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条之规定,现将2018年4月26日至28日电子监控违法行为公告如下,请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及时到阿克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法窗口进行处理,也可在手机“”交管12123”APP进行自主处理。
4月26日至28日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记录公告
机动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机动车逆向行驶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机动车超速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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