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邢台经济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2020」7号土地出让公告

根据邢台市人民政府(政字[2011]8号)文件规定,经邢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邢台经济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决定以“限房价、竞地价”方式挂牌出让一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邢开储[2020]7号

宗地面积:40076平方米

宗地坐落:长安路以东、兴泰大街以北

容积率:小于或等于2.2

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25

绿地率(%):大于或等于35

土地用途:二类居住

出让年限:70年

保证金:2249万元

起始价:510元/平米

以上规划摘要不能详尽之处,以该地块规划条件为准。

二、本次出让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通过信用中国(河北)(http://www.credithebei.gov.cn/)查询被列入黑名单的,通过河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平台(http://110.249.223.66:8099/xypjww)查询被列入黑标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列入工商、税务、河北省安全生产部门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4月3日前(节假日除外),到邢台经济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110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和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日17时0分前(以实际到账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20年4月3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人资格。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缴纳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收款单位:邢台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开发区支行

账 号:100227440763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邢台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进行,该地块挂牌时间为:2020年3月25日9时0分至2020年4月8日10时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口头等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三)本次出让地块内如有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及线路、人防设施、电力设施、热力燃气设施、铁路线、建筑垃圾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四)邢开储[2020]7号地块带建筑物共同挂牌出让,建筑物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11月20日,此价值为当日现状建筑物评估价,且尽作为本次参与竞买资格的依据,拟参加土地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持建筑物资金缴纳证明(或留村镇政府出具的有效认定意见)到我中心参加土地竞买,现状建筑物作为定值,土地使用权按程序竞买,通过竞地价不竞房价且竞得土地者必须同时购买地上建筑物的方法进行挂牌出让。

(五)邢开储[2020]7号地块采用“限房价、竞地价”方式挂牌出让,根据区财政金融局提供的《邢台市经济开发区荣庄村整体搬迁棚户区改造项目成本回购测算评审报告》(冀秋实咨字[2020]3号),荣庄村整体搬迁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购成本总价为43979.48万元,总建筑面积为123851.91平方米,回购单方综合成本单价约为3551元/平方米。

(六)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挂牌出让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具体规划要求以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邢台经济开发区分局出具的规划条件为准,详细问题请咨询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邢台经济开发区分局,电话:0319-3636261。

(八)本公告解释权归邢台经济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邢台经济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319——3636155

九、相关网址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邢台经济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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