨後將其帶至翟店派出所。


棄車而“逃”竟是“毒駕”


經查,該男子李某涉嫌在中午吸食過毒品後,駕車行駛至事發地點,又在車內涉嫌吸食“毒品”,民警對其尿液檢測,結果呈陽性。面對不爭的事實,李某當場對自身吸食過“毒品”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而後,張電明副中隊長對李某涉嫌“毒駕”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強制措施憑證。目前,該案件已移交翟店派出所進一步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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