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6 嫌疑人抵死不认,中心现场证据缺失,最终——被盗赃款“指认”了嫌犯

6月2日下午,市公安局城南(高桥)派出所接到事主陈先生报警,称放在汽车后备箱中的1.12万元现金被偷了!

忘锁后备箱

万元现金不翼而飞

陈先生家住市区桐庆小区,“我中午的时候回了一趟家,车子就停在楼下弄堂里,前后不过20分钟,下来就发现后备箱被偷了……”接到陈先生报案后,城南(高桥)派出所的民警迅速对案发现场进行侦查。陈先生开的是奔驰,经民警查验,后备箱并无撬锁痕迹,很有可能是大意未锁才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弄堂一侧出口是新丰路,是该小区内人流量较大的主干道,设有监控探头;另一侧出口在居民区内部,也设有监控,唯有弄堂内却是监控的缺失地带,犯罪分子也许正是注意到了这点,才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行窃。

案件侦破难度较大,民警却没有轻言放弃:“只要做过,就肯定会留下痕迹!”果不其然,经过两天的辛苦甄别,6月4日,民警在新丰路的监控画面中发现了线索:事发当天下午2点48分,一名身穿红色上衣的男子,骑香槟色电动车由北向南而来,经过弄堂口后突然停下,调转车头回到了弄堂入口处……后消失在了监控画面中。

男子是否进入了弄堂?民警无法断言,但另一段监控画面给出了答案:2点53分,民警在弄堂另一侧居民区的监控画面中再次捕捉到了该男子的身影,男子弃车步行,两次进出弄堂,最后一次出来时,手里拿着东西。

种种迹象,让男子的盗窃嫌疑陡然上升,根据其驾驶的电动车车牌,民警查实了该男子身份:金某,37岁,桐乡乌镇人,有过多次盗窃前科。

钱上“冠字号”

终让小偷无处遁形

民警通过视频追踪其行动轨迹,发现金某当时逗留于市区某舞厅内,电动车就停在舞厅门口。事不宜迟,民警当即带队出动,前往组织抓捕。

面对突然出现的民警,金某难掩心虚,却依旧试图抵赖:“你们为什么抓我,我又没有犯法!”在金某的随身物品中,民警查获了事主陈先生的钱包,以及5700元现金,“这是我的钱包、我的钱,你凭什么说是别人的!”

没有人证、没有视频,金某似乎觉得只要自己咬死不认,警方就会束手无策。确实,如何证明金某身上的钱是陈先生的呢?除非,人民币上写着名字!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陈先生被盗的这些人民币,还真就写着名字,“我的钱是周末刚从银行取出来的,包红包用掉了2800,剩下的都在这里!”根据陈先生的证词,民警前往银行调取了取款记录,其取款的100张百元大钞统统写上了名字——冠字号。

通过比对,金某身上的5700元现金,其冠字号与陈先生的取款全部吻合,面对如此铁证,金某也是哑口无言,最终选择了坦白:“我本来是随便逛逛的,经过弄堂口时,发现里面停着一辆奔驰车后备箱好像没有关紧,这才过去试试运气……”

当时觉得是好运,如今才知祸福相依,心存恶念,最终落得个锒铛入狱的下场,当天下午,金某因涉嫌盗窃被依法刑事拘留。

(吴卓尔 陆莹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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